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高等职业教育国际化发展对中国高等职业教育“走出去”的启示
伴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德国高等职业教育教学已经将应用科技大学作为教育教学的主体,并且应用科技大学已经成了德国高等职业教育发展的重要指标之一,并将应用科技成功经验向各国乃至全世界推广,各国开始纷纷效仿德国的成功经验。
(一)坚持政府主导,完善高等职业教育国际化的政策法规建设
高等职业教育的国际竞争使高等职业教育国际化逐渐成为高等职业教育改革和发展的必然趋势。高等职业教育国际化成了世界各国发展高等职业教育的一项重要战略。各国政府制定了一系列政策和法规推动高等职业教育国际化的发展。因此,借鉴德国的高等职业教育国际化经验,一方面要完善高等职业教育国际化的立法工作,细化高等职业教育国际化的相关规定,将高等职业教育国际化的各个环节以法律的形式确定下来,使高等职业教育国际化有法可依,并使之规范化运作;另一方面要制定目标明确、重点突出的高等职业教育国际化政策保障高等职业教育国际化政策具有连续性、稳定性,增强其针对性和灵活性,以适应不断变化的高等职业教育国际市场,为中国高等职业教育国际化提供强有力的制度保障。
(二)充分发挥第三方力量,推动高等职业教育国际化
第三方是政府组织和经济组织之外的以公共利益或团体利益为目标取向、以组织成员志愿参与为运作机制的正式的自治性组织的总和。虽然第三部门不同于政府组织和工商企业,但又与政府组织关系密切。因此,第三部门具有自己独有的特点。充分发挥第三部门力量,利用其独有的优势,对于推动高等职业教育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具有政府组织和企业不可替代的作用。和政府比较,第三部门的民间组织身份更易于了解各国民众对高等职业教育的需求,减少高等职业教育国际交流与合作中的障碍,实现高等职业教育国际化战略目标。和企业比较,第三部门的非营利性特征有利于维护各国为高等职业教育服务的利益。第三部门强调的是社会责任感,不是利润取向,使人容易产生信任感,能为受教育者提供长期、持续、公平的高等职业教育交流与合作服务。
(三)坚定国际化战略,推动职业教育国际化输入与输出的动态平衡(https://www.daowen.com)
目前,我国高等职业教育国际化发展模式以“教育输入”模式为主。基于历史和经济基础的原因,高等职业教育长期处于世界的边缘地位,需要通过外来教育资源的输入来弥补国内教育资源的不足。一方面可以借用先进的经验,采取优化的赶超战略;另一方面可以借用先进国家技术,提高自身的国际竞争力。因此,这决定中国形成了以教育输入为主、依附西方教育的高等职业教育国际化模式。目前,中国高等职业教育国际化仍处于输入大于输出的阶段,不利于中国高等职业教育的发展。因此,应继续坚定不移地坚持开放的信念,借鉴国外经验,结合中国实际,制定系统、深入的高等职业教育国际化战略,创新高等职业教育模式,积极推进世界文化的相互尊重与理解,积极推进中国高等职业教育“走出去”,逐渐实现高等职业教育输入与输出的动态平衡,保障我国高等职业教育国际化的持续、稳定、健康与协调发展。
(四)加快推进双高院校建设,提升高等职业教育的国际竞争力
2019年4月,教育部、财政部印发了《关于实施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的意见》,“双高计划”正式启动实施。当年10月,首批197所拟建单位名单进入公示环节。这项“质量为先、以点带面,兼顾区域和产业布局,支持基础条件优良、改革成效突出、办学特色鲜明的高职学校和专业群率先发展,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的职业教育发展计划,被视为落实“职教20条”的重要举措,被业界视为自“示范校”建设以来,国家新一轮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方向引领。“当地离不开、业内都认同、国际可交流”是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院校的基本要求。“双高计划”建设对于高职院校国际化水平建设方面提出了明确指标要求。高职院校要在竞争中脱颖而出、挤进国家双高计划建设、提高内涵、提升办学水平,就必须走国际化发展的道路,必须“走出去”。高等职业教育的国际化已经成了新时期高职院校创新发展的重点和新的增长点。
(五)建设质量保障体系,推动高等职业教育国际化科学发展
高等职业教育国际化的深入发展推动高等职业教育质量观和人才观发生了很大的变化。高等职业教育质量问题引起了广泛关注,各国政府纷纷开始探讨高等职业教育质量保障体系的建设,希望通过提高本国高等职业教育质量,推动高等职业教育国际化的发展,提升本国的国际竞争力。中国政府也在探索高等职业教育质量保障体系方面做出了积极的努力。教育部在《教师教育振兴行动计划(2018—2020年)》中提出要实施“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健全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实行以五年为一周期的全国高等学校教学质量评估制度。然而,中国高等职业教育质量保证体系的建立时间较短,仍存在着不足。虽然德国建立高等职业教育质量保障体系的历史也不长,但是其通过建立以评估和认证为核心的质量保障体系推动高等职业教育国际化的经验仍值得我们借鉴。促进高等职业教育质量保障法制化。只有在法制的保障下,高等职业教育质量保障体系才能实现持续、健康发展。通过立法对高等职业教育质量保障的组织与领导进行明确分工,才能确保高等职业教育质量保障体系的运作规范化和科学化,进而形成政府、社会、高校三位一体的质量保证体系。在政府层面,应从法律政策和机制上确保高等职业教育质量保障体系的建立。在高校层面,高校应在自身体系内主动建立和完善内部质量保障体系。而在社会层面要争取建成多个独立的、权威性的高等职业教育质量保障中介机构,使其作为政府和高校之间的协调器,确保质量保证的观念得到贯彻。中国要建立多元化的评估专家队伍。借鉴德国评估专家队伍结构,还应吸纳企业等其他系统和社会的代表,甚至可以吸纳学生代表。目前,我国高等职业教育“走出去”的最大障碍是学历、文凭和学位的互认问题,因此,我们还应主动参与国际评估标准体系政策、标准和规则的研究与制定,改变被动接受教育输出国的“海外审核”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