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学教育认证

第四节   医学 教育认证

一、教育质量保证是教育认证的前提

(一)教育质量保证

国际标准化组织(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 for Standardization,ISO)将质量保证定义为:致力于使人们相信质量要求一定会实现的那部分质量管理。换言之,质量保证是质量管理的一部分,其管理内容是向人们承诺,并向人们证实,预期的质量要求一定能够达到。

教育质量保证则需要从教育的角度去理解“质量保证”。教育领域在开展质量保证活动中,只是借鉴了企业质量管理的基本理论和方法,遵循高等教育的基本规律,探索并形成了一整套高等教育质量保证独立的技术和方法,并没有完全照搬ISO企业质量管理的全部理论和方法。

美国高等教育认证委员会(Council for Higher Education Accreditation,CHEA)认为,教育质量保证是“一个对高等学校或其教育计划进行有计划的、系统的评审过程,以便确定其教育、学术及管理的水平是否达到或维持在可接受的水准”。而英国高等教育质量保证机构(Quality Assurance Agency for Higher Education,QAA)则认为,教育质量保证是“维持并改进教学、学术和科研,以及学生学习质量和标准的全部体系、资源及信息的总和”。

(二)教育质量保证的缘起

教育质量保证运动起源于北美,它的基本任务是确定一所学校或某个教育计划是否达到起码的质量标准,并逐渐扩展到世界其他国家,成为一种高等教育的核心活动,已经形成了完整体系。

(1)20世纪50年代以来,欧美等发达国家的高等教育先后由“精英教育”步入“大众教育”阶段,有些国家甚至进入“普及教育”阶段。据联合国教育、科学及文化组织(United Nations Educational,Scientific and Cultural Organization,UNESCO,简称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统计,全世界大学生入学人数1960年为1300万,1995年增加至8200万,增长6.3倍;同期,发达国家18~23岁年龄群的平均高等教育入学率由1969年的15.1%,增加至1991年的40.2%,增长2.7倍。大学生数量的急剧扩张,导致社会公众普遍关心高等教育质量能否得到保证。

(2)全球高等教育规模的扩大,导致高等教育经费占各国政府公共事业开支的比例增大,以至达到政府承受的极限。拮据的财政迫使各国政府向高等学校问责,提出大学的绩效问题,强调教育投资要“物有所值”。

(3)全球经济正在从劳动密集型向技术密集型转轨,科学技术竞争日趋激烈。国际科技竞争必然演变为人才的竞争,而人才竞争的主战场是高等教育,高等学校的教育质量势必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

(4)在教育国际化的背景下,全球性专业组织及其职业标准不断产生,比如世界医学教育联合会(World Federation for Medical Education,WFME)的标准,已经成为国际公认的可比较的质量标准,各个国家及其学校都希望达到这些质量标准。这种想法已成为各国高校的努力方向。

(三)教育质量保证体系

教育质量保证体系包括三部分:①建立医学教育质量标准;②依据标准进行教育评估;③根据评估结果进行教育认证。质量标准是衡量事物优劣程度的参照系,根据标准对事物进行价值判断,再依据判断结果进行教育决策。没有质量标准就会失去评估的依据,而没有质量认证就会失去评估的目标和方向。教育评价和认证只是整个教育质量保证体系链条上的一个环节。

(四)教育质量保证分类

1.内质量保证体系    以改进教学、保证质量为目的,以学校内部教育教学评价为主要内容。

2.外质量保证体系    以监督学校或其专业的质量为主要目的,以学校质量保证机制的有效性为主要内容,由校外有关机构进行评估。

二、教育认证是保证教育质量的需要

(一)教育认证

国际高等教育质量保证网络组织(International Network for Quality Assurance Agencies in Higher Education,INQAAHE)认为:“认证是为了保证和改进高等教育质量,对高等学校或其开办的专业实施的外部质量评审过程,以便确定该校或其专业是否达到预期的质量标准,并予以承认。”

美国高等教育认证委员会( CHEA)则认为:“教育认证是对一所学校或其教育计划颁发的正式质量证书,以表明该校或该教育计划符合预期的最低要求。”

