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的团结力量:家庭,商会,农社和秘密帮会

更新于 2026年10月13日 版权声明
社会的团结力量:家庭,商会,农社和秘密帮会

现在我们还不能结束关于社会问题的讨论,因为我必须要谈一谈中国社会的团结力量的传统。在任何一个文化体系中这都是在生活和思想上有根本性重要意义的一个方面。首先我们必须要谈一谈中国大家庭制度。[20]毫无疑问,最近100年来,真正的大家庭形式已在逐渐消失之中,但是在上古和中世时期,它确实起着极其重要的作用。有许多情况是和大家庭制分不开的——例如,在儒家传统中提倡不妒的美德;在各种场合崇尚礼仪的风气;“顾全面子”的普遍现象,这是出于一种不要使别人难堪的意愿。[21]我想凡是读过中国文学的人都知道这种现象在中国社会中是很明显的。大家庭的维系力量主要就是依靠容忍。有一次一位皇帝问一个“五世同堂”的老臣,问他怎样能够实现这个中国大家庭的最高理想的,其秘诀何在?老臣答道“只是一个‘忍’字。”皇帝又问道,“一定还有其他的道理吧?”老臣说,他想不出什么其他的道理,只是一个忍字,无非是彼此容忍而已。我还常常提到公元1235年有一位老人写了一本关于杭州的书,他没有署名,只是写了一个别号“灌圃耐得翁”,意思是说“一个灌溉园圃由于容忍而达到(心境平静)的老人。”

1958年我为了编纂中国文化科学技术史收集更多的资料,走遍了中国各地,通过公路、火车、飞机旅行了12000英里,结识了几百个中国朋友,不但有科学家和学者,还有社会上各色各样的人。我所得到的最鲜明的印象是,有些西方人认为中国人是受武力强迫劳动的想法完全是脱离现实的幻想。与此相反:我们到处看到的是人民自觉自愿,满怀热情,共同努力提高生产和实现现代化(有时超过了政府计划的要求);对古代文化的自豪感促使他们努力争取在现代世界上取得应有的地位。在公共卫生,社会服务,工业建设,以及各种福利事业方面取得的伟大成就是我们亲眼目睹的;而这一切成就,如果没有不同年龄,不同种类的体力和脑力工作者真诚自愿的合作与团结,是绝对不可能实现的。由于采取了一种新的社会工作推动方式,领导者处于群众之中,而不是高踞群众之上,才能发动这样伟大的群众运动;这完全出于群众自身的迫切要求,而不是中央政府运用权力机械地推动的。

在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成立的工业合作组合中,我们看到这种大家庭的团结精神转移到工人自动组合的集团中去。[22]我以偶然的机会熟悉了他们的工作。当时中国的沿海地区已沦于日本人之手,几百万人民实行“大迁徙”转移到西南各省。全国各地漂泊流浪的技术工匠汇集在一起,立即建立了工业生产合作企业——造纸,制鞋,冶炼,铸造等等。在很多城市里都有,特别是在陕西的宝鸡。看到他们的工作情况,你不能不感到大家庭的团结精神在起着作用。他们紧密团结,通力合作,在极端艰难困苦的条件下——在抗战后期甚至还受到国民党的阻扰——积极推进他们的工作。

