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乡村教师培养培训
多年以来,在政府的大力支持与保障下,乡村教师队伍建设不断加强。然而,乡村教师数量有待增加、结构有待优化、专业化水平有待提高,依然是不争的现实,也一直是社会各界关注的主要问题和教育政策关注的重点。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明确规定:
拓展乡村教师补充渠道。鼓励省级人民政府建立统筹规划、统一选拔的乡村教师补充机制,为乡村学校持续输送大批优秀高校毕业生。……鼓励地方政府和师范院校根据当地乡村教育实际需求加强本土化培养,采取多种方式定向培养“一专多能”的乡村教师。高校毕业生取得教师资格并到乡村学校任教一定期限,按有关规定享受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政策。……中央财政比照边远贫困地区、边疆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人才支持计划教师专项计划给予适当支持。
全面提升乡村教师能力素质。到2020年前,对全体乡村教师校长进行360学时的培训。要把乡村教师培训纳入基本公共服务体系,保障经费投入,确保乡村教师培训时间和质量。省级人民政府要统筹规划和支持全员培训,市、县级人民政府要切实履行实施主体责任。整合高等学校、县级教师发展中心和中小学校优质资源,建立乡村教师校长专业发展支持服务体系。将师德教育作为乡村教师培训的首要内容,推动师德教育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贯穿培训全过程。全面提升乡村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积极利用远程教学、数字化课程等信息技术手段,破解乡村优质教学资源不足的难题,同时建立支持学校、教师使用相关设备的激励机制并提供必要的保障经费。加强乡村学校音体美等师资紧缺学科教师和民族地区双语教师培训。按照乡村教师的实际需求改进培训方式,采取顶岗置换、网络研修、送教下乡、专家指导、校本研修等多种形式,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从2015年起,“国培计划”集中支持中西部地区乡村教师校长培训。鼓励乡村教师在职学习深造,提高学历层次。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明确提出:
加大对师范院校支持力度。实施教师教育振兴行动计划,建立以师范院校为主体、高水平非师范院校参与的中国特色师范教育体系,推进地方政府、高等学校、中小学“三位一体”协同育人。研究制定师范院校建设标准和师范类专业办学标准,重点建设一批师范教育基地,整体提升师范院校和师范专业办学水平。鼓励各地结合实际,适时提高师范专业生均拨款标准,提升师范教育保障水平。切实提高生源质量,对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的,采取到岗退费或公费培养、定向培养等方式,吸引优秀青年踊跃报考师范院校和师范专业。完善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师范生公费教育政策,履约任教服务期调整为6年。改革招生制度,鼓励部分办学条件好、教学质量高院校的师范专业实行提前批次录取或采取入校后二次选拔方式,选拔有志于从教的优秀学生进入师范专业。开展师范类专业认证,确保教师培养质量。
支持高水平综合大学开展教师教育。发挥专业优势,开设厚基础、宽口径、多样化的教师教育课程。创新教师培养形态,突出教师教育特色,重点培养教育硕士,适度培养教育博士,造就学科知识扎实、专业能力突出、教育情怀深厚的高素质复合型教师。
全面提高中小学教师质量,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教师队伍。提高教师培养层次,提升教师培养质量。推进教师培养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义务教育学校侧重培养素质全面、业务见长的本科层次教师,为高中阶段教育学校侧重培养专业突出、底蕴深厚的研究生层次教师。大力推动研究生层次教师培养,增加教育硕士招生计划,向中西部地区和农村地区倾斜。根据基础教育改革发展需要,以实践为导向优化教师教育课程体系,强化“钢笔字、毛笔字、粉笔字和普通话”等教学基本功和教学技能训练,师范生教育实践不少于半年。加强紧缺薄弱学科教师、特殊教育教师和民族地区双语教师培养。开展中小学教师全员培训,促进教师终身学习和专业发展。转变培训方式,推动信息技术与教师培训的有机融合,实行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混合式研修。改进培训内容,紧密结合教育教学一线实际,组织高质量培训,使教师静心钻研教学,切实提升教学水平。推行培训自主选学,实行培训学分管理,建立培训学分银行,搭建教师培训与学历教育衔接的“立交桥”。建立健全地方教师发展机构和专业培训者队伍,依托现有资源,结合各地实际,逐步推进县级教师发展机构建设与改革,实现培训、教研、电教、科研部门有机整合。继续实施教师国培计划。鼓励教师海外研修访学。
