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3年9月,中革军委总卫生部发布《师以上卫生勤务纲要》,明确规定了总卫生部及师以上卫生机构的工作职责。总卫生部为中革军委的直属机构,统辖全国红军医疗卫生工作。其下设各卫生机构及人员的工作职责如下:
表5-2 红军各级卫生机构工作职责
(续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