其次,谈到商人之间的关系,一般认为中国是有商会的。[23]但是中国的商会从来没有起过象西方商业社会的商会那样重大的作用;从来没有能够在国家政府中取得权力,从来没有——我们不妨说——侵犯过皇家官僚行政体系的权力。这是因为官僚政府故意限制了商人的势力。从这里,我们就可以找到答案:为什么中国社会后来没有发生欧洲那样的文艺复兴,因而也没有产生现代的科学?关于这一点,我以后还要谈到。事实上,在中国我们找不到象希腊的“城邦”那样的概念。西方的那些成语,什么“只有城市的气氛才能使人们免于封建的约束”,“城市人民合法的安全保障”等等的话,在中国人看来,是很难理解的。中国的城市在根本上是皇家行政系统的一个环节。在西方国家,城市中往往由“市参议员”或“商会巨头”独立管理市政,公然对抗当地的贵族,而直接和统治的皇室挂钩。这种情况中国人从来没有听说过,也是无法理解的。约翰·普拉特爵士在他的一本著作中举了一个非常有趣的例子。他谈到1862年有些西欧的商人在通商口岸上海定居营业,呈请北京政府发给城市特许证。[24]北京朝廷大感惶惑,因为他们不明白外国商人到底要的是什么东西,他们也从来没有对商人团体发过这一类的东西。但是,尽管如此,中国的商人之间还是有很多互助合作的。中国的商会尽力设法保护它的会员们的利益。有一次我在福建长汀,很愉快地住在一所很华美的旧式旅馆里,里面有亭台楼阁,画栋雕梁,甚为精雅。原来这就是一个商业公所,在那里接待各处来的客商,前来办理销购业务。所以,中国的商会也是社会上的一部分团结力量,只是它并不象欧洲的商会那样具有政治上的重要作用。

在中国人生活中还有不可忽视的另一方面,那就是,在农民中间一向有高度的互助合作。在各个朝代,“村”一级的合作成份总是存在,虽然有时多一些,有时少一些。[25]所以中国现在政府成立初期所提倡的互助合作运动其实并不是前所未有的、崭新的东西。在中古世纪,各县的行政官长(县丞)对于各个村子里的事往往不大过问。只要各村的村长能够按时完成了上缴租税和征集壮丁的任务,他们就完全有权和当地的族长们共同商讨决定有关本村的土地使用,道路桥梁修建,以及其他有关公益的事务。我谈以上这些情况,并不是想美化中国的农村,也不想掩饰各个历史时期腐败的政府,贪残的地主富农所造成的种种危害;我只是想着重说明,至少在比较昌明的时代,农民社团中的互助合作是确实存在的。

除了上述各点以外,我们不能忘记了问题的另一面,即,在人民自发的、确实可以说是叛逆性的社会组织里面,也有高度的团结性。除了各个时期的村社组织以及宗族族长之外,除了道教和佛教从事铺路修桥等慈善事业的社团之外,中国历史上各朝各代的秘密帮会组织是一直存在的。(https://www.daowen.com)

这种秘密帮会的重要作用决不可以低估,因为它代表着社会上一种极其坚强的团结力量。即使在我们这个时代,任何外国人如果在中国长期居住也不可能避免和这些帮会有所接触。[26]虽然我对他们没有什么直接的了解,但任何人都能意识到那些帮会,如白莲教,四川的哥老会或三合会等组织,其内部有极其坚强的约束力量。即使在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在板车搬运工人中间还有青帮和红帮等组织,据说是过去运河的船运工人组织流传下来的。我们如果要搬运东西就不能不和他们打交道。我并不是说这些帮会组织有什么好的作用。大家知道,在海外如东南亚等地方这种秘密帮会很容易就堕落成为流氓集团,干了许多坏事,实在是不值一提的。但是,在中国的传统社会里,情况就不一样了。我们以前已经说过,中国传统社会的组织结构表面上看来好象是独裁政权,实际上是依靠习惯势力以妥协的方式进行统治的,而儒教的传统起着一定的稳定作用。但是,如果朝廷上出了极其贪污的官吏,或者,朝代将倾覆,社会上风气普遍败坏时,就必须要出现混乱的局面,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就不难看出那些秘密帮会的团结力量的重要意义。毫无疑问,他们在中国人民的生活中起着极其重大的作用。

