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亚洲观点看科学与宗教
1961年5月9日在剑桥大学联合学会辩论会上的发言,对“科学前进,宗教后退”这一提案的答辩
本提案的尊敬的提案人明确指出:西方世界传统的、正规的、大众信奉的基督教将受到科学世界观的影响而逐渐解体。人类愈进步,愈来愈成功地探索到宇宙的奥秘,纯朴的宗教信仰必然要消失;过去深信不疑的教义将转化为神话传说;祈祷文中的真理将用新的观点来说明和阐述;即使最正宗的宗教集团的仪式也要随着时代的转移而改变其方式。科学的进步必将促使宗教哲学思想愈来愈纯净化,对神学观点作新的解说。普遍相信的宗教传说故事将随之消失,坠落尘凡,堕入地狱,永远扫进历史的垃圾堆。但是,我对这个提案表示反对的意见,因为提案说,宗教本身随着科学进步而后退,那是另外一个不同的问题。
宗教具有独特的神圣观念,信奉超自然的精神力量,以最完备的形式同人类所认识的最高伦理原则结合在一起;它完全超越于我们狭隘的经验所熟悉的具体表现形式之上。所以,我认为,如果我们要正确地讨论这一提案,就必须考虑到人类一切的宗教活动,包括伟大的亚洲宗教体系,它至今仍有很大的生命力。我们必须从普遍的、世界一致的观点来探讨这个问题。我们必须从我们从小熟习的耶稣圣诞赞美诗的精神束缚中解放出来,认识宗教本身对全人类的真实意义,而不能拘泥于从拉丁神学中断章取义,译成英文,并普遍受到曲解的那些词句。如果说,科学在现在和将来都具有普遍的意义,那么,宗教也正是如此。
因为宗教的教义并不一定要包含创世主、上帝的概念,如果我们这个学会的会员们.象我一样,曾经在孔夫子庙里逗留过一些时间,他们对于宗教的概念可能会有很大的改变。这位圣人,孔仲尼(即孔夫子)的学说,从根本上说,是现世界的社会伦理学说。他宣称他已经找到了容忍,牺牲和互爱的道理,根据这个道理所有的男男女女都可以终身和谐愉快的相处。这个学说,从最根本的意义上说,就是中国的“黔首万民”(老百姓)从纪元前六世纪直到现在世世代代所信守不渝的准则。孔子自己并不否认鬼神的存在,但是他教导人们要“敬鬼神而远之”,尽可能不要同鬼神打交道。他说“未能事人,焉能事鬼。”虽然从汉朝以后儒教就正式规定为国教,但是从来没有任何祭司制度。庄严辉煌的孔庙遍布于全国各城市的文化区,连最小的县城里都有,但是祭礼却每年只有在孔子诞辰举行一次,主祭的都是本省或本县的行政首长,而由其较低一些的文官襄祭——因为儒教的教义已成官僚系统信奉的守则。平时,孔庙里只有一个当地的学者们常去的图书馆,一个传统形式的学校,还有其他的公务机构——因为孔子主张“有教无类”的革命思想,每个人不论出身地位高低都应该有受教育的机会。对于这一切,基督教的原教旨主义者,出于他们的精神优越感(这也许就是,人类最大的罪过——用他们自己的话说),一定要看作是“异端邪说”而一笔勾销。但是,就我个人的经验而言,我觉得任何地方都没有象孔庙那样具有深刻的神圣意味。在那里,大殿上没有任何偶像,只是在祭台后面有一个檀香木雕的神座上面写着“大成至圣先师万世师表孔子之神位。”在他的周围放着许多小的神座写着他的166个尊为圣徒的弟子的姓名。
古代中国的宗教对于礼仪和祭祀极为重视,但是根据儒教的伟大传统,祭礼的重要作用更多地是对于举行祭祀的人而不是对于被祭祀的祖先和神灵。在中国的思想史上很早就有记载说明祭祀有重大的精神感召作用,而不是神道设教。我这里引用《礼记》中的几段话;这部书大约是在纪元前50年编纂的,但其中包括的材料却追溯到纪元前5世纪的初期:
“众生必死,死必归土,此之谓鬼,骨肉毙于下,阴为野土。其气发扬于上为昭明。莙蒿凄怆,此百物之精也,神之著也。”
所以,祭典具有神妙的教育意义和富有诗意的感化作用。这并不是现代人的新发明,在古书中早已揭示了。在《礼记》中还记述:
“祭不欲数,数则烦,烦则不敬。祭不欲疏,疏则怠,怠则忘。是故君子,合诸天道,春禘秋尝。霜露既降,君子履之,必有凄怆之心,非其寒之谓也。春雨露既濡,君子履之,必有怵惕之心,如将见之。乐以迎来,哀以送往;故禘有乐,而尝无乐。”