(二)中国开展教育认证的三个理由

1.全球推进教育质量保证,认证是其重要组成部分    20世纪50年代开始,全球发达国家的高等教育在“大众教育化”浪潮的推动下,高等教育规模迅速扩大;各国政府、跨国公司、学生家庭都从不同角度对高等学校的教育质量提出质疑,迫使高等学校建立质量保证体系,推进质量保证活动。

2.中国医学教育形势严峻,认证是其治本良药

(1)核心教育资源明显匮乏:生师比由1995年的6.2,提高到2004年的16;生均床位由20世纪80年代的1.0,下降到2004年的≤0.5;生均教育拨款与生均教育成本的差距在拉大。2000年,WHO发布了全球六大区的生师比统计数据:总体为2.73,非洲5.42,美洲2.50,东地中海4.18,欧洲3.31,东南亚2.42等。2003—2007年中国41所地方医学院校的平均生师比为:2003年19.6,2004年15.8,2005年15.4,2006年15.4,2007年15.7。由此,我们可以看出中国医学院校的生师比与国际水准有多大差距。

(2)临床实践受到严重冲击:考研就业分散实习精力,临床教学基地严重不足,临床实践教学无法保障。

(3)现代医学教育体系尚待完善:医学教育学制层次多、年制多;学科结构无序分化,逐利扩张;专业设置失控,新办专业比例过大;学校内部教育质量保证体系不健全;某些院校的医学教育管理边缘化;一批升格的或新办的医科学校亟待规范;人文、社会和行为科学的课程相当薄弱;学生的批判思维能力、自主学习能力、人际交流能力、团队精神、信息评价和处理能力等方面明显不足。

3.医学教育国际化来势迅猛,认证是顺应国际形势的必然之路    2003年,WFME正式公布《世界医学教育联合会本科医学教育全球标准》(Basic Medical Education WFME Global Standards for Quality Improvement);2004年,WHO和WFME建立战略合作关系;2005年,WHO和WFME联合发布了“医学教育认证指南”;2007年,WHO和WFME与丹麦哥本哈根大学一起建立“阿维森纳医学院校全球名录”用以取代已有的《世界医学院名录》(World Directory of Medical Schools),该名录包括与学校相关的主要信息,如认证状态、招生数量、在籍学生数、毕业生数、教师数、教育资源、学校地址、国家的认可等。从2010年开始,WHO将向各国政府索取医学院校的相关数据。

教育国际化的迅速推进,使得国际跨界教育发展迅猛,学界人员流动日见频繁,于是人们提出了职业准入、行业(教育)准入和国际准入的要求;国际准入一旦提出,继而就会要求学校的终端产品(毕业生)标准化、课程计划透明化、学历学位的国际互认,以便实现全球和谐的医学教育。

由于医学的国际通用性和可比性很强,医学教育国际化步伐较其他学科领域更快,以及我国已经加入WTO等原因,使得我国的医学教育必须尽快适应国际医学教育发展趋势,建立具有国际可比性的中国医学教育标准和认证制度,在保证我国医学教育水准的前提下,保持我国医学和医学教育在世界上的应有国际地位和声誉。

有鉴于此,建立和完善中国医学教育质量保证体系,实施医学教育认证制度,势在必行。2006年哈尔滨医科大学作为试点采用《世界医学教育联合会本科医学教育全球标准》通过临床医学专业认证,2008年3月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作为试点采用尚未公布的《中国本科医学教育标准——临床医学专业(试行)》通过临床医学专业认证,2009年11月汕头大学医学院采用正式公布的《中国本科医学教育标准——临床医学专业(试行)》通过临床医学专业认证,2010—2013年中南大学、吉林大学、中国医科大学、广西医科大学、重庆医科大学、长治医学院、桂林医学院、嘉兴学院、北京大学、承德医学院、齐齐哈尔医学院、赣南医学院、沈阳医学院、滨州医学院、杭州师范大学、浙江中医药大学、温州医科大学等17所院校相继通过临床医学专业认证。

