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意识中观念的条件
在所确定的条件限制范围内,所提出的第一个问题自然是:在一个特定的时刻,意识中存在着多少观念?这一问题的内容并非像它的措辞所意味的那样精确。一个整体包含的构成成分的数量的判断自然依赖于我们怎样看待构成单位。现在,即使我们忽略观念之间的连续变化,它们在意识中的结合也是极端复杂的。因此,人们很容易怀疑,意识内容的某些特定部分到底应该看做独立的观念,还是应该看做是更为综合的观念的一个部分。在这里,我们暂时放弃对这一困难的基础问题的任何最终的理论解决。就我们目前的目的来说,如果我们能确立一个实用的标准就足够了。因此,当观念没有通过习惯联想而与其他同时存在的观念结合在一起时,我们把观念看做是分离的、独立的。例如,如果眼前呈现的是一些排列成序列的字母(如xvrt),尽管每个字母与其他字母存在着空间联想,我们仍然应该认为每一个字母本身形成一个独立的观念。因为即使它们被看做是一个整体,这些字母也没有形成新的复杂观念,而与其他的观念形成确定的联结。另一方面,如果我们知觉work这样四个字母,我们就无法使它们成为独立的观念——至少对于把这些字母读成词的人来说是如此。相反,我们会把这些字母看做是结合而成的单一复合观念。从这些考虑出发,就引出了两个结果,而这两个结果在测定意识的观念范围的实验中是不应该被忽视的。首先,我们必须从在特定事例中起作用的主观和客观条件中决定哪些观念是独立的单位,哪些观念不是独立的单位。当然,同样的客观印象在一种情况下可能被理解为一个观念,而在另外一种条件下,依照所涉及的主观条件,又被理解为不止一个。其次,从一种类型的观念中获得的结论并不必然地适用于任何其他类型的观念。我们特别期望着会发现,复杂观念同相对简单的观念相比,意识的范围要更小一些。
当第一次提出意识的范围问题时,这些条件完全被忽视了,而且所使用的研究方法也并非能导致任何确定的结果。结论要么是从某些形而上学的假设中演绎出来的,例如,作为一种简单的存在物,心灵在任一特定时刻仅能包含一个单一的观念;要么进行的研究仅仅建筑在内省的基础之上。任何一个人都可以通过严肃地询问自己这样一个问题而使得自己相信后一种程序的无效性:现在,我在意识中发现了多少观念?同时,实验会告诉他为什么他尝试回答这一问题的努力没有结果。他所指涉的那个时间在过去之前,所要回答的问题几乎还没有提出来,接下来的时间也没有更为成功地确定下来。因此,把在一个特定时刻同时呈现的东西与随后出现的东西区别开来是完全不可能的。然而,直接内省的这一缺陷本身告诉我们应该怎样努力通过实验去补充内省。我们只要安排实验条件,使得同时的印象与相继的印象的混淆变得较为不可能。我们可以通过瞬间呈现一些感觉印象来做到这一点。瞬间呈现的印象可以成为独立的观念,在一定的信号之后,我们可以尝试测定有多少感觉印象成为实际的观念。现在,通过这样的安排以后,如果认为完全排除了瞬间印象同后继观念的混合,那就是错误的了。例如,假定通过瞬间的照明,我们呈现给眼睛一些视觉对象。最初时刻的知觉自然为直到后来我们才意识到的知觉所补充。通过这样一种方法你可以使自己相信这一点,即在黑暗中手持一本书,离开眼睛适当的距离,然后利用电火花瞬间照亮房间。即使在最初的时刻,你仅仅识别了一个词语,随后你也极有可能利用记忆的帮助,清楚地知觉到其他的词语。的确,以这种方式随后读出的东西,经常要超过在最初的时刻里识别出来的东西。但是这些实验把我们再次导向了一个进一步的事实。这一事实显示出,我们可以从这些实验中得出在特定时刻意识状态的有效推论。我们可以在那些逐渐从原始印象的基础上重建的映像与直接对应于原始映像的映像之间作出清晰的区分。这是由于这样一个事实,即特定的时刻并非精确地类似于它先前的时刻或后继的时刻:闪光的突然出现和消失清楚地标出了它们的界限;这样一种区分使得内省较少困难地忽略或有意排除原始观念映像的随后补充。在这里,像在其他任何地方一样,心理学实验并不是使我们抛弃内省,而是通过提供精确观察所需要的条件,使得内省成为可能。