加强中小学校长队伍建设,努力造就一支政治过硬、品德高尚、业务精湛、治校有方的校长队伍。面向全体中小学校长,加大培训力度,提升校长办学治校能力,打造高品质学校。实施校长国培计划,重点开展乡村中小学骨干校长培训和名校长研修。支持教师和校长大胆探索,创新教育思想、教育模式、教育方法,形成教学特色和办学风格,营造教育家脱颖而出的制度环境。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的指导意见》指出:
改革教师培养培训。加强实践培养,结合推进城乡教师交流支教,遴选一批乡村教师到城镇学校跟岗实习培养。适应一些乡村小规模学校教师包班、复式教学需要,注重培养一批职业精神牢固、学科知识全面、专业基础扎实的“一专多能”乡村教师。通过送教下乡、集中研修等方式,加大对乡村学校校长、教师特别是小规模学校教师的培训力度,增强乡村教师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全面提升两类学校教师教书育人能力与水平。“国培计划”优先支持艰苦边远贫困地区乡村教师培训。加强教研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县级教研机构作用,着力帮助提升乡村小规模学校教育质量。鼓励师范生到两类学校开展教学实习。要加大教育经费支持教师队伍建设力度,重点用于按规定提高教师待遇保障,提升教师专业素质能力。
《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加强新时代乡村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教师〔2020〕5 号)明确提出:
加强定向公费培养。各地要加强面向乡村学校的师范生委托培养院校建设,高校和政府、学生签订三方协议,采取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等方式,精准培养本土化乡村教师。面向乡村幼儿园、小学的师范生委托培养以地方专科、本科师范院校为主,面向乡村中学的师范生委托培养以地方本科师范院校为主,鼓励支持师范院校为乡村高中培养教育硕士。坚持以乡村教育需求为导向,加强师范生“三字一话”教学基本功和教学技能训练,强化教育实践和乡土文化熏陶,促进师范生职业素养提升和乡村教育情怀养成。鼓励师范院校协同县级政府,参与当地中小学教育教学实践指导,建立乡村教育实践基地,构建三方共建、共管、共享机制,确保教育质量。
抓好乡村教师培训。积极构建省、市、县教师发展机构、教师专业发展基地学校和名校(园)长、名班主任、名教师“三名”工作室五级一体化、分工合作的乡村教师专业发展体系。鼓励师范院校采取多种方式,长期跟踪、终身支持乡村教师专业成长,引导师范院校教师与乡村教师形成学习共同体、研究共同体和发展共同体。按照乡村教师的实际需求改进培训内容和方式,严把语言关,提升乡村教师自觉推广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和中华传统文化的意识。加大送教下乡力度,推动名师名校长走进乡村学校讲学交流。注重开展“走出去”培训,让更多乡村教师获得前往教育发达地区研修、跟岗学习的机会。
发挥5G、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助推作用。深化师范生培养课程改革,优化人工智能应用等教育技术课程,把信息化教学能力纳入师范生基本功培养。实施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2.0,建设教师智能研修平台,智能遴选、精准推送研修内容与资源,支持教师自主选学,为教师提供同步化、定制化、精准化的高质量培训研修服务,五年内对全国乡村教师轮训一遍。加强县域内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组织城乡学校结对建立智能同步课堂,实现教师“智能手拉手”。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先行探索,促进信息技术、智能技术与教育教学的深度融合。完善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推动系统数据的转化和应用,更好地服务乡村教师发展。
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于2013年印发的《关于对武陵山片区农村基层教育卫生人才发展提供重点支持的若干意见》(湘发〔2013〕3 号)规定:
省教育厅在国家、省级中小学教师培训专项计划中,每年为片区免费培训农村骨干教师人数不少于500 名。……力争用5年时间,将45 岁以下的农村教师培训一遍。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湖南省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实施办法》明确提出:
