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章
歌尔德蒙终于抵达目的地。他穿过熟悉的城门,走进这座近来日思夜想的城市。想当年,他正是穿过这道门到城中拜师的。他在来的路上已获得一些关于这座主教城的消息,知道此地也发生了鼠疫,说不定眼下瘟疫仍在肆虐;据说城内还发生过骚乱和暴动。瘟疫刚一发生,主教便离开了这座城市,远远躲到他的一座乡间宫殿里去了。皇帝不得不委派一位总督来维护秩序,颁布应急法令,保障市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歌尔德蒙倒不怎么关心这些纷纷扰扰的消息,对于他来说,只要这座城市和他的作坊还在,只要他还能工作,别的都不重要!他抵达之时,鼠疫已经绝迹,人们都在盼着主教归来,盼着总督撤离此地,好过回从前的安稳小日子。
再度见到这座城市的那个瞬间,一股前所未有的巨浪在歌尔德蒙心中掀起:久别重逢的感怀混杂着游子归乡之情。他极力克制自己,脸绷得紧紧的。哦,原来这一切都还在啊:城门,漂亮的泉井,大教堂那朴拙的老钟楼,圣母院那细长的新钟楼;圣洛伦茨修院的钟鸣依然清亮,市集大广场依然华丽耀眼!真好啊,这一切都还在原地等着他。来的路上不是做过一个梦吗?他梦见自己回到此地,发现一切都变了模样,变得那样陌生,有些地方被摧毁了,沦为废墟;有些地方建起了新的建筑,增加了奇怪的标识,已然面目全非。所幸现实并非如此,他走街串巷,看着一幢幢熟悉的房屋,差一点要流泪:归根结底,还是这些安居乐业的人值得羡慕,他们安住在自家的漂亮房子里,心满意足地过着市民生活,踏踏实实地生活在属于自己的家园,每天都往返于住宅与作坊之间,身边围绕着妻儿、仆从和邻人。
时值黄昏,街道的一边被夕阳照亮了,房屋、旅舍、行会招牌、雕花大门和花草树木都沐浴在温暖的光线中。没有任何一样事物会让人想起,这座城市曾被凶暴的死亡所统治,曾被人性的恐惧和癫狂所统治。桥拱下,水声在鸣响,清澈的激流呈现出碧绿和淡蓝交织的清凉色彩。歌尔德蒙在河堤上坐了片刻,看见脚下的晶莹碧水中有黑色的鱼儿在游来游去,影影绰绰的。鱼儿有时也会停下来,逆流保持静止。在那幽深之处,时不时仍有微亮的金光反射上来,让人心生希望,满怀梦想。自然,别处的水流中也会有这番景象,别处的桥梁和城市也很好看,然而他却觉得,自己已经太久不曾见过这般美丽的事物,不曾有过这样的感受。
两个肉店伙计赶着一头牛犊嘻嘻哈哈地走过。见一个姑娘站在屋外的门廊上收衣服,两个伙计便和她眉来眼去,说笑调情。一切都流逝得那么快啊!不久前,此地还燃烧着驱疫的大火,残暴可憎的收尸人还在奸淫掳掠,转眼之间,生活的车轮便又滚滚向前了,人们又嘻嘻哈哈开起了玩笑!连他自己也是,竟然满心感激地坐在这里,陶醉在重逢的喜悦中,甚至还羡慕起安居者来,仿佛灾难和死亡都不曾来过,蕾娜和犹太公主也从未存在过。他微笑着站起身,继续向前走,直到尼克劳斯师傅家所在的巷子附近,再次走上那条多年前天天步行上班的路,一颗心才变得忐忑不安起来。他走得更快了,只想今天就见到师傅,了解到情况,晚一步都不行,一天都不能再等。师傅是否还在生他的气呢?时间都过去那么久了,实在没必要生气了吧?再说就算他还在生着气,歌尔德蒙也能想办法说服他的。只要师傅和作坊还在,一切就都是好的。他步履匆匆,似乎晚一步都会错过什么。