象这一类的宗教观念,难道会随着科学的进步而逐渐退化吗?只要人仍然保持人的本性,只要他看到盛开的鲜花,看到青春的少女,而感到精神焕发;只要他听到美妙的音乐诗篇而心灵感动,他也必然会产生一种崇敬神圣的观念;这种观念就体现在各种祭祀仪式之中。这和人们认识自然现象中机缘作用的科学观点并无矛盾之处。不但现在如此,早在公元一世纪(一位中国的学者)就已经认识到这一点。我们不妨读一读《后汉书》中记述刘昆的故事,可能会感到兴趣的。
“(刘昆)除为江陵令,时县连年火灾,昆辄向火叩头,多能降雨止风。徵拜议郎,稍迁侍中,弘农太守。先是崤黾驿道多虎灾,行旅不通;昆为政三年,仁化大行,虎皆负子渡河。帝闻而异之。二十二年,徵代杜林为光禄勋。诏问昆曰,“前在江陵,反风灭火,后守弘农,虎北渡河,行何德政而致事?”昆对曰“偶然耳。”左右皆笑其质纳。帝叹曰“此乃长者之言也。”顾命书之策。(https://www.daowen.com)
所以,象刘昆这样的人,虽然他本质上是一个理性主义者,但他也相信祭祀祈祷(即使在这故事中带有神奇的色彩)也是有益的,是人类社会感情的最完善的表现形式。也许现在全世界还没有开始向儒家学说中去汲取教益。但是,如果你今天去中国访问,你就会看到各地的孔庙已由公家拨款重加修葺,恢复了过去的庄丽面貌;如果你读到当代中国领袖们的讲话,就会发现其中有不少地方引用儒家的经典著作。
关于亚洲的另外一个伟大的宗教,佛教,你也会发现它的教义中并没有上帝、造物主或其他至高无上的神灵,并不坚持每天要温习神灵的奇迹,并没有教士职级,也不宣扬一贯不变的真理。佛教中的终世论是自然形成的。佛爷(我知道锡兰人是这样称呼佛的)的历史和孔子一样地悠久,但是他是人,而不是神,尽管他具有无与伦比的,几乎是“神圣”的,智慧,能够参透自然的道理。他相信他已经认识到自然运转的规律,同万有引力定律一样地准确;根据这一规律,父亲的罪孽将在子孙的身上得到报应,达三四十代之久;但是如果他的思想行为端正,就可以消除罪孽。所以,一个人并不注定要按照自然的过程生生世世陷于尘世烦恼之中,他可以跳出三界轮回之外。只要他对一切众生普遍施加怜悯(慈悲)就可以最后进入无忧无虑的极乐世界(涅槃)。在这里,神圣的观念也是和伦理的观念密切结合的。个人的得救,主要是通过自身的力量。佛教和儒教一样,也把自我克制,自我约束,自我牺牲,看作是人类团结和社会安定的关键因素,虽然佛教指出的目标是“到达彼岸”,而孔子的门徒所认识的也正是如此。对于儒教是否宗教的问题,也许有人还表示怀疑,但是从来没有人怀疑佛教(无论是单纯、原始的小乘法,或者是“正宗”的大乘法)是宗教。同时,就我个人在佛教寺庙中——无论在锡兰那些名称美妙动人的兰伽蒂拉伽,伽陀拉代尼雅,阿般哈雅吉利雅,密兴泰尔等寺院,或者在中国的华亭寺或缙云山的寺院中——的经验而言,我觉得任何庄严华丽的基督教堂都不能使访问者或朝拜者感到更深刻的神圣意味。科学的进步怎么会影响这种宗教呢?那种神道设教的制度和转世投胎的信念可能会消亡,但是通过普遍同情的实践而得到自身解救的思想,以及随之而产生的心理影响,将永远存在;因此,崇敬智慧启示者的思想也将永远存在。佛教对于自然规律的认识比斯多噶学派和文艺复兴时代的科学家要早好几个世纪,而中古世纪佛教的广大无边的宇宙观念,与中古世纪基督教所主张天体是水晶球封闭牢狱的观念相比,也要高明得多,进步得多。对于这一些,佛教徒很可引以自豪。确实,在佛教中,和在儒教中一样,是没有什么“超自然”的成份的。虽然印度教和其他教中“护法神”的形象是颇为吓人的,但,实际上,他们只不过是较高层次的一种生灵而已,他们和人及其他生灵一样也是要求超度的。举例说,在锡兰,人们往往祈求毗湿奴神,正如我们祈求圣·安东尼一样,帮助他们寻找遗失的戒指或手表,——但是要求超度(通过自身力量)却是另外一回事。
