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维埃政府的卫生管理机构

三、苏维埃政府的卫生管理机构

图5-11 第一次全国苏维埃代表大会会址(江西瑞金叶坪)

中国共产党历来重视劳苦大众的卫生健康保障。1927年9月,江西省革命委员会明确提出,要积极进行各种公众卫生事业的建设,如建立免费的普通医院,特别医院(如疯人院、废疾院等)。 11月,《江西省苏维埃临时政纲》又提出:“由政府设立养老院、育婴院、残废院及病院,以养育并医治老弱、儿童及残废病疾者。”[7]但由于根据地处于初创时期,又位于偏远山区的广大乡村,在国民党偏颇的“重城市轻农村”卫生政策影响下,卫生基础设施极其薄弱,疫病肆虐,民不聊生。这是红色政权建立之后卫生工作面临的困境。1931年11月,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一成立就将卫生健康工作提上议事日程,中央及地方各级卫生机构相继建立,卫生健康事业如火如荼地开展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