歌尔德蒙走近那幢他很熟悉的房子,拉了拉门把手,发现那扇门竟是锁着的,不由得大吃一惊。他担心这是个噩兆,因为放在以前,这扇门在白天是从来不锁的。他把门环拍得啪啪作响,等待着,心中忽然生出强烈的不安。
来开门的老婢女,正是当初领他进屋的那位。她的模样倒没变得更丑,但是看起来更苍老,更不友善了。她已认不出歌尔德蒙。他问起他的师傅,声音里透着紧张和忧惧。她直愣愣地打量他,眼神中满是不信任。
“师傅?这儿哪有什么师傅。走吧,你这人,要知道这儿谁都不许进。”
她作势要推他出去,他拽住她的胳膊,朝她喊道:“有话好说,玛格丽特,看在上帝的分上!我是歌尔德蒙啊,你还没认出我吗?我要见尼克劳斯师傅。”
她那昏花的老眼半睁半闭,依然没有流露出半点欢迎的意思。
“早就没有尼克劳斯师傅了,”她冷冷地说,“他死了。你走你的路吧,我可没工夫站这儿跟你闲扯。”
歌尔德蒙瞬间就崩溃了,他一把推开这个老婆子,一头扎进那条通往作坊的昏暗走廊,任她在身后叫骂着追赶。作坊的门是关着的,他顺着楼梯跑上楼。还是他熟悉的这个门厅,尼克劳斯师傅之前搜集的一尊尊雕像还伫立在朦胧的光线中。他大声呼喊着莉斯贝思的名字。
房门打开了,莉斯贝思走了出来。
歌尔德蒙连看两眼才认出是她,一颗心顿时揪得紧紧的。从他惊觉大门紧闭的那一刻开始,这座房子里的种种都阴森诡异得如同一场噩梦,但是真正让他毛骨悚然、脊背发凉的,却是见到莉斯贝思的这一刻。曾经骄傲美丽的莉斯贝思,如今已变成一个卑怯、伛偻的老处女,有一张蜡黄病态的脸,身着沉闷黑袍,目光闪躲,神色紧张。
“对不起,”他说,“玛格丽特不放我进来。您还认得我吗?我是歌尔德蒙呀,啊,请告诉我,令尊是真的去世了吗?”
他看着她的眼睛,知道她总算认出了他,同时还意识到,她对他的印象并不好。
“哦,你是歌尔德蒙?”她说,语气中还残留着一丝当年的傲慢劲儿,“您白来了,我的父亲已经去世了。”
“那作坊呢?”他不假思索地问。
“作坊?关了,您若是想找工作,那只能另觅他处了。”
他竭力让自己镇定下来。
“莉斯贝思小姐,”他友善地说,“我不是来找工作的,我只是想过来打个招呼,看望师傅和您。听到消息的时候,我真是太难受了。我知道,您的日子也不好过。我是令尊的徒弟,对他心怀感激,若能为您效劳,我不胜荣幸,您只管吩咐便是。啊,莉斯贝思小姐,看见您遭了这样大的罪,我的心都要碎了啊。”
莉斯贝思向门后退去。
“谢谢,”她犹豫不决地说,“太晚了,现在你不能为他做任何事,也不能为我做任何事了。玛格丽特会领你出去的。”
她的语气很难听,交织着怨憎和惧怕。他感觉,如果她再勇敢一点,一定会把他骂出去的。
他很快就回到了楼下,老婆子在他身后速速关上门,插上门闩。只听得两道门闩发出重重的撞击声,仿佛棺材合上的声音。
他默默走回河堤边,在老地方坐下。太阳已落山,水面飘来丝丝凉意,他身下的石头冷了,临河的街巷也都静了下来。流水冲击着桥墩,发出哗哗声响,河床陷入一片黑暗中,再也没有金光亮起。哦,他恨不得滚下河堤,消失在河水中!世界又一次充满了死亡。一小时过去了,黄昏变成了黑夜,他总算哭了出来。他坐在原地哭泣,任温热的泪珠打在手上、膝盖上。他为死去的师傅而哭,为莉斯贝思消逝的容颜而哭,为蕾娜、罗伯特和犹太姑娘而哭,为自己虚度的、凋零的青春而哭。
