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药品流通监督管理
药品流通属于宏观经济的范畴,是指药品从生产者转移到患者的活动、体系和过程,包括药品流、货币流、药品所有权流和药品信息流。药品流通监督管理是指政府有关部门根据国家药事管理法律法规、标准、制度,对药品流通这一环节的药品质量、药学服务质量、药品销售机构的质量保证体系、药品广告和药品价格进行监督管理活动的总称。

为加强药品监督管理,规范药品流通秩序,保证药品质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2007年1月31日发布了《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2007年5月1日起在全国施行。这是一部专门规范药品流通秩序、整顿治理药品流通渠道的行政规章。《办法》适用于我国所有从事药品购销的单位和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