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第九章

歌尔德蒙在这一带骑过好几次马,对此地有所了解。他知道那边上冻的沼地后有一个骑士家的谷仓,再往后走还有个农庄,那儿有熟人,今晚可在这其中一个地方休息过夜,明日再找别的住处。自由而陌生的感觉离开他已有挺长一段时间了,现在又逐渐回到他身上,只是在这又冷又闷的冬日,自由的滋味尝起来并不好受。陌生世界散发着苦难、饥饿与困窘的味道,但它的宽广博大,它的不屈不挠,却让他那颗被惯坏了的、缭乱纷杂的心平静了下来,近乎安慰。

他疲惫地向前走着。他想,要是骑马的话,现在应该已经到了。哦,广阔世界啊!雪只下了一丁点,远处,森林的山脊与云朵交织,灰蒙一片;寂静无边无际,直至世界的尽头。现在莉迪亚怎么样了?她那颗紧张可怜的小心脏啊,他为她心痛。空旷沼地的中央,他坐在一棵孤零零、光秃秃的白蜡树下歇息,温柔地想着莉迪亚。寒冷终于来驱赶他,他用冻僵的双腿支撑身体站起来,慢慢挪动步子。阴天的微薄日光似乎已在减退。他在空荡荡的原野上走着,脑海中思绪翩飞。眼下还真不是多愁善感的时候,即使它们深情而美妙。现在必须想办法让自己保暖,必须准时赶到夜宿地,必须像狐和鼬一样,扛过这糟糕的冷天,可别在旷野里就先崩溃了。其余的一切都不重要。

远处似有马蹄声传来,他环顾四周,担心被人跟踪了。他把手伸进口袋,摸到那把小小的猎刀,松开了刀鞘。现在他看到了骑马人,也认出那匹来自骑士家厩房的马,它正倔强地直冲过来。跑是没用了,他原地不动等候着,心中并无恐惧,只有兴奋和好奇。他的心跳得越来越快,脑中猛地闪过一个念头:“如果能杀掉这个骑马的人,对我多有利啊,我就能拥有一匹马了,世界便属于我了!”接着,他认出那个骑马的人——是厩房的年轻伙计汉斯;他有一双水汪汪的淡蓝眼睛和一张羞涩的小伙计的脸。歌尔德蒙不禁莞尔:一个人的心得有多硬,才会杀死这样一位善良可爱的小伙啊?他亲切地问候汉斯,亲热地问候马儿汉尼拔,摸摸它那温热湿润的脖颈。马儿也立刻认出他来。

“你要去哪儿,汉斯?”他问。

“来找你,”小伙子笑了笑,露出闪亮的牙齿,“你都走了挺长一段路了嘛,我不能在这儿停留,只是过来转达问候,把这个交给你。”

“谁的问候?”

“莉迪亚小姐的。歌尔德蒙大学士,你今天可给我们找了大麻烦。幸好我还能溜出来一下。老爷应该不知道我带着嘱托溜出来了,可我还是怕得要死。快拿着吧!”

他递给他一个小包裹,歌尔德蒙接住了。

“汉斯,你口袋里如果还有块面包,能不能给我?”

“面包?应该还剩一块硬皮。”汉斯在口袋里摸索了半天,掏出一块黑面包给他,催马向前。

“二小姐怎么样了?”歌尔德蒙问,“她没让你转交什么吗?你身上没有信吗?”

“没有,我只见到她一小会儿。屋里的气氛太糟了,你知道的,老爷就像扫罗王一样。我就过来把包裹交给你,没别的事了,我得回去了。”

“好,不过等等!汉斯,能把你的猎刀给我吗?我的那把太小了,我希望遇到狼的时候,手里能有把真正的猎刀。”

但汉斯才不管呢。他说,如果歌尔德蒙学士遭遇了什么不测,他会很难过。但他的猎刀是不会给任何人的,就算别人拿金子来换也不给,哦不,即使圣女格诺费娃亲自来求,他也不会给。现在,他得赶紧走了,祝福歌尔德蒙,他很遗憾。

