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发展建议
(一)加快建设上海成为全球城市。
上海应该以建设“四个中心”和全球城市,巩固“长江流域经济支撑带”和长三角城市群的龙头地位和带动作用为目标,促进长三角城市群协同发展,增强长三角城市群对内陆腹地的辐射力和带动作用以及国际竞争力的提升。率先通过经济结构和产业结构调整,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完成上海城市功能的升级,加快发展生产性服务业、高端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优化调整产业布局,积极参与国际竞争,向国际经济金融中心迈进。在充分考虑与其他城市的交通联系的前提下,改造和完善道路交通系统的通行能力,尤其是城市轨道交通、城际交通,促进资源要素及人口流动。
(二)完善产业协同发展机制。
共建长三角产业科技创新中心,统筹城市群内各领域各行业大企业资源力量,发挥各自比较优势,重点推动江苏实体制造、上海商务服务、浙江平台模式等深度合作,协同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完整产业链价值链。积极复制推广长三角“飞地经济”新模式,引导重点行业优先在长三角有序转移。设立长三角产业发展基金,重点激励和支持产业协同、平台共建、模式推广。
(三)创新生产要素和公共服务优化配置机制。
为提升城市群发展质量,需加快推进统一市场建设,加强体制机制创新,促进生产要素自由流动和优化配置,使人口流动、产业布局、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配置在区域空间上相对均衡。
(四)建立成本共担和利益共享机制。
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交通、水利、电力等基础设施建设以及公共服务设施区域一体化,各城市有效联动推进才能有更大的成效。这些工作的前提是跨地区的成本分担和利益分配问题,需要有效的城际共建共享机制,建议以沪苏大丰产业联动集聚区、中新苏滁现代产业园等基础较好的共建园区为依托,深入探索成本共担利益共享合作机制。(https://www.daowen.com)
(五)建立高位协调机制。
建议由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国家有关部委、长三角三省一市共同参加的省部联席会议制度,协调解决长三角城市群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在现有长三角区域合作平台的基础上,建立由三省一市分管领导牵头的专题工作协调平台,协调解决跨区域协调重点难点事项。
(六)构建协同创新机制。
组建长三角院所研发联盟,推动城市群内知名高校、大院、大所互动合作,支持科研深度合作、师资互动交流、研究生互换,推进研究成果共享、科研力量互动、人才共同培养。深化长三角大型科学仪器协作共用网以及科技文献、专业技术服务、资源条件保障等共享平台建设,合力推进未来网络试验设施和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共建共享。
(七)探索生态共建环境共保新模式。
依托长三角发展基金,重点支持城市群内绿色改造、横向补偿、环境共治。联动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建立统一重污染天气预警应急处置机制。深化区域环境联合执法监管,健全环境信息共享机制,共同推进重点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提标改造,加快机动车环保标志管理的区域一体化进程,形成区域统一的产业政策和环境准入政策,开展长三角地区环保统一执法行动。深化生态体制改革合作,加大生态体制改革、环保规划、生态建设等方面对接力度,深化节能量、碳排放量、排污权、水权交易试点等方面的交流合作,积极推广新安江流域等生态补偿机制经验,探索不同地区、不同发展阶段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新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