(四)支持起诉

(四)支持起诉

支持起诉并非新概念,指第三方组织针对损害公共利益或个人民事权益的行为支持受损方起诉以及人民检察院针对污染环境、侵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支持有关机关或组织提起诉讼,为《民事诉讼法》的一项基本原则,即支持起诉原则,但该原则也存在一些问题。比如:适用范围小,仅存在于起诉阶段;与民事诉讼基本理念有冲突,可能存有挑讼之嫌;支持起诉功能逐步被法律援助制度所替代;等等。[12]在证券交易纠纷中,投资者保护机构出于对受损投资者的帮助,可主动支持投资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平衡自然人投资者在证券纠纷中起诉的不平等地位。司法解释排除适用“人数不确定的代表人诉讼”更使中小投资者在维权过程中处于不利地位,因证券市场投资者众多且分散,难以快速确定遭受损失的投资者,“人数确定的共同诉讼”在证券赔偿诉讼中很难有适用空间,投资者保护机构支持起诉利于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