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软硬兼施
历史上的华盛顿政府确实也曾对印第安人推出过“和平条约计划”。所谓“和平条约计划”,就是美国政府首先通过与印第安人进行条约谈判和缔结正式条约的方式来解决白人社会与印第安人之间的所有分歧(尤其是土地争端),把条约作为管理印第安人的工具之一。通过缔结正式条约,美国政府可以与印第安人划定土地边界线、确立美国对印第安人部落的保护地位、获得印第安人对美国的依附和忠诚、加速印第安人的“文明开化”等有利结果,最终实现华盛顿政府渐进有序地取得印第安人土地的目标。
1783年至1812年,美国对印第安人政策的核心目标是“攫取俄亥俄河和密西西比河之间的印第安人土地”。[19]乔治·华盛顿在1783年9月7日致印第安人事务委员会主席詹姆斯·杜安的信中写道:“西部土地的殖民问题与印第安人缔结和约的问题是如此地类似,要界定其中的一个问题,就必须对另一个问题加以考虑。”[20]华盛顿明确地表达了西部土地与印第安人之间的紧密关系,美国要想获取西部土地,就必须解决“印第安人问题”。
至于如何解决“印第安人问题”,自然存在不同方案,或武力征服,或和平利用。华盛顿就任美国首任总统后,之所以推出“和平条约计划”,主要源于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
第一,吸取邦联时期“征服权利”理论的失败教训。
美国独立战争后,一度利用“征服权利”理论,掠夺印第安人的土地和财富。即“美国击败了英国,因而也就击败了英国的北美印第安同盟;根据美国和英国签订的合约,美国有权获得全部北美印第安部落的土地”。邦联政府以这一理论为指导,派遣专员强迫印第安人签署了一系列不平等条约,以获得印第安人的土地。但因受到印第安人的强烈反抗,美国与印第安人的战火再次燃起,且遍及美国全部边疆。例如:北部的肖尼部落、迈阿密部落和奥塔瓦部落的战士攻击了俄亥俄河两岸的美国营地和农场,剥取头皮、带走囚犯和劫掠财物。到1786年7月,袭击者在肯塔基盗取了700匹马,杀害白人移民人数超过30人。南部的克里克战士集体决定将白人入侵者驱逐出他们的狩猎地。1786年春夏,他们进攻了沿奥科尼河和阿尔塔马哈河的农场。他们与奇卡莫加人一起袭击了坎伯兰高地的定居地。与此同时,在田纳西河谷东部,切罗基战士伏击了侵入他们部落土地的白种美国人。
第二,美国当时不完全具备彻底消灭印第安人的条件。
1789年6月15日,诺克斯提交给华盛顿总统关于西北印第安人的报告说,平息边疆印第安人骚乱的方式有两种:第一种是组织一支军队彻底消灭不听话的部落;第二种是通过与西北印第安人缔结和平条约,在条约中明确规定他们的权利和限制,这些条约以美国部分最为严格的司法执行,将同样严惩那些违犯相同法律的白人。如果采用第一种方式,在现有的印第安人事务情况下,美国有一个与公正原则和自然法一致的明确权利,可以对沃巴什地区的野蛮人进行毁灭或驱逐,假如使用军队,这个目标很容易实现。然而,根据最新的情况显示,沃巴什地区有1500到2000名战士。如果少于2500人的军队而前去灭绝他们或摧毁他们是无法取得成功的。此时边疆的美国正规军不到600人,从哨所中可以集结的人数不会超过400人。此外,诺克斯还预算了发动战争所需的各种费用。如果与沃巴什地区印第安人发动一场战争至少需要20万美元的经费。然而,这笔经费远远超出了当时美国的支付能力。有鉴于此,战争根本无法进行。因此,诺克斯建议总统应根据理性和事务的性质而不是边疆居民的憎恨情绪来处理印第安人事务。在没有邀请印第安人谈判签约和以友善的方式来调解所有分歧之前,就与这些印第安人交战是非正义的。倘若与该地区的印第安人缔结和平条约则只要16150美元就会有效。[21]
另外,诺克斯也不希望美国政府继续对印第安人屠杀和战争,以避免世界各国把美国的行为归入西班牙人在墨西哥和秘鲁的暴行一类,“玷污美国的国家荣誉”,给美国的历史留下污点。对印第安人采取和平友好和文明开化政策,以和平购买和印第安人自愿放弃的方式获得土地,不但能够增进两个种族之间的友谊与利益,也符合美国当时的国情,同时还能“提升美国的国家品格,做世人眼中的典范”。
第三,是维护国家安全和边疆稳定,获取印第安人土地与实现西部殖民的需要。(https://www.daowen.com)