夜深了,他走进一家小酒馆;以前他常和伙伴们在这里狂欢滥饮。老板娘认出他来。他向她讨要一个面包,她给了他,还好心送给他一杯葡萄酒。但是他吃不下面包,也喝不下酒。他就在酒馆的长凳上睡了一夜,次日早晨被老板娘推醒。他向店家道过谢,出了门,边走边啃那块面包。
他朝鱼市走去。想当年,他就住在鱼市旁的一幢房子里,拥有属于自己的一个小房间。喷泉边上有几个渔婆在兜售生鲜,他望向大桶里鳞光闪闪的美丽鱼儿。他从前常来这里看鱼。他又想起,自己以前总是同情这些鱼儿,愤恨那些渔婆和顾客,有次还在此地晃荡了一上午,为那些可敬的鱼儿惋惜心痛。自那之后,多少光阴流走了啊,像河水一般滔滔远逝了。他只记得自己当时很难过,却已想不起为何而难过。原来,连悲伤都会逝去,连痛苦和绝望都会逝去啊,还有快乐,它们都会过去,逐渐褪色,失去价值和深意。那一天总会到来:一个人再也想不起曾让自己痛苦不堪的是什么,连痛苦都枯萎凋零了。师傅去世了,直到死都还在恨着他,而从此以后,再也没有哪个作坊会向他敞开,让他享受创作的幸福,让他倾洒灵魂中的重重影像。这些都令他绝望,然而今日的痛苦,这苦涩的境地,有朝一日也会朽烂,并化作虚无吧?毫无疑问,这份痛苦,这份苦涩的煎熬也一样会老去、衰微,最后被人遗忘。没有什么永垂不朽,连痛苦都不例外。
他望着鱼儿沉思着,忽然听到一个亲切的声音在呼唤自己的名字。
“歌尔德蒙”,那声音怯怯的,他循声望去,只见那儿站着一位柔弱的、带着些许病容的年轻姑娘,一双黑眼十分动人,喊他的人正是她。他不认识她。
“歌尔德蒙!原来真的是你?”她羞怯地说,“你什么时候回来的,你不认识我了吗?我是玛丽呀!”
他还是没认出她来。她只好告诉他,自己是他以前的房东的女儿。在他离开这座城市的那个清晨,她在厨房里为他煮过牛奶。说到这儿,她的脸红了。
不错,正是玛丽,这个髋关节有疾的可怜孩子,想当年,她曾经给过他那样一份羞答答的温柔关怀。他于是忆起种种往事:在那个寒冷的清晨,她等着他,为他的远行而悲伤。她为他煮了牛奶,他给了她一个吻。她接受了这个吻,用领圣体一般庄严肃穆的神情。自那之后,他就再也没有想起过她。当年她还只是个孩子,如今却已长大成人,有一双特别美丽的眼睛,只是走起路来还一瘸一拐,模样有几分憔悴。他把手伸给她。这个城市里,竟然还有人认识他、喜欢他,这又让他高兴起来。
玛丽要带他回家,他没怎么推辞。她父母家的房间里依然挂着他的画,壁炉上仍然放着他的那只深红色玻璃杯。主人一定要留他吃午饭,还邀请他多住几日,大家都很高兴再次见到他。他通过这家人了解到发生在师傅家的事:原来染上鼠疫的并非师傅,而是美丽的莉斯贝思。当时她躺在床上奄奄一息,她父亲一直在照顾她,结果还没等她完全康复,她父亲就因为过度劳累死去了。她的性命是保住了,但美丽的容颜却没了。
“现在没人打理作坊,”房东说,“对于一位心灵手巧的雕刻师来说,那可就是个乐园和金库哪。要不你考虑考虑,歌尔德蒙!她不会拒绝的,她早就没有别的选择了。”
