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出院前规划期及长期治疗期
除了一过性的急性心力衰竭不需要长期治疗外,例如大量输液引起的急性心力衰竭,急性期治疗后可以不再治疗,否则应长期治疗。因为,约45%的急性心力衰竭患者,1年内再次入院至少1次,2个月内死亡或再次入院的危险高达30%~60%。急性心力衰竭的患者大部分是慢性心力衰竭急性失代偿,小部分是顽固性或终末期心力衰竭,即使是新发的急性心力衰竭患者,多数也存在心脏或血管的重构。因此,长期逆转心脏重构的治疗应该坚持。急性心力衰竭患者稳定后长期使用ACEI及β受体阻滞剂能够提高存活率。对急性心力衰竭缓解的患者,出院前应制订长期治疗的方案,临床研究证实,出院前开始服用ACEI或β受体阻滞剂的急性心衰患者,长期治疗的顺应性提高,死亡或再次入院率明显降低。出院前达到药物治疗理想化是坚持长期治疗的关键。对无ACEI/ARB及β受体阻滞剂禁忌证的急性心力衰竭患者推荐使用ACEI/ARB和β受体阻滞剂,并且尽量达到靶剂量。(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