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乡村孩子全面发展

更新于 2026年10月13日 版权声明
八、促进乡村孩子全面发展

各级政府颁行了优化乡村学校布局、提高乡村教师工资待遇、提升乡村教师培养质量、规范乡村教师编制、引导城镇优秀教师向乡村学校流动、创新乡村教师职称职务晋升制度、建立乡村教师荣誉与奖励机制等系列政策条文,其目的都是提高乡村教育质量、促进乡村孩子全面发展。前文所述政策主要从乡村教师、学校布局等外围条件方面为促进乡村孩子的发展提供了政策优势、采取了积极行动,实际上还有不少专门针对乡村孩子自身层面的促进乡村孩子发展的相关政策。考虑到篇幅,以及省级政策没有超出国家相关政策的范畴,这里仅列出5 个相关国家政策的条文。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明确提出:

把育人为本作为教育工作的根本要求。……要以学生为主体,以教师为主导,充分发挥学生的主动性,把促进学生健康成长作为学校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关心每个学生,促进每个学生主动地、生动活泼地发展,尊重教育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规律,为每个学生提供适合的教育。

增强学生体质。科学安排学习、生活、锻炼,保证学生睡眠时间。大力开展“阳光体育”运动,保证学生每天锻炼一小时,不断提高学生体质健康水平。提倡合理膳食,改善学生营养状况,提高贫困地区农村学生营养水平。保护学生视力。

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把减负落实到中小学教育全过程,促进学生生动活泼学习、健康快乐成长。

学校要把减负落实到教育教学各个环节,给学生留下了解社会、深入思考、动手实践、健身娱乐的时间。……培养学生学习兴趣和爱好。

充分发挥家庭教育在儿童少年成长过程中的重要作用。家长要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念,掌握科学的教育方法,尊重子女的健康情趣,培养子女的良好习惯,加强与学校的沟通配合,共同减轻学生课业负担。

《国务院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发〔2016〕13号)明确要求:

强化家庭监护主体责任。父母要依法履行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外出务工人员要尽量携带未成年子女共同生活或父母一方留家照料,暂不具备条件的应当委托有监护能力的亲属或其他成年人代为监护,不得让不满十六周岁的儿童脱离监护单独居住生活。外出务工人员要与留守未成年子女常联系、多见面,及时了解掌握他们的生活、学习和心理状况,给予更多亲情关爱。

落实县、乡镇人民政府和村(居)民委员会职责。

加大教育部门和学校关爱保护力度。教育行政部门要落实免费义务教育和教育资助政策,确保农村留守儿童不因贫困而失学;支持和指导中小学校加强心理健康教育,促进学生心理、人格积极健康发展,及早发现并纠正心理问题和不良行为……中小学校要对农村留守儿童受教育情况实施全程管理,利用电话、家访、家长会等方式加强与家长、受委托监护人的沟通交流,了解农村留守儿童生活情况和思想动态,帮助监护人掌握农村留守儿童学习情况,提升监护人责任意识和教育管理能力……帮助农村留守儿童通过电话、视频等方式加强与父母的情感联系和亲情交流。寄宿制学校要完善教职工值班制度,落实学生宿舍安全管理责任,丰富校园文化生活,引导寄宿学生积极参与体育、艺术、社会实践等活动,增强学校教育吸引力。

发挥群团组织关爱服务优势。各级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关工委等群团组织要发挥自身优势,积极为农村留守儿童提供假期日间照料、课后辅导、心理疏导等关爱服务。工会、共青团要广泛动员广大职工、团员青年、少先队员等开展多种形式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和互助活动。妇联要依托妇女之家、儿童之家等活动场所,为农村留守儿童和其他儿童提供关爱服务,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父母、受委托监护人的家庭教育指导,引导他们及时关注农村留守儿童身心健康状况,加强亲情关爱。……关工委要组织动员广大老干部、老战士、老专家、老教师、老模范等离退休老同志,协同做好农村留守儿童的关爱与服务工作。

推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

《国务院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6〕40 号)明确指出:

