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察冀抗日根据地卫生健康工作

(三)晋察冀抗日根据地卫生健康工作

晋察冀边区是抗日战争时期中国共产党开创的第一个敌后抗日根据地。1938—1940年,晋察冀军区设立了卫生部,直接领导内设的医务科、保健科、材料科、管理科,以及直属的后方医院、卫生学校和卫生材料厂;同时对晋察冀军区下属的第1—5军分区卫生部及冀中军区卫生部进行业务指导。冀中军区卫生部又与第6—10军分区卫生部形成业务指导关系。1943年2月4日,《晋察冀边区行政委员会组织条例》发布实施,边区行政委员会共设财政、民政、实业、教育、秘书五个处。保健、卫生行政,以及取缔娼妓、缠足,禁烟禁毒等事项由民政处负责,秘书处负责行政委员会中的卫生事务。边区政府民政处设卫生科,各专区、县民政科设卫生指导员,区一级设兼职的卫生协助员3—5人,村设卫生员,由此形成边区政府自上而下的卫生组织体系。1944年10月—1945年8月,晋察冀军区卫生部直接领导直属卫生处、白求恩卫生学校、白求恩国际和平医院,并与其下属的冀晋、冀察、冀中、冀热辽4个军区卫生部形成业务指导关系,4个军区卫生部之下又有4—5个军分区卫生处受其业务指导。为了抗战需要,根据地还采取了军政合一的管理方式,在开展抗战部队卫生健康工作的同时,也非常重视边区居民的卫生健康工作,加强了对地方的卫生健康工作的宣传与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