谁能对自然知识加以限制,或者说,谁能宣告人类科学成就所能达到的最高限度呢?人类科学是一种不断发展的社会结构。宇宙间连续的组织层次需要进行分别探讨,但是人们对于各层次之间相互关系的认识却是不断进展的。神经生理学,实验心理学和对脑筋的生物化学将来总有一天能够说明我们的心理和精神生活的实际活动情况。我对于这种前景感到鼓舞,但是我也想到知识给人类带来了控制的力量。如果科学的发展能够,如我们所期望和深信不疑的,消除一切使人类长期受苦的精神疾病,它也会给人类创造各种闻所未闻的生物工程应用的可能性——一切科学的进步都是如此。这一切,我们将如何应用,达到什么目的呢?象火一样,象原子能一样,科学的力量可以用来做好事,也可以用来做坏事。所以,人类要有什么样的社会?要有什么样的理想?什么样的保障?这些问题的意义并非日渐消失,反而变得越来越重要了。我想,这个学会中很多会员,和我一样,相信只有社会主义形式的社会才能保证科学用来为人类谋福利而不是毁灭人类。也许今后几个世纪内“民主”这个名词的主要意义就在于科学是否用来为人民谋福利。“为科学的科学”的概念看来只是掩盖了“为暴利的科学”或“为国防的科学”(即,大量积累军火)的实质。不管怎么说,具有前一种观点的人并不反对后两种观点。也许,科学在政治统治的窒息气氛下确实难于充分发展,但是在私人组合的企业中,显然科学也并不是用来为人民谋福利的,翻一翻全世界最大的大众科学杂志《科学美国》的大量广告,你不能不感到恐怖。战争科学占统治地位:“自动化的瞄准进攻器”,“发射导弹的电子装备”,“高空闪击阻遏器”,“对抗洲际导弹的热屏障”。各种计算机,火箭推进,空间轨道运行卫星,自动控制设备,损害动植物的物质,新型药物,催化云,潜意识指挥——这一切,都是干什么的?干什么的?现在我们似乎倾向于把一切宗教的约束力量全部抛弃,但是,我们最好要小心一点,不要把伦理观念也一脚踢开了。因为伦理观念和崇敬神圣的思想是非常微妙地结合在一起的。所以,我敢断言,即使一千年之后,(只要人类没有消灭),对于一个完善的人来说,崇敬神圣的观念仍然是存在的。这和人的其他根本性活动,如,美学欣赏,历史洞察,以及哲学及科学推理的能力等等,一样是永远存在的。这种崇敬神圣的观念,将如在古代中国人中一样,体现在对过去(以及未来)的文化英雄的祭献之中;那些英雄们为了使正义和真理,爱情与友谊在世间长存,一生鞠躬尽瘁,最后献出了自己的生命。
尊敬的提案人,正如我们所预期的,提到了宗教对“人民起鸦片烟的麻醉作用。”(如果他没有提到的话,那是一时的疏忽)。当然,从宗教所采取的冥想来世的方式来看,它确实在人类历史上,无论东方或西方,都起过麻醉的作用;但是这不能说明全部的问题。当我们听到阿兹台克人(墨西哥的原始民族)为了害怕太阳和行星脱离轨道而屠杀了千千万万人民时,我们很自然地就会想到卢克莱修的名言“宗教信念带来了多少祸害”。但是,当我们读到十字军对穆斯林教徒,犹太人和阿尔比教徒进行迫害时,就不大会想到卢克莱修的话了。当我们听到严格的宗教戒条(无论是天主教的,或者清教的)给家庭带来灾害时,或者,听到教士传布个人解救而不是社会革新的道理时,就更不会想到卢克莱修的话了。实际上,“真正的,在上帝面前未玷污的宗教”、是一直存在的;有些最伟大的无神论者或不可知论者都证实了这一点,更不用说象威廉·布莱克那样的神秘主义者了。三十年前,我曾写过:“如果你不能意识到阶级压迫的非正义性,你就是受了宗教‘鸦片’的麻醉。”但是我又补充说,还有另一种麻醉剂,我们可以称之为“科学的麻醉剂”。看不到人生的悲剧性的一面,不认识神圣观念在世界上的作用,不知道人类为保持正义而进行的斗争,那就是我所说的受了科学麻醉剂的毒害;在今天,其危害性就要比前原子时代更加严重得多了。那些科学家们把宗教以至哲学一概都斥为无稽之谈,一心只想充分发挥他们作为数学物理家或实验生物学家的才能,还要引导别人走同样的道路;而对于政治问题闭口不谈,也不想想他们所生存的那个社会是怎样利用他们的创造发明的。这样的科学家确实是非常危险的,很可能成为“麻醉剂”,成为暗杀犯(暗杀犯assassins一字实来源于麻醉剂hashishin),成为一切无辜人民的毁灭者;其危害之烈,远远超过了犹太的希律王[1]。所以,我们千万要注意,不要过分强调宗教是“人民的麻醉剂”这种说法;今天“科学的麻醉剂”也正在造成同样严重的危害。
