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随访管理的重点

一、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随访 管理的重点

(一)艾滋病病毒抗体筛查阳性结果告知

初筛检测结果由初筛单位告知检测者,明确初筛结果不能作为最终的阳性结果,需进一步做HIV抗体确认检查。

(二)确证阳性结果告知

确证阳性结果告知时,首次咨询/随访人员与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或其法定监护人签署“艾滋病病毒确证阳性结果告知书”。

(三)行为学信息收集

依据国家《传染病防治法》和《艾滋病防治条例》的要求,开展对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的咨询/随访,了解艾滋病病毒感染者高危行为情况,判断其可能的感染途径、感染时间及地点,是否有可能传播给他人;询问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的婚姻状况,性伴及性行为情况,安全套使用情况,注射吸毒情况。建议配偶、性伴、注射吸毒同伴进行艾滋病病毒检测,评估其传播风险,并收集相关信息,为其提供安全行为指导。

(四)医学咨询

了解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的身体状况并告知其感染艾滋病病毒可能出现的临床症状,同时开展结核问卷筛查,帮助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转介到有关医疗机构接受结核检查,根据其临床症状帮助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转介到抗病毒治疗医疗机构。

(五)咨询并推荐抗病毒治疗

这是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第一次接触艾滋病抗病毒治疗信息,不宜过于详细、复杂,仅告知《国家免费艾滋病抗病毒药物治疗手册》,明确提出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发现后即推荐进行国家免费抗病毒治疗,并简要介绍治疗的益处和晚治疗的弊端。主要目的是通过简要的咨询,了解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接受治疗的意愿,并及时将其转介到抗病毒治疗点,随后接受抗病毒治疗医生的详细咨询及抗病毒治疗服务。

(六)健康指导与行为干预

主要是引导艾滋病病毒感染者避免危险行为的发生,针对经性行为感染的高风险人群,指导其采取安全性行为;将注射吸毒人群转介至美沙酮维持治疗门诊;如有需要,可演示安全套的正确使用方法。

(七)配偶/固定性伴告知

主要告知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应将感染状况告知配偶/固定性伴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强调告知配偶/固定性伴是法律义务;同时,帮助其树立将感染状况告知配偶/固定性伴的信心,与其讨论告知的方式。最终目的是使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的配偶/固定性伴知晓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的感染状况,并进行艾滋病病毒抗体检测。这样,一方面强调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改变危险性行为,可以避免配偶间或固定性伴间的传播,并保护配偶/固定性伴免于感染;另一方面也使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在今后的治疗和生活中,能够得到家人/固定性伴的理解和支持。若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已知晓其配偶/固定性伴感染了艾滋病病毒,随访人员则应了解其配偶/固定性伴姓名、诊断时间、在哪里接受随访等信息进行核实。

(八)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的信息

了解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的生育意愿和需求,对有生育意愿以及已怀孕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介绍母婴阻断政策和策略,提供基本的母婴传播信息咨询,进一步转介至妇幼保健机构。(https://www.daowen.com)

(九)国家的相关政策宣传

将中国目前艾滋病防治的相关政策告知艾滋病病毒感染者,使他们了解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可以享有的政策支持服务及其应该承担的责任和义务。主要包括“四免一关怀”政策、后续定期的随访、CD4细胞检测、配偶/固定性伴艾滋病病毒抗体检测以及国家艾滋病免费抗病毒治疗等服务,同时要强调不应故意传播艾滋病病毒的责任。

(十)其他健康咨询

1.心理支持

首次咨询/随访时,应及时关注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的心理和精神状况,对于情绪激动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应首先安抚其情绪,了解他们的顾虑和需求,尽快使他们平静下来,冷静地面对现实,待情绪稳定后再进行其他咨询和信息收集。

2.日常护理

首次咨询/随访人员还应了解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的起居、饮食、卫生、生产劳动、锻炼和睡眠等生活习惯,与其讨论建立适合自己的健康生活习惯,探讨健康生活习惯对于改善自身健康和生活状况的重要性,介绍有关营养、卫生、生活等方面的知识,提高其自我护理的技能,鼓励其积极主动地寻求相关的支持服务。

(十一)随访依从性咨询

主要强调定期接受随访和CD4细胞检测的意义。向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说明后续开展随访工作的机构会以什么样的方式对其进行随访,并说明随访的主要内容、工作程序、频次等,并进行随访依从性教育

1.随访和CD4细胞检测的意义

向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说明至少每年接受一次医学随访和CD4细胞检测的意义,并告知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本次咨询后应立即进行CD4细胞检测,了解身体状况,及早开展抗病毒治疗。

2.后续随访管理工作内容、程序、频次并商定随访单位

主要说明后续随访将由其现住址所在地的抗病毒治疗定点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等随访实施单位完成,这些随访实施单位及随访人员会保护其隐私并提供相应的关怀救助服务,同时征求其本人同意。如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本人强烈要求由非现住址所在地区的随访实施单位进行随访,则由随访人员联系该随访实施单位,待随访单位确认接收后,将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现住址改写为该随访实施单位所在的地址,并在“个案随访表”的备注项中说明。

(十二)信息填报

1.填写上报“个案随访表”

(1)了解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基本信息

为了保证首次咨询/随访信息的准确性,最大限度减少病例的流失,应在咨询/随访最后核准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的基本信息。同时,做好艾滋病病毒感染者信息安全保密工作,只有为其提供检测、治疗和其他后续服务的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专业人员及治疗医生才知晓其个人基本信息。对于还有抵触心理和顾虑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询问其还有哪些顾虑,待消除其顾虑后再完成个人基本信息的收集和核实工作。

(2)填写“个案随访表”

根据与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的咨询访谈记录,填写完成“个案随访表”时字迹要清楚,内容要完整、准确,并在“个案随访表”的“随访人员”处签名。在网络录入前,需要与“传染病报告卡”及“艾滋病性病附卡”上的信息进行核对,尤其要注意核对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现住地址、疾病名称、接触史、传播途径等信息填报是否一致。如发现信息有误或不一致时,应及时根据最后核实的信息进行订正,并保留纸质痕迹资料。

(3)网络录入“个案随访表”信息

获得信息系统授权的专业人员使用本人用户名和密码,登陆“艾滋病综合防治信息系统”,通过“浏览”查询到该病例,点击“查看”按钮,可以查看到该病例的“传染病报告卡”,点击其右上方的“个案随访”按钮进入,点击“添加”就可以添加“个案随访表”,按照获得的随访信息进行录入填报。

获得信息系统授权的专业人员,严格按照信息安全相关规定履行信息系统管理职责,不得将个人账号(含用户名、密码等)给其他任何人(无论是否授权)使用。

(4)文字材料归档

为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建立档案,确保一人一档。将“艾滋病病毒抗体阳性确证结果告知书”“个案随访表”和“首次咨询/随访工作开展及信息收集表”归档。凡是含有上述信息的纸质或电子随访管理档案资料,需由随访实施单位指定专人负责保管,与其他资料分开单独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