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伴随统觉的现象
另一方面,一个观念变得清晰通常与其他一些心理现象联系在一起,这些心理现象不仅有助于清晰和模糊观念的内省区分,而且也在一定程度上使我们了解了我们区别为知觉和统觉的那些过程的主观条件。这类心理现象有两种,它们部分由感觉组成,部分由感情组成。伴随统觉的感觉属于肌肉感觉的范畴。在外部感官知觉的条件下它们特别容易被觉察到。如果我们把注意指向一个特殊的音调或一个特定的视觉对象,并排除其他光和声音印象,在耳朵里或在眼睛中我们就会产生一定的累进的肌肉感觉。这些肌肉感觉可能与鼓膜伸肌(tensor tympani)有关,也或许与促进眼睛调节和运动的肌肉相联系。同样的感觉被知觉到伴随着记忆观念的形成,尽管不太清晰,至少在这些观念十分生动时是如此。用心灵的眼睛看到的物体可以距我们一定的距离,因而我们会调节眼睛的肌肉去适应这个心灵中的物体。我们在记忆中回忆的乐音音调有可能在我们的耳朵里产生一种紧张,仿佛就像这些音调是真的一样。即使那些构成抽象思维的模糊的形象化观念也并非完全没有这种感觉伴随物。我们尝试去记住一个名称或思考一个难题时,我们注意到紧张感觉的存在。这些紧张的感觉部分地在眼睛中被觉察到——你们知道,视觉观念在意识中是处在支配地位的——部分地在前额和太阳穴部位被觉察到。在这些部位,肌肉直接位于皮肤下面,而皮肤在内部的模仿运动中是起着一定作用的。皮肤和肌肉的紧张程度或多或少与内部的努力程度成比例关系。
这些肌肉的紧张与模仿性表现运动的联结把我们直接导向了统觉过程的第二个伴随物,即感情。没有感情(即感受)就不会有情绪表现。感情前于统觉本身,并在统觉的过程中持续存在。在这两种情况下,尽管它们在意识中的通道是连续的,但是它们是不同的。因此,前于统觉的那些感情和伴随统觉的那些感情组成了一个情感的整体。就这个整体的连续性这一事实来说,它类似于情绪(在后面我们会谈到这个问题),且它也确实经常转变成实际的情绪。就像对上述讨论的感觉的知觉那样,当这些感情的观念基础的清晰性是非常强时,我们对这些伴随感情的知觉是非常显著的。特别是当这种清晰性主要是意识倾向的结果,而不是外部条件引起的,例如,具体地说,当我们有意回忆一个以往具有的观念,或者当我们期待着一个印象的出现时,这些伴随的感情都十分明显。即使条件不是期待中的,前于统觉的感受也与期待的感受紧密联系在一起。另一方面,伴随统觉过程的感受或许可以与满足的感受、紧张后放松的感受相比较,或者如果期望没有实现,也可以与失望或失败的感受相比较。当然,这些感受或许仅仅在具有期待和回忆等特点的特殊条件下才清晰可知。但是,细心的内省似乎告诉我们,当以前模糊的观念变得较为清晰时,所伴随的同一种类的感情决不会消失,即使它们的强度要小多了,它的性质已经产生了极大的变化,情形也是如此。至少可以这样说,如果有任何基本的差异,它也仅仅存在于先行的感情。例如,当统觉的对象是外部感觉印象,或者当记忆表象突然意外出现时,这些伴随感情持续的时间就可能大大缩短了(虽然它们几乎不会完全消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