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学校布局调整问题需要重新思考
事实上,为应对适龄入学儿童数量下降、农村外出人口增多和教育资源利用效益低等问题,我国自20 世纪90年代以来就已经开展了乡村学校布局调整,为什么时至今日还要重提这一问题?究其缘由,主要有二:
其一,此前学校布局调整给乡村教育带来了负面影响。上一轮乡村学校布局调整虽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村舍办学负担,减少了教育资源浪费,但也带来了明显的负面影响:一是导致村小数量减少,增加了合并校教师的工作难度。被调查的5 个镇,1990—2020年不仅学校(特别是村小)数量大幅减少,师生数也在不断减少。江华县码市镇学校从124 所减至12 所,小学从121 所减至11 所,学生数从4460 名减至3693 名,教师数从254 名减至198 名;石门县磨市镇学校从57 所减至12 所,小学从53 所减至10 所,学生数从2539 名减至1600 名,教师数从196 名减至128 名;新邵县陈家坊镇学校从38 所减至22所,小学从32 所减至19 所,学生数从6948 名减至6012 名,教师数从396 名减至367 名;双峰县洪山殿镇学校从22 所减至13 所,小学从18 所减至10所,学生数从4276 名减至3588 名,教师数从436 名减至247 名;新晃侗族自治县晃州镇学校从14 所减至10 所,小学从13 所减至6 所,新晃侗族自治县的乡村学校学生数从33703 名减至27626 名,教师数从2072 名减至1740 名。事实上,这是全国的一个普遍现象,有统计表明,1991年,我国有小学72.92万所,2000年减少至55.36 万所,到2010年全国小学只剩25.74 万所。[13]在学校总量减少的同时,乡镇中心学校的规模却在不断扩大,寄宿制学校开始变多。被调查的5 个镇,除晃州镇方家屯小学外,其余4 个镇在镇行政区划所在地的学校师生数量均占所辖区师生总数70%以上,初中及完全小学无一不实行寄宿制,有的村级教学点也采取寄宿制,石门县磨市镇的商溪村小,办学规模只有一至四年级,但三、四年级就开始实行寄宿制。上述情形增加了合并学校教师的工作强度和管理难度,也给未撤并教学点的教师工作带来了困难。二是导致学生入学困难及其所在家庭的负担增加,恶化了被撤并学校所在村的文化状况。乡村学生上学本身已十分不易,撤并后的学校又多设在乡镇政府所在地,学校服务半径变大,致使不少儿童难以就近入学,部分儿童推迟入学,而那些寄宿在校的学生也因年龄小、自理能力差等在求学上存在诸多不便。同时,乡村学校撤并之前,因为路途较近、食宿均可在家解决,学生花销不大,但撤并之后学生多为寄宿,寄宿学生的生活费、住宿费、零用钱、路费等,无论多寡都会增加普通农村家庭特别是贫困家庭的经济负担。子女自幼寄宿还会增加家长的精神负担,因为所有父母都会对寄宿子女的衣食住行、身心健康等产生本能的担忧。此外,一些村小的撤并停办不仅使原学校场所器物出现闲置废弃或被占用现象(如江华县码市镇原中河完小、新铺完小改成教学点后大楼闲置,石门县磨市镇的车坊小学、铜鼓小学撤并后教学器材设备被废弃),也使许多乡民产生了心理落差。一所学校是一个村落的文化象征,关闭一所学校在某种程度上意味着该地区文化生命的中断甚至结束,乡民对此自然会在心理上产生强烈的不满。(https://www.daowen.com)
其二,当前国家战略决策对乡村提出了振兴要求。自十八大以来,中国社会发生了巨大变化,这些变化包括对中国特色的强调和对乡村振兴的重视以及由此带来的各项制度政策的出台。这些战略决策和制度政策使得我们不得不重新审视乡村学校的建设及布局调整问题。一是国家战略发展侧重点的变化。随着改革开放的纵深挺进和经济建设的快速发展,我国的综合国力得到了极大增强,但也导致城乡差距越来越大。为解决这一问题,国家开始有意识地侧重发展农村,整体推进乡村振兴,在原实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基础上,于2017年10月再次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计划,并于2018年9月印发《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2021年2月发布“中央一号文件”并成立国家乡村振兴局。国家对乡村振兴的强调直接影响到乡村学校的建设与布局调整,因为要想实现“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乡村振兴战略目标,乡村教育理应发挥作用,乡村学校更是责无旁贷。二是国家人口与计划生育政策的变化。自20 世纪70年代全面实行计划生育并将其作为基本国策以来,我国的人口得到了有效控制,但也使我国出现了人口老龄化和乡村劳动力不足的问题,而城市化的加速发展所带来的乡村人口大量涌入城市也使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缺乏人力基础。为解决这一问题,国家于2015年10月提出并于2016年1月1 日起正式施行“全面二孩”生育政策,2021年5月又召开会议,开始实施“开放三孩”生育政策。上述人口生育政策的变化,极大可能导致我国乡村人口出生率在相当一段时间内会呈增长态势,这一人口变动也预示着现阶段和未来一段时间将是我国乡村学龄人口变化较大的时期,极大可能会在客观上催生新一轮的乡村学校建设及布局。[14]三是国家对乡村学校布局调整观念上的变化。针对此前乡村学校布局调整产生的负面影响,国家在深入反思后重新做出了调整,2012年9月,颁布《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调整的意见》(国办发〔2012〕48 号),就乡村学校的布局调整问题提出了新的要求,而其要点便是:暂停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撤并,视情恢复部分村小和教学点,严格规范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撤并程序;尽量缩小学校服务半径,缩短学生上下学路途时间,确保乡村学生就近入学;切实解决因学校布局调整带来的各种实际困难和问题。这表明国家宏观决策层面已认识到了此前乡村学校布局调整存在的不足并开始对其部分欠妥做法予以纠偏。为此,国家不仅加大了对上述文件精神贯彻落实的督查力度,如2016年8月对云南省保山市施甸县摆榔乡违规进行乡村学校布局调整的做法进行了全国通报批评,还就如何确保乡村师资有效供给等出台了多个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