他们相互握了手,小伙骑马走了,歌尔德蒙目送他远去,心里有股奇特的疼痛。他惊喜地发现捆扎包裹的是一根牛皮带,打开包裹,里面有一件用柔韧灰羊毛织就的贴身毛衣,显然是莉迪亚亲手为他做的。这件毛衣里好像还藏着什么包好的坚硬物什——原来是一块火腿。火腿上有一道被切开的缝,里面藏了一块闪闪发亮的杜卡托金币,但并无字条之类。他手捧莉迪亚的馈赠站在雪地里,犹豫了一番,然后脱下外套,钻进那件毛衣里,感到又暖和又舒服。他迅速穿回外套,将金币收进最安全的口袋,给包裹系上牛皮带,继续穿越原野。该抵达一处能歇脚的地方了,他已疲惫至极。但他不愿去农户家,尽管那些地方更暖和,还有机会喝到牛奶,但他不愿与人闲聊,不愿被人问东问西。他就在草料棚里过了一晚,又在霜冻大风的清晨起身,被寒冷催逼得大步快走。接下来的许多夜晚他都梦见骑士和他的剑,梦到姐妹俩;到了白天,心则被孤独和忧郁压迫着。

某晚,他在一个村里找到了借宿之处。贫苦的农户家里没有面包,只有小米汤。这里有崭新的体验在等着他。女主人恰好在当天夜里分娩,他在干草堆上酣睡时被人叫起来帮忙。不过他其实也帮不上什么忙,只能举着油灯,眼睁睁看着接生婆忙来忙去。这是他头一回看人生孩子,他用惊讶而炽热的目光望着床上产妇的面庞,突然被一种全新的经历所充盈。或至少可以说,他在这位产妇脸上看见的表情可堪回味。在松木火焰的微光中,他怀着巨大的好奇看着躺在痛苦中的产妇的脸,突然意外地感觉到了什么:女人号叫着,扭曲了脸庞,神情竟像极了沉醉于爱欲高潮中的样子,他曾在许多女子脸上见过这样的表情。

当然,一张脸上痛到极致的表情,自然是比快乐巅峰的表情更为激烈、更为扭曲的,但两者在本质上并无分别:一样狰狞的痉挛,一样燃烧又熄灭。原来痛苦和快乐可以像亲兄妹一般相似,这个发现令他感到莫名惊喜。

他在这个村子里还经历了一些别的事。度过女主人生产的夜晚,次日一早他遇见了邻家的妇人。他向对方抛去爱意的询问目光,对方立刻用眼神回应了他。于是他又在村中留宿一晚,给予这个妇人极致的快乐——在过去的数周中,他的情欲不断被激起,又不断被失望打击,直到此刻才终于获得了满足。多留一宿也带来了新的后果:第二天,就在这个村子里,他碰到了一个流浪的伙伴。这位名叫维克托的瘦高个,一看就是个鲁莽的家伙,形貌半像神父,半像强盗。他用破碎的拉丁文招呼歌尔德蒙,声称自己是一个正在流浪的学生,虽然离开学生时代已经很久了。

尖胡须的男人主动向歌尔德蒙搭讪,带着一定的真诚和某种流浪汉的幽默,他的幽默感迅速打动了面前的年轻人。歌尔德蒙问他在哪儿上的学,要旅行去什么地方,这位独特的老兄便宣称:“我可怜的灵魂上的大学可够多啦,科隆也上过,巴黎也上过,其实吧,一块肝儿肠中蕴含的道理,并不比我给莱顿大学写的形而上学的论文里少。自打不再上学,兄弟,我这个可怜的混蛋就在德国的土地上流浪,我亲爱的灵魂就被无穷的饥渴折磨。人们管我叫农夫的噩梦,我最擅长的是教年轻姑娘们拉丁文,用烟囱口挂的香肠填饱我的肚子。我的目标是市长夫人的床,要是没被乌鸦吃掉,以后还难免干干大主教的烦人营生。小朋友,及时行乐可比抠抠索索过日子强多啦,一块烤兔肉在我可怜的肚子里可比在哪儿都强。波希米亚国王是我兄弟,我们的天父怎么养他的就怎么养我的,不过最妙的事他只留给我一个人。比如前天,他像所有铁石心肠的父亲那样,要用我的小命去救一头饿得半死的狼。要不是我弄死了那头畜生,尊贵的朋友,你永远都不会有认识我的荣幸。直到永远,阿门。”

