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立健全各级卫生组织
解放战争时期,陕甘宁边区政府将原在民政厅属下的卫生处扩建为卫生署,管理全边区的卫生工作。为加强各解放区部队的卫生组织和力量,在进一步吸取第二次世界大战战场救治经验的基础上,坚决贯彻“救死扶伤,实行革命的人道主义”的原则和“预防为主、自力更生、全民动手、勤俭办一切事业”的方针,建立适合大兵团作战的卫生勤务组织,顺利完成部队各项卫生工作和救治100多万伤病员的任务。组织机构为:中央革命军事委员会下设立总卫生部,各大军区、野战军和纵队设卫生部,旅设卫生处,团设卫生队,连队设卫生防疫委员会,每班设卫生战士。为适应大规模运动战、攻坚战和连续大兵团作战的要求,野战军卫生部下设野战医院、手术队、基地医院、野战区兵站总卫生所,野战区兵站总收转所或野战军转运总站和转运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