三、教育认证与教育评估的区别

教育评估和教育认证同为教育质量保证体系的组成部分,但是它们之间是有明显区别的。我国从20世纪90年代至今,一直实行的是教育教学评估,那么既然开展了评估,为什么还要再推行教育认证,故此予以简单说明。大体说来有以下几点区别。

1.基本目的    教育评估旨在“以评促建”,诊断和改进是评估的显著特点,其评判尺度是常模参照的;而教育认证则是为了“保证质量”,评鉴和准入是其明显特点,其评判尺度是标准参照的。

2.理论依据    以往的教学评估所依据的理论基础是“基础教育理论”,其所持观点基本上是“传统的”,与当今世界发达国家教育界所持教育理念是有较大差距的;而教育认证是世界各国实施多年、并正在继续实行的一项教育制度,其所依据的是“成人教育理论”,具有全新的、先进的教育思想。

3.实际操作    教学评估期间,学校的工作重点在“评前准备”,专家的关注重点在“办学条件”;而教育认证期间,学校的工作重点在“评后改进”。

四、医学教育认证的研究、探索和实施

开展医学教育认证通常有五个互相联系的部分,即制定认证标准和指南、建立认证机构和制度、组建和培训认证专家队伍、培训教师和教学相关人员、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但是,对我国来说则必须从学习、研究质量保证体系和认证开始。因为,这是一项我们从未涉及的全新领域。

(一)立项研究和制定医学教育认证标准及相关文件

2003年,教育部立项研究《中国医学教育质量保证体系》和制定《中国本科医学教育标准》;2005年,课题组完成《本科医学教育标准》的制定任务,并通过教育部和卫生部的联合验收。

2008年3月,教育部成立了教育部医学教育认证专家委员会和教育部临床医学专业认证工作委员会(教高〔2008〕7号)。

2008年9月,教育部和卫生部联合发布《本科医学教育标准——临床医学专业(试行)》(教高〔2008〕9号文)。

2008年12月,课题组完成《中国医学教育临床医学专业认证指南(试行)》的研制,并在2008年和2009年的试点性认证中试行。

(二)医学教育认证试验研究

2005年,由北京、哈尔滨、同济、湘雅四校通过自评对《中国本科医学教育标准(试行)》进行了试验研究,结论是:85%以上的办学要求是能够达到的;凡是达不到的要求都与教育观念和教学方法落后有关;该标准基本符合我国医学教育的实际,具有可行性。

2006年,由哈尔滨医科大学对《世界医学教育联合会本科医学教育全球标准》进行试点认证,结论是:36项基本标准全部达到;36项高标准有25项达到,10项部分达到,1项不能确定。10项部分达到的条款,都与教育观念和教学方法落后有关,与四校自评结论基本相同。

2008年,由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对《中国本科医学教育标准——临床医学专业(试行)》进行试点认证;2009年,由汕头大学医学院对《中国本科医学教育标准——临床医学专业(试行)》正式认证。

通过哈尔滨、同济、汕头三校医学教育认证的试验研究,发现它们存在的共同问题是:缺少或没有实行当今先进的教育思想、方式、方法和技术,例如以学生为中心的教育模式,整合性课程体系,自主学习的教学方式,形成性考试方法,以网络为基础的电化教学等。而这些正是中国医学院校今后必须面对的改革任务。