这种使用瞬间印象进行的实验适用于任何感觉领域。但是,视觉印象最适合这一目的。因为视觉印象最容易被选择出来,从而被知觉为独立的观念。当然,印象本身并非完全是瞬间的,因为光的刺激作用具有生理的后效。然而,在那些快速闪现的印象中,这种后效如此的短暂,以至于出于我们现在的目的可以忽略不计。视觉实验是用图37所描绘的装置进行的。它可以用于向大批的观众演示这一现象。如果你们仅仅希望对你们自己进行这个实验,这个装置当然可以更小一些。这个装置由一个黑色的屏幕构成。黑色的屏幕镶嵌在一块大约两米高的黑色垂直木板的槽里。当弹簧F被揿压时,屏幕就落下来。在屏幕上,有一个方形的开口,其大小足以容纳大量的可以形成观念的视觉对象,如字母表的字母等。这一开口是这样安置的,即当屏幕提起时,开口处仅仅显示了黑色的背景;但是等它下落时,在视觉对象被观察到之前开口处已经通过了,然后视觉对象立刻又被遮住。在开口下方的屏幕部分,一个小的白色的圆圈放置在那里,其位置使得屏幕下落之前恰好遮住视觉区域的中心,这个区域随后快速展示给观察者。这个中心起到凝视点的作用,使得眼睛在觉察印象的时候处在最有利的位置。图37中的A给出了这个装置的侧面,B给出的是正面。在A图中,屏幕是提起的,遮住了需要展示的视觉对象;在B图中,所描绘的是屏幕落下的那一刻,因而一些印象(即一些随机选取的字母)恰好变得可见。如果我们想象这个运动继续下去,那么在下一刻,这些字母又会再次被上面落下的屏幕所遮盖。视觉对象的大小和分布,以及观察者距这一装置的距离必须这样安排,即把需要呈现的每一个单独字母都应该落在最清晰视觉的范围内。当然,在这些实验中,每一个视觉对象严格讲起来并非仅仅在一个单一的瞬间是可见的,对于在一个可测量的时间里也是可以看见的,尽管这个时间相对是较小的。此外,对于不同的视觉对象,这个时间并非精确的一致。图37描绘的这个装置中,上面一排字母的可见时间是0.09″,下面的是0.07″,中间一排是0.08″。然而,与视觉后像持续的更长时间相比较,这些时间是如此的短暂,以至于依据我们现在的目的,可以把它们看做是瞬间的。
图37
这类实验证明,4个,有时甚至5个分离的印象(字母、数字,或者不同方向的线条)可以被清晰地知觉到。如果分离的印象安排得可以相互结合成观念,则这个数字可以增长3倍。因此,在瞬间里,我们可以识别两个双音节的词,每一个词可以有6个字母。
但是这些研究的结果把我们的注意引向了其他一些现象。这些现象使我们意识到我们不可能以这种方式了解有关意识整个范围的任何东西。我们注意到,这些字母、数字和字词等等,即当屏幕落下时我们清晰知觉到的那些东西,并没有穷尽那一时刻的意识内容。除了这些被清晰知觉到的印象外,意识中还有一些其他的东西,或者是不太清晰的,或者是完全不清晰的。除了你能读出的4个或5个字母外,你还可以注意到有几个字母你仅仅能识别出其大体的轮廓,另外一些字母仅仅有一些不确定的观念,知道它们是存在的,是一些视觉印象。因此,实验证明,这种方法仅仅能使我们明确地测定存在于意识中的清晰的和明显的观念的数量,却不能提供意识包含的全部数量的信息。对于视觉来说,如果相对简单和熟悉,清晰观念的数量等于4—5个;如果它们是复杂观念,依据其复杂的程度,其数量从1到3不等。在后一种情况下,存在于一个清晰的观念复合体中的简单观念的数量可以多达12个。而且你会注意到,直接落在黄斑上的印象通常比其他的印象更清楚地知觉到。但是这并非意味着必然如此。侧面看到的物体可能比直接看到的物体更占优势,特别是当注意有意指向它们的时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