歌尔德蒙还没怎么领略过这种无赖式幽默和流浪汉拉丁文,虽然他有点害怕面前这个蓬头垢面的高大莽夫,也害怕他逗趣时发出的狞笑,但还是喜欢上这个粗俗流浪汉身上的某种东西,所以很快就被他说服,答应与他结伴前行。歌尔德蒙盘算着,不管杀狼这事算不算吹牛,两人同行起码可以壮壮胆,总比一个人强些。不过在上路之前,维克托老兄还想跟农民们掰扯掰扯拉丁文,于是他们便在一小户农民家中住下。与歌尔德蒙每流浪到一个农庄或村庄的习惯做法不同,维克托会从一家晃到另一家,见到女人就搭讪,把鼻子伸进每个窝棚和每个厨房里,嗅来嗅去,再装出一副不感兴趣、打算离开的样子,直到每家每户都向他缴纳贡品。他给农民们讲述威尔士的战争,站在灶台旁吟唱《帕威亚战役》,向老祖母们介绍治疗风湿病和脱牙的方子。他看起来像是什么都知道,什么地方都去过。村民们送给他许多面包、坚果和梨子干,他装到腰带上面的衬衫里,都快把衣服给撑破了。歌尔德蒙惊奇地看着他东征西讨,只见他一会儿恐吓,一会儿谄媚,装腔作势,将人们唬住;他忽而说着磕巴的拉丁文,假扮学者,忽而又说着驳杂的流氓黑话,引人注目。无论是在讲故事还是在扯学问,他那双锐利的眼睛都机敏地记录着每张脸孔、每个打开的抽屉、每只碗和每块面包。歌尔德蒙知道,这是个老奸巨猾、阅历丰富的流浪汉。他见识过许多,体验过许多,挨过很多饿,受过很多冻。他苦斗不休,只为苟延残喘地活下去,人也在这个过程中,变得既聪明又无耻。长久流浪之人最后都会变成这副德行,他歌尔德蒙有朝一日也会变成这样吗?

他们次日才动身,歌尔德蒙头一次尝到与人结伴流浪的滋味。他们一同走了三天,歌尔德蒙在维克托身上学到了这样那样的东西。流浪者有三大需求:保护生命的安全,寻找过夜的地方,搞到充饥的食物,这些需求成为维克托的一种本能的习惯,在流浪的这些年里教会他许多:他能根据一些最不起眼的迹象,判断出附近是否有人居住;即使是冬天,即使是夜里,他都能毫发不差地寻到一处可供自己休息或睡觉的地方,在森林或田野的任何一个角落;他们每进入一户人家,他便能一眼看出主人是富裕还是贫穷,看出主人慷慨、好奇或恐惧的程度——维克托已成为这类艺术的大师,他把一些经验也传授给这位年轻的旅伴。有回歌尔德蒙反驳他说:“没必要成心算计人家吧,就拿我来说,虽然这些招数统统不会,但只要好声好气求人家,也很少会被主人拒之门外。”维克托当即大笑起来,友好地说:“好吧,小歌尔德蒙,你当然是幸运的,你这么年轻,这么俊俏,面相这么纯良,这就是一张好路条。女人们都喜欢你,男人们也会觉得:哦,上帝啊,这小子人畜无害,不会碍着谁的。但是走着瞧吧,小兄弟,人是会老的,一张娃娃脸会长出胡子和褶子,裤子会磨出破洞,不知不觉,你就变成讨人嫌的、不受欢迎的客人了,你眼中就不再有青春和纯真,而只有饥饿;那时候,你做人只能狠一点,从这世上学点东西,不然很快就会躺在粪堆上,由着一群狗在你身上拉屎。不过我算是看出来了,反正你也不会流浪太久。你这双手太精致了,你的卷发太漂亮了,你一定会爬回更好的生活里去的,爬到一张漂亮暖和的婚床上,爬进一座衣食无忧的小修院,或一间暖烘烘的书房里。再说,你还穿得这么讲究,没准人家都把你当小少爷看呢。”

