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随意行动中的心理元素
2025年10月22日
§4 随意行动中的心理元素
如果我们再次把一个随意行动的所有基本元素聚集起来,我们看到,首先它是由感情组成,意志倾向就表现在其中;其次,它存在于观念内容的变化中,且这种变化伴随着运动器官中介的外部效应;第三,它存在于这样一个基本的观念中,即这种变化依赖于意识的整个倾向。最后这一点,像所有次级观念一样,主要表现在感情中,而这种感情是部分地前于意志的决定(以上述表示意志倾向的感情的形式),部分地伴随着意志的决定。除了这三种成分之外,还必须补充作为活动的内部和外部效应的结果而随后产生的感情,尽管这一感情成分对活动的进行没有实际的影响。
意志具有一个十分重要的特性,它影响着我们在这里提及的所有随意行动。这就是它的整体性(unity)。尽管存在着动机的冲突以及由此引起的感情的波动,在任一特定时刻,随意行动本身必须是单一的和整合的。这一事实是自我整合的基础。依据心理学中经常再现的“倒逆论法”(hysteron proteron),我们倾向于把自我看做是意志整合的原因。但是事实上,我们称之为“自我”的东西就是意志的这种整合加上使之成为可能的我们对心理生活的控制。此外,意志的整合特性也使得我们可以直接解释我们已经提到的另外一个事实,即为什么每一时刻的各种感情都整合成一个单一的整体感情,尽管在这些感情成分之间存在着各种冲突和对立。这个整体感情是复合的意志倾向。就像我们不可能同时地选定不同的事情一样,整体感情也不可能融解成一些同时存在的、独立的感情成分。
利用我们在这一讲中提到的这些特性,感情和意志作用着心理生活的观念一面,且共同决定着我们称之为“意识”的整个内容。这样的划分是武断的,但是在事实的分析中却是有帮助的。现在我们既然已经描述了构成心理生活的所有成分,我们将暂时转向所有这些成分结合而成的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