他还了解到瘟疫时期的一些情况:暴民们先是放火烧了一座修院,随后又侵占并洗劫了一些富人的住宅。有那么一阵子城中完全乱了套,毫无安全可言,连主教都溜了。恰好当时皇帝在这附近巡幸,他便派了一位名叫亨利希伯爵的总督过来。所幸这个总督是个雷厉风行的人,他带领一些骑士和兵丁恢复了城内的秩序。不过现在他的统治也该结束了,市民们都在盼望主教归来,都说伯爵大人对民众太苛刻,他那个叫阿格尼斯的情妇也让人受够了,那就是个妖精!嗯,这帮人很快就要撤走了。市议会早就受够了这个廷臣和武夫,希望他别再占着主教的位置。大家真是被他折磨得够呛,他总是端着一副皇帝宠臣的架子,把自己当成封侯,不断接待使团和教团。
主人又反过来问客人的经历。“啊,”歌尔德蒙哀伤地说,“别提了,我转来转去,到处都是瘟疫,尸体也遍地都是。人们都被吓坏啦,变得又疯狂又残暴。我算是活了下来,或许哪天能忘了这些悲惨的事。只不过我现在人回来了,师傅却已经不在了!让我在这儿休息几天,然后我就离开。”
其实他留下来也不只是为了休息,而是因为心中怅然,踟蹰不前。往昔的幸福回忆使他留恋这座城市,小可怜玛丽的柔情让他心里舒服了很多。除了友爱与怜惜,他对她无以为报。而她那谦卑无言的爱慕,也的确温暖了他的心。不过还有一个最重要的原因让他留下来,那就是再度成为艺术家的炽热渴望。他要创作,即使没有作坊,即使只能因陋就简。
接下来几日,歌尔德蒙除了画画之外什么也不做。玛丽为他搞来纸和笔,他就坐在他的小房间里,一个钟头接一个钟头地画下去,填满一张张空白大纸。他有时匆忙地信手乱涂,有时又满怀柔情地细细描绘,让充溢内心的画卷流淌到纸上。他反复描画蕾娜的脸庞:那个流氓被打死后,她露出一个带着浓烈爱意和杀戮快感的笑;在生前的最后一夜,这张脸逐渐变化着,缓缓消解,失去形状,回归到大地之母的怀抱中;他画那个小小的农家男孩,男孩倒在自己家的门槛上,小拳头攥得紧紧的;他画一辆堆满尸体的大车,车子由三头老马吃力地拖着,暴戾的差役手握长杆跟在一旁,防疫面具下露出凶恶的目光;他一遍遍画着丽贝卡,这个苗条的犹太姑娘,有着黑黑的大眼和骄傲的薄唇,自矜的脸上满是痛苦和愤怒,那青春曼妙的身体仿佛是为情欲之乐而生,但她的嘴唇却那么刻薄高傲;他也画自己,把自己画成一个流浪汉、一个情人、一个死神镰刀下的逃亡者、一个在疫区的荒唐欢宴上纵情舞蹈的人。他心无旁骛地在白纸上作画,涂抹着莉斯贝思小姐从前那高傲冰冷的脸蛋,婢女玛格丽特那张凶巴巴的脸,还有尼克劳斯师傅那张让人又敬又怕的脸。反反复复,他以浅淡、抽象的线条勾勒一个女子的庞大身影,她是大地之母。她坐在那里,双手搁在怀中,神情忧伤,脸上却浮着一丝笑意。这些奔涌的情感、手间的触感、笔下的神情,都带给他无与伦比的幸福感。不出几日,他就画完了玛丽弄来的白纸。他从最后那张白纸上撕下一大块来,以简洁的笔触勾勒出玛丽的面庞,描摹下她那美丽的眼睛和凄苦的嘴巴。他把画送给她。
在绘画的过程中,他灵魂中沉重、淤堵和憋胀的感觉都得到了释放。他一旦开始作画,便会忘记自己身处何处,对他来说,整个世界就只剩下桌子、白纸和照明的蜡烛。几天之后,他终于清醒过来,回想起这几天的经历,明白接下来的日子还要继续漂泊流浪,没有退路,于是开始在这个城市里转悠,心中交织着矛盾的情愫,半是重逢之乐,半是离别感伤。