逐步扩大公费定向师范生培养规模,到2020年,公费定向培养师范毕业生成为我省义务教育阶段乡村教师补充的主渠道。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要根据乡村学校教师“退员补员”的实际需要,制订好公费定向师范生中长期需求计划和年度培养计划,报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筹组织实施。建立完善与国家免费师范生相衔接,各类型、各学段、各学科教师培养全覆盖的地方公费定向师范生培养体系,确保公费定向师范毕业生到农村学校任教有编有岗。各培养院校要明确人才培养目标,改革人才培养模式,强化师范生职业素养和职业技能的培养和训练,积极推进顶岗实习,努力培养“一专多能”型乡村教师,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省财政逐步加大对公费定向师范教育的经费支持力度,公费定向师范生免学杂费补助在原标准基础上每生提高2000 元。(https://www.daowen.com)
到2020年前,对全体乡村教师、校(园)长进行360 学时的培训。把乡村教师培训纳入基本公共服务体系,保障经费投入,确保乡村教师培训时间和质量。加大省本级教师培训经费投入,市州、县市区按照不低于幼儿园、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职工工资总额(含绩效工资)的1.5%安排培训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并逐步提高;农村学校应按不低于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的8%安排教师培训经费,确保培训工作的实际需要。整合高等学校、县级教师发展中心和中小学校优质资源,建立乡村教师校长专业发展支持服务体系。全面提升乡村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积极利用远程教学、数字化课程等信息技术手段,破解乡村优质教学资源不足的难题,促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同时建立支持学校、教师使用相关设备的激励机制并提供必要的保障经费。今后一个时期,“国培计划”“省培计划”重点支持乡村教师与校长培训。积极实施中小学名师名校长培养“十百千万”工程,在未来教育家、青年精英教师、骨干教师培养等项目实施中重点向乡村教师倾斜。加强乡村学校理化生音体美等师资紧缺学科教师和民族地区双语教师培训。按照乡村教师的实际需求,采取顶岗置换、网络研修、送教下乡、专家指导、校本研修等多种形式,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于2018年印发的《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
建立与师范专业认证结果挂钩的师范专业生均拨款标准动态调整机制,通过师范类专业第三级、第二级认证的,经常性拨款中师范类专业学科折合系数分别提高到1.5、1.3。改革招生制度,对符合政策规定的生源,采取到岗退费或公费培养、定向培养等方式,吸引优秀青年踊跃报考师范院校和师范专业。推动有基础的高水平综合大学成立教师教育学院,积极参与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教师培养培训工作。
全面提高中小学教师质量。推进教师培养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义务教育学校侧重培养素质全面、业务见长的本科层次教师,为高中阶段教育学校侧重培养专业突出、底蕴深厚的研究生层次教师。增加教育硕士招生计划,向农村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倾斜。开展中小学教师全员培训,转变培训方式,改进培训内容,强化培训学分管理。建立健全地方教师发展机构和专业培训者队伍,依托现有资源,实现培训、教研、电教、科研部门有机整合,逐步推进县级教师发展机构建设。省本级加大教师培训经费投入;市州、县市区按照不低于幼儿园、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职工工资总额(含绩效工资)的1.5%安排教师培训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并逐步提高;学校应按不低于国家规定标准安排年度教师培训经费。鼓励教师海外研修访学。加强中小学校长队伍建设,加大中小学校长培训力度。实施校长国培计划,重点开展乡村中小学骨干校长培训和名校长研修。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湘政发〔2019〕18 号)明确指出:
加强乡村教师培养补充工作。加大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经费投入,有序扩大公费定向培养规模,构建乡村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教师补充分别以地方师范院校专科、本科公费师范生为主,乡村普通高中教育教师补充以高水平师范大学和综合性大学本科公费师范生为主的乡村教师高质量培养补充体系。推进培养高校、地方政府、乡村中小学校协同育人的乡村教师培养机制,提高师范生的教育实践质量。……在实施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三区”支教、“银龄讲学计划”等工作中,向音体美等紧缺专业教师倾斜。