他一边大笑,一边用手在歌尔德蒙的衣服上摸索。歌尔德蒙感觉到,这双手把自己身上所有的口袋和缝线都摸了个遍。他闪避开,想起身上的那枚金币。他讲了在骑士家的日子,以及靠抄写拉丁文赚到这套华服的经历。但维克托想知道,他为什么要在冬天最难熬的这个时候离开那么暖和的窝。歌尔德蒙还不习惯撒谎,便说了些骑士家姐妹花的事。这下两人间就爆发了第一次争吵。维克托认为,歌尔德蒙是全世界最大的傻瓜,竟然就这么离开了,把城堡和两个姑娘留给亲爱的上帝。这事儿必须得补救,他有办法。他俩应该返回城堡,歌尔德蒙当然不能再露面,一切都交由他维克托来办好了,歌尔德蒙仅需写一纸简信给莉迪亚,再由他维克托带去城堡。他凭基督的伤口起誓,不搞到点钱和东西绝不从那儿出来,如此等等。歌尔德蒙不断反抗,最后被彻底惹恼了,他拒绝再听关于此事的任何一个字,也不肯透露骑士的名字和去城堡的路。

维克托见他这般恼怒,于是又笑了起来,装出和善的样子。“好了,”他说,“别瞎较真了!我呢,也就感叹一下,近在眼前的一笔财富就这样被你放走了,我的年轻人,你可不够地道,不够哥们哦。哎,你不乐意就不乐意吧,你是个高贵的绅士,以后肯定会骑着马回城堡,娶了那位小姐的!年轻人,你可真是满脑子高贵的傻气啊。好吧,我没意见,我们就接着往前走吧,脚趾冻掉就冻掉呗。”

歌尔德蒙情绪极坏,直到晚上都没说过话。他们那天一直没能遇到人类的居所或痕迹,歌尔德蒙最后又感激起维克托来:维克托找到一处夜宿地点,在林边的两个树干间搭起一个挡风屏,用充足的冷杉枝堆出一个床铺。维克托的口袋胀鼓鼓的,里面还有面包和奶酪,他们一起吃东西。歌尔德蒙为自己刚才的坏脾气感到惭愧,此时便表现得很配合、很慷慨,他主动把身上的毛衣让给旅伴过夜。两人商量好轮流守夜防范野兽攻击。歌尔德蒙先守夜,另一位就爬到杉枝铺成的床榻上睡觉。歌尔德蒙靠着松树干站了很久,尽量保持安静,生怕惊扰了刚刚入睡的同伴。不过他实在是太冷了,不得不踱起步来,走动范围也越来越大。他看见冷杉树的尖冠耸入泛白的天空,感受到冬夜那种庄严肃穆、恐怖弥漫的大寂静,感觉自己温暖鲜活的心脏在寒冷中跳动着,得不到任何回应。他轻轻回到同伴身边,倾听他的呼吸。无家可归的感觉浸透他的身心,比任何时候都更为强烈。在人的自我与巨大的恐惧之间不存在任何阻隔,没有任何房屋、宫殿或院墙;他就这样孤身一人,赤裸裸地游走在深不可测、危机四伏的世间;群星冷冷地讥讽着,野兽暗中窥伺着,树木坚韧地隐忍着,他孤零零地待在它们中间。

不,他想,即使流浪一辈子,自己也永远不可能变成维克托那样的无赖。他不可能学会那种对抗残酷的方式——偷偷摸摸、鬼鬼祟祟的行径,装腔作势、哗众取宠的做派,夸夸其谈、没皮没脸的幽默。或许这个聪明又无耻的人是对的,歌尔德蒙永远都不可能变成他那种人,永远不可能成为一个真正的流浪汉。他也许真的会在某一天,爬回某座高墙后去。即使那样,他依然还是没有归属,没有目标,因为他永远都不可能真正感觉到被保护,不可能真正拥有安全感。围绕着他的那个时空,永远都会美丽如谜、神秘如谜。他必须一直聆听这份寂静。他的心脏在这寂静的中央跳动着,如此惊惶,如此短暂。天上星星寥落,没有风,却似乎有云在动。