在一次这样的漫步中,他遇到一位女子。惊鸿一瞥,他所有的混乱情愫便有了一个支点。那个骑在马上的女子身材高大,一头秀发闪着浅浅的金光,一双冷冷的蓝眼睛中藏着好奇,她的四肢修长健美,鲜妍的脸上布满对享乐和权力的欲望,浑身上下都散发着自信,显露出感性的敏锐。她安然坐在那匹棕马上,姿态任性而傲慢。她应该是一个惯于颐指气使的人,然而并不会拒人以千里之外,因为她那冷淡眼眸下的鼻孔是在翕动的,仿佛向着全世界的芬芳敞开;两瓣微微张开的厚唇,看起来也十分擅长接纳和给予。
在见到她的那一刻,歌尔德蒙便完全觉醒了,他的心中充满了渴望,想要与这个高傲的女子一决高下。自此,他的终极人生目标就是征服她。即使在追求她的路途上遭遇生命危险,也死而无憾。他很快便觉察到,这只金毛灿烂的母狮子正是自己的同类:有着丰沛的感性和灵气,能接纳一切风暴,既狂野又柔情,并从祖先那里承袭了灼烈的热情。
他看着她骑马经过此地,只见她的金色卷发和蓝色天鹅绒衣领之间,一段纤长的脖颈露了出来,孩子般嫩滑紧致的肌肤,却闪烁着强悍与骄傲的光泽。歌尔德蒙觉得这是他见过的最美的女人,真想搂一搂她的脖子啊,从她眼中攫取出那个冰蓝色的秘密。打听她的身份并非难事,他很快便了解到,她住在宫堡里,是总督的情妇,名叫阿格尼斯。他倒不觉得意外,以她的资质,别说总督情妇,连皇后都是可以当的。他站在一座喷泉的水池旁,在水中照了照自己的脸,觉得自己的样貌和那个金发女子很是登对。唯一的问题就是太邋遢,于是他立刻去找某位熟识的理发匠,好言好语地求他,让他为自己剪短了须发,并打理得油光水滑。
接下来的两日他都跟着阿格尼斯。阿格尼斯从宫里出来,这位陌生的金发男子就已经站在大门旁等候了,他看着她的眼睛,目光里满是倾慕;阿格尼斯驱马绕过岗哨,这个陌生人又从桤木林中钻了出来;阿格尼斯去找金匠,一离开金铺,便再次撞见这个家伙。她高傲地朝他瞟了一眼,鼻翼翕动了几下。第二天早晨,她骑马出行,发现他竟又守候在那里,于是挑衅地朝他笑了笑。他也看见了总督,倒是个勇武的气派男子,不容小觑;只是总督的头发已灰白,脸上还带着愁容,歌尔德蒙觉得自己比他强。
歌尔德蒙这两天过得很幸福,整个人又焕发出青春的光彩。他想,在这个女人面前展示自己,向她发出挑战,是件多么美妙的事情。为了她孤注一掷,赌上性命,又是多么壮美、多么深刻的激情啊。
第二天,在一位骑马侍从的陪伴下,阿格尼斯骑马出宫。一出大门,她立刻用目光搜寻那个跟踪者,一副跃跃欲试、心神荡漾的神色。不错,他早已站在那里。她于是找了个借口支开侍从,独自一人骑着马缓缓前行,一直来到桥头堡,穿过大门,过了桥。这期间她只回过一次头,发现陌生人还跟着自己。在通向圣怀特朝圣堂的路上,她停下等他。这条路上此时没什么人,她不得不等上半个小时,因为陌生男子走得很慢,他不愿让她看见自己气喘吁吁的样子。最后,他精神抖擞、面带微笑地走了上来,嘴上还叼着一枝鲜艳的野蔷薇果子。她早已下马,并将马拴好。她靠在护墙的常春藤上,看向来者。两人目光相接,他脱下了帽子。
“你跟着我干什么?”她问,“你想从我这里得到什么?”