这些秘密帮会确实和中国历史上所发生的一系列的人民起义运动是密切联系的。[27]一般说来,这种起义运动都是在一个腐朽的或专横的皇朝将告终结的时候蜂拥而起的;例如,反唐朝的黄巢起义(公元874—884年),反秦朝的陈胜起义(纪元前209年)。在这种情况下,原来的皇室及其追随者被推翻,而由起义运动中杰出的人物建立新的皇朝取而代之。这新的皇朝最终也要同样地完成周期性的兴亡过程。但是在新皇朝建立之初的一二个世纪内也可能会励精图治而一度出现昌明盛世。例如,汉朝的创立者刘邦就是反秦的起义领袖之一;明朝的朱元璋就是长期反元朝蒙古族统治的领袖。但是有时候这种起义运动也可能由于时机“尚未成熟”,只能削弱而不能推翻原来的皇朝,最终归于失败;如,公元184年道教的黄巾起义,以及公元1851—64年半基督教性质的太平天国革命运动,这最后一个“国内之国”也许是中国历史上最伟大的革命共和政体。有许多当代的学者专门研究太平天国的历史而引以为民族的骄傲。至今,太平天国的旗帜仍然悬挂在故宫午门上面的博物馆里,就象英国的威斯敏斯脱教堂一样。

这一类的阶级斗争是非常激烈的。例如,公元1640年,地主贵族的将军吴三桂宁愿投靠满族的入侵者,而不愿和已取得成功的农民起义领袖李自成妥协。这些起义运动中的秘密帮会往往和佛教和道教结合,由僧侣或道士组织起来,因为,儒教总是和统治的文士贵族阶层结合在一起的。现代的历史家们对于起义运动和秘密帮会的研究特别感兴趣。这种情况就有点象现代革命德国的学者怀着赞赏的心情追述过去再洗礼派的业绩,或者,象英国的进步人士纪念平均主义者和掘地派进行历史活动的地点。但是在欧洲这一类的运动大多是公开进行的,而在中国则由于社会的高度统一性,这种运动就不得不采取秘密的方式,组成地下活动的反抗组织,代代相传,形成一种传统的社会团结力量。

以上所述使我们得到一个教训:中国的学者和思想家们举出很多极端个人主义的例子,西方的汉学家对此也津津乐道,因此使我们对中国人民产生了一些歪曲的认识。反复宣传所谓怪僻的孤独性格,使我们忽视了中国社会中更为重要的、根深蒂固的团结因素。正是由于这种因素才使今天中国社会的团结性得以实现。这是农村中实行互助合作的必不可少的历史背景。从互助组发展成为农业合作社,在过去二年来已遍及全国百分之九十的地区。更进一步成立了1958年下半年创始的大规模的人民公社。所以,农业共产主义中国的建立并非一日之功。问题是,我们如何才能掌握和发扬二千年来形成中国社会主要动力的这种根深蒂固的社会团结精神。只凭民族主义是不能达到这个目的的,必须要有一种新的教义才能充分启发这种开明的、考虑个人利益与关心他人幸福相结合的精神。那种精神过去使“黑发人民”紧密团结起来向封建官僚进行了无数次的斗争。所以,我认为现代的农业合作社和人民公社只不过是几千年培养起来的团结精神的进一步发展和扩大。

至于新生的人民公社(译成commune(公社)是不大妥当的),我最近离开中国时还只是在创始的阶段。[28]但是,在我看来,这不过是目前中国已经普遍实施的合作社制度的进一步扩展。在原则上,这是符合于中国社会的传统精神的,我相信,绝大多数的中国劳动人民是能够接受的。目前对于人民公社的一些批评意见似乎都是由于西方高度工业化社会的观点不同而产生的。西方国家的家庭里都有煤气灶,电动洗衣机等等设备,所以他们对于一家人都在集体食堂里吃饭这种办法不大喜欢。如果他们能够体验体验中国妇女几千年来围着锅台转,汲井打水,烧木炭炉的劳役生活,他们就会认识到今天的合作耕种,集体食堂,公共浴室等等,对于亿万人民来说,简直是尘世天堂了。直到现在,只有几个最大的城市里有煤气设备,自来水和大管道的排水系统。在改进这些设备的同时,还必须大力推进住房重建。妇女从家务劳动中解放出来,从事农耕,铁路,工厂及文化工作,这是现代中国最出色的一个特点,这是我个人同全国各地许多朋友的接触中的亲身体会。我对于集体食堂吃饭不花钱的这种想法也并不特别感到惊奇,因为我在以色列的集体居民区以及我们自己国家的教育机构中也有类似的经验。这是现代中国值得骄傲的事。它既不是强迫施行的,也不是军队化的编制——而是农业生产成功的直接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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