(三)《中国本科医学教育标准——临床医学专业(试行)》办学标准概要

该标准包括两个部分:一是毕业生应达到的基本要求,分为3个领域35项;二是临床医学专业的办学标准,分为10个领域44项。①宗旨及目标:医学院校的办学宗旨和目标的确定需通过各方面人员的认真讨论,得到上级主管部门的同意,使全校师生周知。②教育计划:医学院校制订的教育计划要与培养目标相适应,注重课程设置与教学方法的协同,调动教师的主观能动性,促进学生主动学习的积极性。③学生成绩评定:建立有效的质量保证体系,实行形成性评价方法,使用跨学科整合的测试工具,借鉴先进考试方法如多站式考试(Objective Structure Clinical Examination,OSCE),为改进教学提供有效信息。④学生:按资源定规模,为学生提供良好的学习环境;公正对待弱势考生,透明的政策和处理程序;向学生提供学习、就业和心理咨询;经济资助;支持学生社团及其活动;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包括申诉权、教育管理参与权等。⑤教师:保证教师队伍在教学、科研、服务职能方面平衡,使用、培养、晋升方面平衡;保障教师的合法权利和义务,建立教师参与教学管理与决策的机制;建立教师业绩考核评价体系,有效执行。⑥教育资源:教学经费有保证;教育基础设施足够完成教育计划;临床教学环境满足临床教学需要;图书与信息资源有效地用于教学;有教育专家参与医学教育决策;与其他教育机构建立合作机制。⑦教育评价:教育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和运行机制有效;评价信息必须成为改进教学的依据;相关利益方必须参与其中;建立毕业生质量追踪调查制度。⑧科学研究:研究活动及成果引入教学,加强医学教育研究和管理。⑨管理和行政:民主管理机制的建立和执行,例如学术委员会、教学委员会等组织;授予负责教学的领导以相应管理权限;明确管理人员的职责,严格执行;要与社区、卫生行政部门建立建设性的关系。⑩改革与发展:与时俱进,适应卫生服务需要;以资源定规模,实现可持续发展;完善制度,规范管理,保证质量;顺应医学教育趋势,建立现代医学教育体系。

上述10个领域的办学标准,处处渗透、蕴含着当代先进的教育思想和教育策略,领会、把握标准的要求,对改革我国医学教育、改进现行教学方法,是极为重要的。

(四)《中国医学教育临床医学专业认证指南(试行)》简介

该指南包括八部分:认证原则、认证机构、认证专家组、认证标准、申请认证的教育机构、认证程序、认证结论、认证管理。

这里重点介绍申请认证的教育机构、认证程序和认证结论。

1.申请认证的教育机构    要向工作委员会秘书处提出认证申请;申请被受理后,依据认证标准进行自评,真实、客观、准确地报告已经、正在和计划开展的教育教学工作,阐明实现专业培养目标的途径与方法,明确优势与不足。根据专家组的需要提供必要的纸质或网络支撑材料,为专家组的现场考察提供便利。

2.认证程序    ①学校每年4月或10月向工作委员会秘书处提交认证申请;工作委员会在6月或12月完成对认证申请的审议,并将审议结果告知申请认证的教育机构。②工作委员会秘书处提前6个月将专家组进校考察的时间通知申请认证的教育机构。③工作委员会秘书处提前2个月组建专家组,并征求申请认证的教育机构对专家组组成的意见。④学校根据认证标准进行自我评价,并在专家组现场考察前1个月向工作委员会秘书处提交自评报告。⑤专家组依据认证标准对申请认证的教育机构进行3~4天的现场考察评估。⑥专家组集体讨论考察评估的初步意见并向接受认证的教育机构通报。⑦专家组成员离校后,依据认证标准和考察期间获得的证据、信息,按分工撰写认证评估报告初稿,提出结论建议,并提交组长。⑧专家组组长完成完整的认证报告,并就报告所涉及的事实向接受认证的教育机构征求意见后,汇同认证结论建议呈报工作委员会审议。

3.认证结论    ①通过认证:教育机构的临床医学专业教育教学符合认证标准的要求,根据该教育机构自身制定的办学目标的实现程度、是否达到社会期望以及存在的不足等,确定认证的有效期限,一般为3~8年。教育机构应按认证报告中指定的期限进行整改,并提交整改报告,工作委员会视情况决定继续提交整改报告的时间和是否进行回访。认证有效期满后,教育机构须再次提出认证申请。②不予认证:教育机构的临床医学专业教育教学达不到认证标准的要求,专家组根据该教育机构在某些方面存在的缺陷或重大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和整改期限。整改期限不超过2年。通过整改和自评,教育机构认为已经达到认证标准,可重新申请认证。

思考题

1.高等医学教育的培养目标是什么?

2.如何评价医学生的临床能力?

3.医学教育认证的意义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