“哦,”他说,“与其说我想从你这儿得到什么,倒不如说我想给你点什么。我想把自己作为礼物送给你,美丽的女士,我是你的了,你想把我怎么样都可以。”
“好啊,我倒是想瞧瞧,我能把你怎么样。不过你要是以为,可以放心大胆地在这野外采下一朵小花,那你可就得失望了。我只爱那种必要时敢冒生命危险的男人。”
“你只管吩咐就是。”
她从脖子上缓缓摘下一条细细的金项链,递给他。
“你叫什么名字?”
“歌尔德蒙。”
“不错嘛,金嘴〔1〕。我倒是想尝尝,你的这张嘴有多少含金量。你听好了:傍晚时把这条金项链送到宫里来,就说是你捡到的。除了我,交给任何人都不行。来的时候,就照你现在这副样子,他们会把你当成乞丐。如果有哪个下人盯着你看,你得保持镇定。你要知道,我在宫里只有两个亲信:马夫麦克斯和侍女贝尔塔。你必须找到这两人中的一位,让他们带你来见我。如果你碰到宫里其他人,包括伯爵,一定要小心,因为他们都是我的敌人。我严肃警告你,这么做,搞不好会没命的。”
她把手伸给他,他微笑着握住,轻轻吻了吻,又用脸颊蹭了蹭。随后,歌尔德蒙把项链揣进怀里,往河流与城市的方向下山。葡萄山已经秃了,树上的黄叶一片片掉落。歌尔德蒙望着山下的城市,发现它竟如此亲切可爱,不禁微笑着摇摇头——就在几天前,他还处在那样的忧伤中,感慨人生无常,连苦痛困厄都那么易逝。然而现在,困苦竟然都真的逝去了、沉没了,像金黄的枯叶一般从枝头凋落了。在他从前的人生里,似乎未曾有哪个女子能散发出如此灼烈的爱欲之光。她那又高又壮的身形,那一头生机勃勃的金发都让他想到自己的母亲——少年时在玛利亚布隆,他重新忆起了她的形象,时常想念着。
就在前天,他还以为全世界都不会对他展颜微笑了,血液里也不再奔涌着生命、快乐和青春了。可是现在,他却庆幸自己还活着,庆幸自己从死亡笼罩的悲惨岁月中死里逃生,保住性命!
夜里他混进宫。宫院中一派繁忙景象:马夫们在给马卸鞍,信使们在四处奔走,侍从们正领着一队神父和教会要人穿过内门,往楼上走去。歌尔德蒙原本打算跟住他们,却被门卫拦了下来。他从怀中掏出那条金项链,对门卫说,依照命令,这条项链只可交给尊贵的夫人或她的使女。一个侍从过来,带他穿过弯弯曲曲的过道,然后让他等着。最后,终于有个模样漂亮机灵的女子出现在他眼前。她走过他身边,轻声问道:“您是歌尔德蒙?”然后招了招手,让他跟上自己。女子悄无声息地消失在一扇门后,过了片刻,她再度现身,招手让他进去。
他走进一间小室。室内弥漫着强烈的皮毛味和甜腻的香水味,挂满了衣裙和外套,支架上撑着一顶顶女士礼帽,一只敞开的木箱里堆满了各式各样的鞋子。他原地不动等了约有半个钟头,一边呼吸着衣裙的香气,一边抚摸着皮革面料,对周遭的漂亮物什报以好奇的微笑。
小室的内门终于打开了,这次来的并非侍女,而是阿格尼斯本人。她穿着一袭浅蓝色衣裙,裙子的领口还镶着一道白色毛皮。她缓缓走向等着她的那个人,一步接一步,一双冰蓝的眼眸严肃地看向他。
“让你久等了,”她轻声说,“我觉得,我们现在应该安全了。有个教士团来晋见伯爵,伯爵正设宴款待这些人,应该还会跟他们谈很久。和神父的谈话总归是短不了的。这段时间就属于我们两个人了,欢迎你,歌尔德蒙。”
她向他俯下身,渴求的双唇一点点靠近他的嘴。这第一个吻,算是两人之间无言的问候。他的手缓缓绕上她的脖颈,她领他穿过内门,走进她的卧室。烛光把高高的房间照得通明,一桌晚餐也已备好。两人坐下来,她关切地递给他面包,再加上一些黄油和肉。她用一只漂亮的翠蓝玻璃杯为他斟酒。他们享受着美食,用同一只杯子喝葡萄酒,抚摸着彼此,试探和挑逗。
“你到底是从哪儿飞来的,”她问他,“我的漂亮小鸟儿,你究竟是个战士,还是个吟游诗人,或者只是个可怜的流浪汉?”