他不愿吵醒维克托,维克托过了很久才醒来,招呼他。

“过来,”维克托唤道,“现在得睡,不然你明天就一塌糊涂了。”

歌尔德蒙依言躺到床铺上,闭上眼。他已足够困倦,却睡不着,脑海中的思绪让他清醒,而且除了想法之外,还有一种连他自己都不肯承认的感觉,一种对这位同伴的疑惧和不信任感。他觉得自己简直不可理喻,怎么能把莉迪亚的事告诉给这个狞笑的、粗野的、满嘴跑火车的无赖乞丐?他生他的气,也生自己的气,他绞尽脑汁思考着,如何找到办法和机会摆脱这个人。

他应该是处于半昏睡的状态,因为当他感觉到维克托的手在自己衣服上摸索时,整个人吓了一大跳。他的一个口袋里放着猎刀,另一个口袋里放着金币,一旦被维克托发现,两个都会被他偷走的。歌尔德蒙假装熟睡,像在梦里那样翻身并挪动胳膊,维克托退缩了。歌尔德蒙心里很是气他,打算明日一早就和他分道扬镳。

然而,过了大约一个钟头,维克托再次向他俯下身,开始摸索。歌尔德蒙气得浑身僵冷。他没有动弹,只是睁开眼,轻蔑地说:“你走吧,这儿没啥可偷的。”

小偷被这一声惊到,遂发起攻击,用双手扼住歌尔德蒙的喉咙。歌尔德蒙挣扎反抗,对方便掐得更紧了,还用膝盖抵住他的胸。他无法呼吸,整个身子都在剧烈挣扎和颤抖,却无力挣脱。濒死的恐惧中忽然闪过一道灵光,他把手伸进衣袋。就在喉咙被维克托越掐越紧的时候,他拔出小猎刀,猛地捅了这个跪在自己身上的人一下,又连着乱捅了好几下。片刻过后,维克托的手才松开,歌尔德蒙大口呼吸着空气,狂烈地品尝着刚刚捡回的性命。当他试着坐起,身上那个高大的同伴便绵软地倒向一边,发出一声可怕的呻吟,血流到他脸上。歌尔德蒙这才坐起身,在灰暗的夜色中,看见那个高大的家伙倒在地上。他伸手去碰他,触到的全是血。他扳起他的头,那颗脑袋便像个布袋一样塌下去,胸部和脖颈不断涌出鲜血来,他嘴中胡乱呻吟着,声音渐渐弱了下去。他的生命逝去了。

“我现在杀人了。”歌尔德蒙想,他跪在死者身边,看着他的脸一点点变得惨白,脑海中只有一个念头。“亲爱的圣母,我杀人了。”他听见自己说。

突然,他感觉一分钟都待不下去了,便捡起刀子,在羊毛衣上揩掉血迹。那件毛衣是莉迪亚怀着爱意,亲手为他织的,它还在这个人身上。他将刀子插回刀鞘,再放回口袋里,然后从地上一跃而起,用尽所有气力逃离此地。

这个快乐流浪汉的死,沉甸甸地压在他心上,他都忘了自己满身是血。直到天亮,他才颤抖着用雪擦掉了全身上下的血污。他又仓皇地乱跑了一天一夜,直到肉体上的痛楚唤醒了他,结束了他的惊惶和悔恨。