我以上所说,其中心思想就是说,宗教是一种崇敬神圣的观念应用于最高的伦理准则。我想尊敬的提案人一定会同意,这对于推动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运动起着根本性的重要作用。如果他说,这种运动的发生是历史的内在逻辑所决定的必然趋势,那么,这是不是意味着人的本性正是如此呢?人们大概不会否认,苏联红场的列宁墓,以及社会主义国家的各种纪念典礼,都含有一种崇敬神圣的因素。所以,即使现在一切看得见的教堂都消失了(正如佛教所预言,一切僧伽都将消失),宗教仍然会以一种新的形式重新出现。同时,现在至少还有一些基督教徒为他们所崇敬的、最高的牺牲精神的化身祈祷,同时也为一切为真理而献出自己生命的人们祈祷。
这就最终使我们认识到这一事实:人们对于“比自己更伟大的”,“神秘的伟大力量”,“全知全能的客体”的崇敬心理是存在的,至少在某些人的思想上是确确实实存在的,正如在十八世纪,人们对于天文学和宇宙论的认识愈多,就愈加感到自己的渺小,因而,对于“宇宙后面”的力量,或典型,就更加感到无限的崇敬。这种力量在任何意义上讲都不是从属于个人的;首先我们感觉到它是存在于宇宙万物之内的。我相信,从神学的观点讲,尊敬的附议人最近所牵涉到的关于射电天文学家之间的激烈争辩,并不如我们所想象地那样具有重要的意义,因为自然神论哲学中早就有恒稳宇宙的概念。在十七和十八世纪的《总汇论》学说中,就认为上帝必须要永恒地支持宇宙使它不致再陷于混乱之中。还有,在更早的时候,一位非常有趣的希腊思想家赫莫几尼斯把上帝描绘成为一个使万物万象团结在一起的磁场。我们上面已经谈到儒家的一些观点;但是中国古代还有另外一派学说,它超越人类社会伦理学的范围之上,进而推崇宇宙万物内涵的力量——我指的就是道家的学说;道家所说的道,“道可道,非常道”之道,就是代表自然的规律。我也曾经访问过道教的寺观,得到不少的教益。我记得在昆明附近黑龙潭的庄丽的道院中,在底下的庙堂里,你看到的是一些类似官吏模样的神像,那只是适合于旧式农民烧香膜拜的小神祇——但是当你走到山傍最高的大殿上,却看到空无一物,只有祭台后面悬挂着一块雕刻的扁额,上面写着“万物之母”四个字——自然,一切事物的母亲。我相信人类永远需要有这样的宗教观念,那就是人对于他所生存的宇宙的一种基本的崇敬心理。
对我们西方人来说,我们的宗教传统和亚洲朋友们的相比,在很多方面相形见绌。当然,我并不是说亚洲的宗教在迷信思想,虚伪说教,对既定社会秩序的从属性,各方面,比我们的宗教要少一些。但是,令人感到诧异的是,偏偏就在这个世界上唯一的现代(区别于古代和中古的)科学的发源地,它的宗教却产生了许多无法辩解的神学观点,宣扬了不可调和的超验论和彻头彻尾的悲观主义。虽然宗教狂热并不只限于基督教国土,但是我们的宗教狂热却超过了应有的限度。希腊哲学被强迫用来为正统教服务,用以修饰堆积如山的教义信条;罗马法被硬拉来捍卫一个宗教组织,其教长的权力之大超过了任何古代的祭司。随着时间的推移,唯心主义和主观主义哲学(在印度流行而在中国行不通)更加强了教会最容易产生的反科学的态度,虽然教会后来逐渐勉强作了一些让步。但是,尽管我们的宗教常常被曲解,尽管它和亚洲的一些宗教比起来相形见绌,那毕竟还是我们的宗教。因此,我坚决认为,任何欧洲人,如果他愿意和自己的文化传统保持联系(我想,也许只有这样他才能以同情的态度接受其他的文化传统),他决不会在自己的实践经验中和自己的文化所采取的某一种伟大的宗教形式割断关系。也许,他宁愿把自己的理性观念的限度放宽一些。如果这样的话,那么,他所信奉的宗教决不会随着科学的进步而退化,因为任何名符其实的宗教都不会退化的。一切迷信的思想必将被扫除,一切虚妄的神学观点必将消亡,但是“慈悲,怜悯,和平,仁爱”的神圣观念将永远长存。只有坚持这些观念才能挽救科学;否则,滥用科学必将导致全人类的彻底毁灭。
[1]希律王(Herod),纪元前73(?)—4年,犹太之王,以残杀闻名,见《马太福音》。——译者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