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药学社会团体

三、药学社会团体

我国的药学社会团体主要包括中国药学会和与药学有关的各种协会。

(一)中国药学会

中国药学会(Chinese Pharmaceutical Association,CPA)成立于1907年,是我国成立较早的学术性社会团体之一。

中国药学会是由全国药学科学技术工作者自愿组成依法登记成立的学术性、公益性、非营利性的法人社会团体,是党和政府联系我国药学科学技术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是国家推动药学科学技术和民族医药事业健康发展,为公共健康服务的重要力量。

中国药学会根据工作需要设立专业委员会,现有19个专业委员会,如中药和天然药物、药剂、抗生素、药物分析、药物化学、生化药物、制药工程、医院药学、老年药学、海洋药物、药事管理、药学史、军事药学、药物流行病、应用药理等专业委员会。

中国药学会的宗旨是: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思想,团结和组织广大药学科学技术工作者,实施科教兴国和可持续发展战略,促进药学科学技术的普及、繁荣和发展,促进药学人才的成长和提高,促进药学科学技术与经济的结合,为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维护药学科学技术工作者的合法权益,为会员和药学科学技术工作者服务。

中国药学会现有注册会员8万多人,高级会员3000余人,团体会员53个,主办20种学术期刊。

(二)中华中医药学会

中华中医药学会(China Association of Chinese Medicine,CACM)成立于1979年,是全国中医药科学技术工作者和管理工作者及中医药医疗、教育、科研、预防、康复、保健、生产、经营等单位自愿结成并依法登记成立的全国性、学术性、非营利性法人社会团体,是党和政府联系中医药科学技术工作者的纽带,是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的组成部分,是发展我国中医药科技事业的重要社会力量。

中华中医药学会的宗旨是:团结广大中医药和相关的自然科学技术工作者和管理工作者,遵循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弘扬优秀民族医药文化,促进中医药科学技术的繁荣和发展,促进中医药科学技术的普及推广,促进中医药科技人才和管理人才的成长和提高,努力为广大中医药工作者服务。坚持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构建和谐社会、实现中国梦贡献力量。

中华中医药学会现有注册会员15万多人,所属专科分会50多个,主办20多种学术期刊。

(三)药学协会

我国的药学协会主要有中国医药企业管理协会、中国大众药物协会、中国化学制药工业协会、中国医药商业协会、中国医药教育协会和中国执业药师协会等。

中国执业药师协会(China Licensed Pharmacist Association)成立于2003年2月,是由与执业药师相关的个人及从事药品生产、经营、使用、教育、科研的企事业单位及相关团体自愿结成的专业性的全国性的非营利性的社会组织。中国执业药师协会接受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业务指导和国务院民政部门的监督管理。

知识拓展

世界卫生组织

世界卫生组织(World Health Organization,WHO) 是联合国属下的专门机构,1948年成立,总部设在瑞士日内瓦,下设三个主要机构:世界卫生大会、执行委员会及秘书处。世界卫生组织的宗旨是“使全世界人民获得可能的最高水平的健康”。世界卫生组织的主要职能包括:促进流行病和地方病的防治;提供和改进公共卫生、疾病医疗和有关事项的教学与训练;推动确定生物制品的国际标准。世界卫生组织有关药品、生物制品、血液制品的专业机构有6个,它们分别是:生物制品标准化、药物成瘾和酒精中毒、药物评价、人血制品和有关产品、国际药典和药物制剂、传统医学专家委员会。截至2009年5月,世界卫生组织共有193个成员国。

中国执业药师协会的宗旨是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自律、维权、协调、服务。致力于加强执业药师队伍建设与管理,维护执业药师的合法权益;增强执业药师的法律、道德和专业素质,提高执业药师的执业能力;保证药品质量和药学服务质量,保证公众合理用药;为我国人民的健康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