他在荒凉的雪原上迷了路,没有住宿,没有出路,没有食物,也几乎没有睡眠。他陷入了绝境,饥饿像野兽一般在他体内号叫,他多次筋疲力尽地倒在原野中,双眼紧闭,意识模糊,只想就此睡去,死在雪地里。但是,不想死的愿力又催生出狂野的力量,赤裸裸的求生欲中包含着惊人的坚韧,这份力量与坚韧,让他一次次爬起,绝望着,渴望着,为了活命奔跑下去;让他在最危急的困厄中,既清醒,又麻木。他用冻青的双手,从白雪覆盖的刺柏丛中摘下苦涩的小干果,混着松针吃下,辛辣冲口的滋味迫使他不得不吞下一捧捧的雪来止渴。他气喘吁吁,一边冲着冻僵的双手哈气,一边坐在小土坡上稍作休息。他急切地窥探四周,目之所及尽是荒原和森林,没有一点人烟。一些乌鸦在上面等候着。他恶狠狠地盯住它们,不,它们休想吃他!不会的,只要他的双腿还剩一丁点力气,血液中还有一丝温热。他站起身,又开始不屈不挠地与死神赛跑。他跑啊跑啊,在筋疲力尽的高烧和最后的挣扎中,被奇怪的念头魇住,疯狂地自言自语,有时轻若无声,有时又响亮惊人。他对被捅死的维克托说话,用粗鲁的口气嘲笑他:“哪,狡猾的老兄,你怎么样了呀?月光照穿你的肠子了吗?伙计,狐狸撕扯你的耳朵了吗?你还想杀掉一头狼不?你是咬破它喉咙了呢,还是扯掉它尾巴了呢?呵!你想偷我金币,老无赖!但是看哪,小歌尔德蒙给了你一个惊喜,老东西,他给你的肋骨挠痒痒了!这样一来,你就可以独占满袋的面包、香肠和奶酪了,你这只猪,你这酒囊饭袋!”他咳嗽着,咆哮着,说出诸如此类的刻薄话,咒骂死者,庆贺自己战胜了他。他嘲笑死者自作自受,这个蠢蛋,这个吹牛大王!

接下来的想法及言语却和可怜的大个子维克托没关系了,他眼前浮现出尤利娅的身影。美丽的小尤利娅,还是那晚离开他时的模样。他朝她喊了无数情话,试着用迷乱而无耻的温柔引诱她到自己身边来,让睡袍坠下,与他一同飞上云霄。这是死亡前的一小时,是潦倒暴尸前的时刻。他又是请求,又是命令,与她那双挺拔的小小乳房说话,与她的双腿和腋下的金色卷毛说话。

他拖着僵硬的双腿,蹒跚踏过覆雪的枯草。疼痛浸透了他,生命欲望却像火苗一样跳动着,带给他狂喜。他又开始呢喃,而这一次的交谈对象却是纳尔齐斯,他把新的想法、智慧和玩笑与他分享。

“你害怕了吗,纳尔齐斯,”他对他说,“你怕不怕,你发现什么了吧?对,最尊贵的人啊,这世界充满了死亡,充满了死亡。死亡就坐在每个篱笆上,站在每棵树后面,就算你们建起高墙、卧房、小教堂和大教堂也无济于事啊,他就从窗外窥视你们,他在大笑,也清楚认得你们每个人。深夜,你们会听见他就在你们窗前,边笑边念你们的名字。只管唱你们的赞美诗,在祭坛上点燃漂亮的蜡烛吧,只管做你们的晚祷和晨祷,在研究室搜集草药,在图书馆收藏书本吧!你还在斋戒吗,朋友?你还在抽走睡眠吗?死神会帮你的,死神会抽走你的一切,直到只剩下骨头。跑吧,最虔诚的人,飞跑吧,你看他已经从田野那边走过来了,跑啊,别让骨头散架了,它们要崩溃了,它们不想留在我们身上。唉,我们可怜的身子骨啊,我们可怜的咽喉和胃啊,还有我们颅骨里那点可怜的脑子!它们全都会没的,全都会见鬼的,你看树上坐着那些乌鸦,那些黑色的神父。”

这个发疯的人早已不知自己在往哪个方向跑,究竟身在何处,嘴中在说些什么,是躺着还是站着。他倒向灌木丛,撞向树干,在雪和荆棘中跌跌撞撞地乱抓。可他内心的动力是那么强,不断催逼他前行,不断驱使这个迷路的逃亡者奔跑。他最后一次崩溃倒下,是在那个几天前遇见了流浪汉,并在夜里为分娩女子举灯的小村庄。他倒在地上,人们围拢过来,站在他四周议论着,他失去了意识。那个与他有过一夜欢爱的女子认出了他,被他这副模样吓着了。她怜悯他,不顾丈夫的责骂,将这个半死不活的人拖进窝棚里。

