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注意
与统觉过程相联结的主观过程的整个领域被称之为“注意”。注意包含着三种基本成分:观念上不断增加的清晰性;像观念那样一般属于同一通道的肌肉感觉;以及感情,它伴随着且前于观念的变化。同时,严格的注意概念本身并不涉及第一个过程,而仅仅涉及后两个。因此,统觉表示了发生在观念内容中的客观变化,注意则表明了伴随这种变化或为这种变化铺平道路的主观感觉和感情。这两个过程一起属于单一的心理事件的不同部分。在某些情况下,有可能出现客观效果是显著的,但是过程的主观方面却没有达到阈限的强度。或者当一个期待没有得以实现,因而主观的成分达到了很大的强度,但是客观的方面却被掩盖了。然而,这些仅仅是一个序列中极端的事例,实际上,像所有的心理序列那样,这个序列包含着不能分开和打断的时期和阶段。从较广泛的意义上讲,注意并非(这一点很重要)是一种特殊活动,而与它的三个构成因素并列存在。它也不是某种没有被感觉或感受到的东西,而是本身在产生着感觉和感情。至少根据我们自己的心理学分析,它就是包含着这三个成分的复合过程的名称。它们的特性使得这一点变得非常清楚,即为什么我们把注意看做主观活动,而不必要假设任何独立于其他心理元素的特殊活动意识。活动的概念总是以两样东西作为先决条件:首先,某种东西条件上的变化。其次,存在着一个主体,这个主体的状态随条件的变化而改变,两者精确地相互关联。我们把这个主体看做是积极的主体,变化是活动的效应导致的。现在,构成注意的感觉和感情并非偶然地和模糊地与统觉观念形成联想,而是与统觉观念处在一种非常确定的关系中。伴随的紧张感觉和先前存在的和伴随的感情全都处在统觉观念特性的控制之下。如果统觉观念变化,这些感觉和感情也随之变化。因此,构成统觉过程的那些现象具有从行动的主体那里发展而来的活动概念所要求的全部特征。这个行动的主体恰恰完全表现在伴随统觉活动的感觉和感情之中。由于我们在感觉和感情的元素中不仅发现了连续不断的改变,而且也发现先前的过程与后来的过程的不断联结,因而我们倾向于认为行动的主体是贯彻于整个变化之中的。语言为这种观念提供了一种表达方式,这对于讨论中的这一区别的概念方面的进一步发展产生了决定性的影响,通过简单动词判断中第一人称这一符号,表达了永久主体的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