改革随迁子女就学机制。各地要进一步强化流入地政府责任,将随迁子女义务教育纳入城镇发展规划和财政保障范围……适应户籍制度改革要求,建立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切实简化优化随迁子女入学流程和证明要求,提供便民服务,依法保障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利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数据,推动“两免一补”资金和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资金随学生流动可携带。要坚持以公办学校为主安排随迁子女就学,对于公办学校学位不足的可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安排在普惠性民办学校就读。……公办和民办学校都不得向随迁子女收取有别于本地户籍学生的任何费用。(https://www.daowen.com)

加强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各地要落实县、乡人民政府属地责任,建立家庭、政府、学校尽职尽责,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体系,促进农村留守儿童健康成长。要深入排查,建立台账,全面掌握留守儿童基本情况,加强关爱服务和救助保护,帮助解决实际困难,确保留守儿童人身安全。中小学校要加强法治教育、安全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积极开展心理辅导。强化家庭监护主体责任,鼓励父母取得居住证的适龄儿童随父母在工作地就近入学,外出务工父母要依法履行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进一步指出:

加强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的有机结合,构建各级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及街道、社区、镇村、家庭共同育人的格局。要注重培养支撑终身发展、适应时代要求的关键能力。在培养学生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的过程中,强化学生关键能力培养。培养认知能力,引导学生具备独立思考、逻辑推理、信息加工、学会学习、语言表达和文字写作的素养,养成终身学习的意识和能力。培养合作能力,引导学生学会自我管理,学会与他人合作,学会过集体生活,学会处理好个人与社会的关系,遵守、履行道德准则和行为规范。培养创新能力,激发学生好奇心、想象力和创新思维,养成创新人格,鼓励学生勇于探索、大胆尝试、创新创造。培养职业能力,引导学生适应社会需求,树立爱岗敬业、精益求精的职业精神,践行知行合一,积极动手实践和解决实际问题。要建立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的长效机制。切实加强和改进体育,改变美育薄弱局面,深入开展劳动教育,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和国防教育。

营造健康的教育生态,大力宣传普及适合的教育才是最好的教育、全面发展、人人皆可成才、终身学习等科学教育理念。要着力解决义务教育城乡发展不协调问题。……切实改变农村和贫困地区教育薄弱面貌,着力提升乡村教育质量。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进一步提出:

坚持学生为本、回应关切,遵循教育规律,着眼学生身心健康成长,保障学生休息权利,整体提升学校教育教学质量。

学校要充分利用资源优势,有效实施各种课后育人活动,在校内满足学生多样化学习需求。

学校要把减负落实到教育教学各个环节,给学生留下了解社会、深入思考、动手实践、健身娱乐的时间。……培养学生学习兴趣和爱好。

充分发挥家庭教育在儿童少年成长过程中的重要作用。家长要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念,掌握科学的教育方法,尊重子女的健康情趣,培养子女的良好习惯,加强与学校的沟通配合,共同减轻学生课业负担。

以上相关政策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要求促进乡村孩子的全面发展。

①特别关注乡村留守儿童。通过强化家庭监护主体责任、落实县乡镇人民政府和村(居)民委员会职责、加大教育部门和学校关爱保护力度、发挥群团组织关爱服务优势、推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等方面,建立并完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促进农村留守儿童的发展。

②确保乡村流动儿童享受教育公平。建立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将随迁子女义务教育纳入城镇发展规划和财政保障范围,让乡村流动儿童与城镇儿童享有同样的权益。

③营造健康的教育生态。加强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的有机结合,构建各级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及街道、社区、镇村、家庭共同育人的格局,尤其充分发挥家庭教育在儿童少年成长过程中的重要作用;着力解决义务教育城乡发展不协调问题,切实改变乡村和贫困地区教育薄弱面貌,着力提升乡村教育质量。

④促进乡村孩子全面发展。坚持以学生为本,遵循教育规律,促进每个学生主动地、生动活泼地发展;建立学生身心健康、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长效机制,重点培养终身发展、适应时代要求的关键能力(如认知能力、创新能力、合作能力、职业能力等),增强学生体质,改善学生营养,培养学生兴趣和爱好,深入开展劳动教育,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和国防教育;学校、家庭确保“减负”真正落实,学校充分利用资源优势,有效开展各种课后育人活动,满足学生多样化学习与多样化发展的需求。

(作者:王向红,湖南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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