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蹈和音乐的关系

三 舞蹈和音乐的关系

有文思的人,往往会在一幅出色的绘画上题词,这就是说,他能从画面上体会了画家的“意境”。当我们在熟视或研究一幅绘画时,也会沉入这种意境中,好象从画面中远远传来了音乐,这种画面上的音乐,就是画家意境中的联想,或称为联想上的乐想,这也就是画家的思想感情出现在“意想”的造型中。

绘画中有无声的音乐,舞蹈又是动的绘画,因此舞蹈比绘画更需要有声的音乐来结合。音乐中的节奏是我们生活里的一种形式,代表了共同生活里的一种无言词句;而舞蹈却是我们共同生活里的一种无言动作。

音乐是重直接表情的,主要通过表达情感来使人产生联想。绘画则是通过描写来表情的。而舞蹈则兼有音乐和绘画两个方面。舞蹈是受人体动的自然法则的制约而活动的,因而有描写的表情和直接的表情。

舞蹈创作是从音乐的乐章或乐曲中去找出舞蹈的“意想”。即随着音乐的乐句和乐节,展开了人体动的画面,包括动作和姿态上的色、线、形去表现舞蹈的表情、节奏和构图。一切乐曲可以根据不同的处理而表现各种不同的意境,因为一切音乐家作曲时,都在乐曲中表现了他们的情感、意境及其想象。无论是纯音乐或标题式音乐,乐曲中的“乐想”是客观的反映,它们是通过了音乐家对于当时的社会思想而酝酿出来的,因此,也代表了一定的社会思潮和某一群人的情感和想象。任何舞蹈在艺术形象上,都必须通过音乐,才能把它的“意想”完整的表现出来。就是一个无伴奏的舞蹈,虽然没有声音,但它从无声中也有一种节奏的动作,有时会使人感到“无声胜有声”。

音乐是由旋律、节奏和和声三大要素而形成的,它们在表现中有着不可分割的关系。比如旋律的进行必须在节奏的表现手段上的力度、速度、能量增减、大小沉浮的基础上,才能形成曲调,旋律绝不可能单独存在。这意思就是说,几个音符的连续如果没有节奏就不能成为音乐。同时也只有节奏才可以决定一连串的音符,在强弱、快慢、大小、重轻和断续中表现出人生的喜欢、苦难和幸福的声音来。这种声音能成为旋律就是由于反映了人们生活中的感情,把音符组织起来变成了大家共同去抒情的“动作和姿态”。这种抒发情绪上的音符就是音乐家的“乐想”。舞蹈家可以通过乐想来表现自己的“意想”。

大家知道,如果舞蹈家的“意想”,在表现中能为大众接受和感动,那还必须有一个基本条件,即我们必须和大众生活里所习惯了的动作相和谐起来,才能使观众感到亲切可爱。这种和谐的作用就是音乐中的和声,舞蹈中的构图。比如在西洋音乐中,由于各国人的生活里有着对宗教和传统的古典艺术的爱好,因而从他们的共同生活内形成了一种大家喜欢听的完整的和声,获得了共同生活上谐和的快乐。而我们从事中国民族音乐,即要在八亿广大人口的基础上,除学习西洋人传统音乐外,我们还要研究中国各地人民传统的爱好,从中去创造代表新中国人民大众所喜欢的,属于中国民族艺术上的音乐和舞蹈,来表现中国人民生活上谐和快乐的情感。

在舞蹈和音乐的关系上,舞蹈的表情就等于音乐的旋律一样,动作和动作的连续就等于乐段、乐句的连续。而动作的连续又必须象音乐一样通过节奏上的力度(强弱)、速度(快慢)、能量(增减)大小、重轻等有机的组织,才能表现出对象的情感和想象。至于舞蹈的表情和节奏的结合,又必须在某种具体的构图中,才能表现出来。否则的话,舞情和舞律是不会被大众所欢迎的,因而也会破坏了舞情。所以舞蹈构图也就等于音乐上的和声一样,它和人民大众生活传统上的舞蹈形式是分不开的。

比如我们用舞蹈去表现一个战斗英雄,他如何英勇地潜入了敌区,并在忘我战斗中负伤而倒下。但最后他克服了各种恶劣的环境,终于离开了敌区,完成了这次战斗任务。(https://www.daowen.com)

这一个例子,作为我们创作的材料来说,如果是一位没有战斗生活经验的人,那只好从他的空想中,或在他看到的反映苏联卫国战争,抗击法西斯侵略斗争的电影中类似的故事改编一下,组织成自己的创作。象这样的创作是不是可以代表今天中国人民的战斗英雄呢?意想是可以通过剽窃而得来的,可是中国人民的情感是不能用外国人的情感来代替的。当然这种创作是可以瞒过一些没有战斗生活经验的人,同时也可以作出惊人的表演来。可是如果把这一个舞蹈创作提供给战士们来看,那就会被我们的战士们看成一种世外奇谈,因为并没有真正的表现了他们。这是艺术表现上情感和想象的一个真实性的问题,如果是不真实的,那就得不到群众的同情。因此表演这些战斗英雄就要认真的根据中国战斗英雄的战斗生活和他们的情感去创造新的英雄形象,才能感动观众。所以,对于处理这一个材料,创作者必须深入战斗生活中去,或通过文学作品去了解战士们英勇作战的生活思想和感情,熟悉今天人民战士的生活。同时还需要注意观察他们平日生活里每一个动作,然后才能开始组织材料中的每一个片断,使它们和作者自己的情感和想象紧密地一致起来。如果说,自己的思想和战士们的感情还不能一致的话,那么表现出来的战斗英雄形象就不会受到中国战士们的真正欢迎。所以作者必须把自己所获得的意象,在情感想象和战士们的形象距离相近时,才能得到战士们的欢迎,认为那样的创作才是表现了他们的真实生活。

从上面的一个例子来看,我们就可以明白,表情、节奏和构图是必须和战士们真实生活中的喜欢、苦难和幸福相一致,才能获得和谐的作用。而表情和节奏呢,却必须和构图完全一致起来,形成一种不可分的关系,才能表现出中国自己民族的、人民的战斗英雄的表情来。当然,在创作前还要通过具体的音乐材料和舞蹈结合起来。音乐上的旋律、节奏和和声,它和舞蹈上的表情、节奏和构图有一致性。但不同的地方,舞蹈还要从绘画上去摄取素材,通过比拟、人物形象来表现感情。

除以上说明舞蹈和音乐关系及舞蹈创作上所自然形成的表情、节奏、构图三大要素外,我们知道每一个音乐作品都可以用来作为舞蹈表现的材料。而有些舞蹈的创作是从听到音乐后才产生“意想”的,而也有些音乐家的创作却从看到文学、戏剧或舞蹈而产生“乐想”的。从这一点来看,舞蹈和音乐是密切的结合着而分不开的。其原因就在舞蹈的“意想”和音乐的“乐想”是处在交错关系中结合的。

中国民间音乐的曲调很多,那是人民所熟悉的东西。今天如果把那些曲调进行发展和改编,通过新音乐家的“乐想”而创造出新的乐曲来,那就能给新舞蹈的创作提供新的“意想”。

舞蹈家们在学习音乐时,必须注意从作曲家的“乐想”中去启发自己的“意想”,养成一种听到音乐就联想到“画面”的习惯。而当音乐展开和变化时,又仿佛看到这些画面的连续。用这种学习来训练自己的“意想”和“乐想”的结合,才能凝思出作品的艺术形象来。

只有明确的音乐的“乐想”与舞蹈的“意想”高度的结合起来时,才能创造出内容和形式完整的舞蹈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