通过“互联网+教育”助力乡村教师队伍建设。……以中小学特级教师、正高级教师为领衔人,组建一批具有引领示范作用的“名师网络教研联盟”,带动乡村教师参与名师引领、网络研讨、资源开发、资源应用等活动。实施新周期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推动信息化教学应用覆盖全体乡村教师。
加强乡村教师培训工作。各级财政要加大教师培训经费投入,增加乡村教师培训机会,提升乡村教师教育教学能力,教师培训所需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推进各级教师发展机构建设,加快构建乡村教师校长专业发展支持服务体系。“国培计划”“省培计划”坚持向乡村教师倾斜,加大乡村优秀青年教师、名师名校长培训力度,强化乡村学校音体美和心理健康教育专兼职教师培训。健全乡村学校校本研修制度,提高校本研修质量。
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于2019年印发的《促进人才向基层流动实施方案》进一步要求:
加大农村定向大学生公费培养力度,每年定向培养师范生1 万名、医学生1500 名、农技特岗人员500 名。
完善乡村教师培养补充体系,乡村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教师补充分别以地方师范院校专科、本科公费师范生为主,乡村普通高中教育教师补充以高水平师范大学和综合性大学本科公费师范生为主。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小规模学校建设和管理的意见》(湘政办发〔2020〕31 号)明确指出:
保障师资配备。从2020年起,新考录教师优先用于补充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教师缺额。支持采用定向委培的方式,为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配齐合格教师。
强化培养培训。鼓励优先使用公费定向师范生培养计划,确保每所乡村小规模学校至少有一位公费定向师范生。对各县市区合格申报的乡村小规模学校公费定向师范生需求计划,优先予以满足。“三区”支教计划向乡村小规模学校倾斜,特岗教师、银龄讲学计划优先安排到乡村小规模学校。通过跟岗学习、名师工作坊研修、送教下乡等方式,对所有乡村小规模学校教师开展专项培训,3年轮训一次。加大对乡村小规模学校教师的培训力度,乡村小规模学校每位教师3年至少参加一次县级以上业务培训。支持采用顶岗实习等方式弥补培训造成的暂时性教师空缺。
从以上相关政策条文来看,无论是国家层面的政策,还是湖南省的相关政策,都从不同的角度来加强乡村教师培养,促进乡村教师数量充足、结构合理、专业化水平不断提高。这些政策主要涉及以下方面。
①加强乡村教师的职前培养。主要举措包括:实施乡村教师教育振兴行动计划,根据当地乡村教育实际需求加强本土化培养,采取多种方式定向培养“一专多能”的乡村教师;逐步扩大公费定向师范生培养规模,吸引优秀高考毕业生选择师范专业与定向师范教育,吸引社会有志青年加入乡村教师队伍;加强对公费定向师范教育的经费支持力度,在原标准基础上每生提高2000 元;深化师范生培养课程改革,优化人工智能应用等教育技术课程,把信息化教学能力纳入师范生基本功培养;改革以实践为导向,优化教师教育课程体系,加强教学基本功和教学技能训练,积极推进顶岗实习,强化师范生职业素养和职业技能的培养和训练;提高教师培养层次,重点培养教育硕士,适度培养教育博士,推进教师培养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升教师培养质量;建立与师范专业认证结果挂钩的师范专业生均拨款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完善师范生公费教育政策,履约任教服务期调整为6年;加强紧缺薄弱学科乡村教师的培养。
②加强乡村教师的在职培训。主要举措包括:把乡村教师培训纳入基本公共服务体系中统筹规划;开展乡村教师全员培训、分类分层培训与重点培训,富有成效地实施乡村教师与乡村校长的“国培计划”“省培计划”等,增强乡村教师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加强乡村学校理化生音体美等师资紧缺学科教师和民族地区双语教师培训;发挥5G、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助推作用,改进培训方式,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混合式研修、送教下乡、专家指导、校本研修、自主选学与建立培训学分银行等多种方式,实现培训、教研、电教、科研部门等乡村教师培训主体的有机整合;保证不低于公用经费预算总额的8%安排教师培训经费。
③专门针对乡村小规模学校建设提出了加强乡村教师培养要求。例如,采用定向委培的方式,新考录教师优先用于补充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教师缺额,确保每所乡村小规模学校至少有一位公费定向师范生;加大对乡村小规模学校教师的培训力度,开展专项培训,每3年轮训一次;“国培计划”优先支持艰苦边远贫困地区乡村小规模学校的乡村教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