没过多久,歌尔德蒙又能起身行走了。睡在暖和的窝棚里,喝下妇人喂的山羊奶,这些都有助于精神和力气的恢复。只是,不久前才经历的种种事件都已在他脑海中淡去,仿佛这中间流逝了太多时光:与维克托的结伴流浪,冷杉树下寒冷可怕的冬夜,营地上惊心动魄的打斗,同伴惨烈的死亡,挨饿受冻、陷入疯狂的日日夜夜,这一切都成了过往,他几乎都忘了。当然,忘是不可能的,只是挨过了,只是经受了。唯独一些不可言说的、可怕而珍贵的东西留了下来,尽管已沉入记忆深处,却不可被遗忘,那是一种体验,一种舌头上的味道,一个箍在心上的魔戒。在过去的短短两年内,他彻底体会到一个无家可归者的苦乐——孤独、自由、森林和野兽的声响、放浪不羁的情爱、苦涩致命的困厄。他有时在夏天的田野里做客,有时在森林里度过数周,有时在雪地上跋涉,有时处于致命威胁和濒死恐惧中,而最强烈、最奇异的,是以渺小可怜的肉身与死亡相搏的过程,在绝望的终极战役中感受到生命那美妙惊人的力量与韧性。这些都发出回响,印刻在他心中。他想起女子在欢爱中的神态,竟像极了产妇与垂死之人。这些明明都是才发生的事啊:产妇号叫着,扭曲了脸;同伴维克托倒下,鲜血瞬间涌出,无声无息!哦,而他自己呢,在饥寒交迫中体验到被死亡环伺的滋味。他曾经怎样挨饿受冻啊,又是怎样不断击退死亡,用濒死的恐惧来抗争,用暴烈的情欲来抗争!在他看来,人这一生要经历的无非就是这些了。他愿意和纳尔齐斯聊聊,只和他。

歌尔德蒙总算在窝棚的草堆上真正清醒过来,他发现口袋中的金币不翼而飞了。他想起最后一天饿得发了狂,难道是在那可怕的、迷乱的狂奔中弄丢了金币?他反复琢磨着。这枚金币是他的珍宝,可不能丢失。虽然他漠视金钱,几乎不知道钱的价值,但这枚金币对他而言有两重深意:其一,它是他身上仅存的莉迪亚的礼物,而那件羊毛衣则早已浸透血污,随维克托留在森林里了。其二,他正是因为无法忍受金币被偷,才反抗维克托,并在情急之下杀人的。倘若金币丢了,那个残酷夜晚的全部经历不就失去意义、失去价值了吗?他左思右想了一番,决定信任那位农妇。

“克里斯汀,”他低声对她说,“我口袋里原本有枚金币,现在却不见了。”

“哦,你发现啦?”她问,微笑中有种奇特的爱意和狡黠,迷得他不顾身体虚弱,一把将她抱住。

“你真是个特别的男孩啊,”她温柔地说,“又聪明又矜贵,却又这么笨!谁会把金币揣在敞开的衣袋里满世界晃悠呢?唉,你这幼稚的孩子,甜蜜的傻子!我刚把你放到干草上,就发现了你的金币。”

“你发现了?那它在哪儿?”

“你找啊。”她大笑,真让他找了好一会儿,才指给他看围裙上她特意缝好的那处地方。她像个当妈的那样,唠叨了一大堆嘱咐的话。他把这些话都当耳边风,但牢牢记住她的关爱,和那张农妇脸上狡黠温暖的笑容。他掏心掏肺地向她表达感激之情。很快又能继续流浪了。他正要动身,却被她拦住,她说月亮在变,过几日天气便会好转。果真如此。几天后他再次上路时,地上的融雪脏兮兮的,空气潮湿而沉重,能听见化雪天的风在吹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