美国独立后,虽然此时印第安人各部落的实力已经大为减弱,但居住在密西西比河以东的印第安人仍有10多万之众,即使印第安人各部落还没有实现大联盟,但是他们对美国潜在的对抗力随时都有可能成为美国政府的安全隐患,这就不得不使美国政府心存忌惮。尤其是在独立战争结束不久,印第安人与白人之间的仇恨未消之时,这种担心更为明显。再加之,美国政府对印第安人土地的强制式剥夺和边疆白人移民对印第安人肆无忌惮的侵犯,以及英、法、西班牙等欧洲列强的唆使和煽动,必然引起印第安人的强烈抵抗,印第安人和美国白人之间不可避免地会发生流血冲突,印第安人地区也就成了欧洲殖民势力反对美国向西推进的前哨基地。
就当时的美国而言,土地是这个国家经济生活中最重要的元素。既然当时的华盛顿政府无力通过彻底消灭印第安人来维护新生的美国安全、边疆稳定和获得土地,那么安抚好印第安人及赢得他们的好感和信任,以和平的手段地获取印第安人土地,就成为华盛顿决策的首选。因为,与印第安人的和平共处有利于维护边疆地区的和平,有助于阻止欧洲列强教唆和煽动印第安人结成联盟对抗美国,也有助于粉碎列强拉拢分裂势力分裂美国的阴谋,同时满足美国白人对土地的无限需要。
华盛顿政府原本想通过与印第安人缔结条约、颁布法令和公告及制定贸易条款等来确保边疆安定和获取印第安人的土地,但这一美好愿望在西北地区落空。因为,那些对土地如饥似渴且贪得无厌的边疆拓荒白人,因侵夺印第安人的土地而与印第安人之间频繁发生攻击与反攻击的骚乱。这使联邦政府迅速地意识到,必须利用军队来强制执行条约的规定,执行美国政府颁布的法令,以及支持战争部和代理人提出的决议。军队是推行美国印第安人政策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
1789年9月29日,国会赋予总统召集和调动各州民兵保护边疆免受敌对印第安人侵袭的权力。10月6日,华盛顿总统指示西北领地总督阿瑟·圣克莱尔,如果无法争取沃巴什和伊利诺伊印第安人的和平,那么在情势紧迫的情况下,你有权以总统的名义召集弗吉尼亚和宾夕法尼亚的民兵,秉着有益公众、保护居民和军营的宗旨来决定上述民兵与联邦军队协同进行进攻或防御行动。
1790年9月30日,乔治·哈默尔将军率领320名正规军和1133名民兵组成的军队,从华盛顿堡出发前往印第安人村落进行袭击。他们烧毁了印第安人的大量房屋和庄稼,但在实际战斗中哈默尔将军的军队也遭到印第安人的强有力的反击,被印第安人打得落荒而逃。
1791年3月初,国会授权正规军的数量可以增加到3000人,华盛顿总统任命圣克莱尔将军为军队的总指挥官,理查德·巴特勒上校为第二指挥官,准备在夏季对印第安人发动一次大规模进攻。原本主张用和平手段解决印第安人问题的诺克斯,也同意7月份军队抵达华盛顿堡。诺克斯甚至说:“征讨如果成功,美国的西北领地将会更安全,通过人民购买和定居在公共土地上可以帮助国家减少国债,而且从联邦政府手中购买土地可以得到保护的权利,他们也将毫无疑问地对土地拥有所有权。”[22]可见,华盛顿政府再次掀起对印第安人的战争,本质上是美国政府占领西北地区印第安人的土地。然而,圣克莱尔将军的征讨再一次被印第安人击败。
圣克莱尔失败后,华盛顿认为:如果想要在边疆建立永久和平,那么印第安人就必须要被击败。为此,国会对联邦军队的开支增至原来的3倍,到1794年,美国军队每年花费近100万美元。经过近三年的休整与筹备,安东尼·韦恩将军及其部队已处于强有力的地位。1794年的春夏,韦恩遵照华盛顿的指示率军向西北印第安人发起倒树之战,终于击溃了印第安人。为切断印第安人的食物供给,他命令将印第安人的马匹和玉米地烧毁,迈阿密河两岸大约50英里只剩下“荒废村落和玉米地”。[23]
1794年底至1795年初,被逼无奈的印第安人酋长与韦恩就和平问题进行初步讨论。直到7月13日与所有部落的谈判才正式开始,经过二十天左右的谈判,双方于8月3日正式签署了《格林维尔条约》。条约共10项条款,根据该条约,美国获得了今天俄亥俄州的大部分和印第安纳州的一部分的土地作为其拓殖地;美国在格林维尔线以外的印第安人土地上获得了16块用作军事要塞或贸易站的保留地(reservation),这些保留地的范围东至桑达斯基河,北至麦基利麦基诺,西至伊利诺伊斯河河口;美国对印第安人土地享有优先购买权,除美国外,印第安人不得出售给任何其他国家;此外,印第安人允许美国在其领土范围内自由通行,从而使美国的要塞网和战略路线覆盖了整个西北地区。《格林维尔条约》毫无疑问是一项不平等条约,是美国政府为夺取印第安人土地将自己的意志强加于他们的强盗行径,美国政府借此以少量的金钱换得西北地区东南部广阔的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