“我是你想要的一切,”他轻轻笑着,“我的整个人都是你的。如果你希望我是个吟游诗人,那我便是吟游诗人,而你,正是我甜美的琉特琴,我把手放在你脖子上弹奏起来,我们就能听到天使的吟唱。来吧,亲爱的,我到这儿来可不是为了吃美味的蛋糕,也不是为了喝你的葡萄酒,我是专门为你而来的。”
他轻轻解开她的白色毛皮衣领,贴心地为她脱下衣裙。廷臣和神父们在外面交谈,侍从们在宫里轻手轻脚地走动,薄薄的新月沉没在树丛之后……随他们吧,陷入爱情的人什么都不必理会。天堂已经在他们眼前绽放,他们迷失在芬芳的夜里,相互吸引,相互缠绕。他们看见花心那幽白的秘密降临了,蒙蒙发着光。他怀着感激,用温柔的双手采下他所渴望的果实。这位吟游诗人第一次弹奏这样的琉特琴,而这把琉特琴,也是第一次被如此老练有力的手指弹拨。
“歌尔德蒙,”她凑在他耳边火辣辣地说,“哦,你可真是个魔法师啊!我的甜蜜小金鱼,我真想为你生个孩子啊,我真恨不得为你去死啊。享用我吧,亲爱的,融化我,杀死我!”
她眼中的冰冷和坚硬都融化了,柔软如水,面对此情此景,他的喉咙深处发出一种幸福的低吟。她的眼底闪过一丝颤抖的微光,像生命消逝前的温柔战栗,像濒死之鱼皮肤上转瞬即逝的鳞光,也像自河底发出的金色奇异微芒。似乎就在此刻,人类所能体会的一切幸福之感,都在向他涌来。
她仍旧躺在那里,闭着眼睛回味刚才的快乐,身子还在轻轻发抖。他轻手轻脚下了床,迅速套上衣服。他叹了口气,凑到她耳边说:“我的漂亮宝贝,我走了,我可不想死呀,不想被伯爵打死。我们俩今天实在是太快活了,我要让它再来一次,再来很多次!”
阿格尼斯沉默地躺着,等他穿戴整齐。他轻轻揭开她身上的被子,吻了吻她的眼睛。
“歌尔德蒙,”她说,“唉,可惜你得走了!明天再来吧!如果有危险,我会派人警告你的。再来吧,明天再来!”
她拉了拉铃,那位侍女来到更衣室的内门接应歌尔德蒙,把他带出了宫。歌尔德蒙其实很想赏她一枚金币。这一刻,他为自己的穷困感到羞愧。
夜深了,他站在鱼市广场上,望向自己借宿的那幢房子。已经这么晚了,大概不会有人醒着,他以为自己只能在外过夜了。出乎意料的是,房子的大门竟然还没锁上。他悄悄溜了进去,关上身后的大门,打算穿过厨房,走回自己的小房间去。没想到厨房竟然还亮着,玛丽就坐在桌子旁,伴着一盏光线微弱的小油灯。她已经等了三个小时,刚才不小心睡了过去。歌尔德蒙进屋时,她吓了一跳。
“哦,”他说,“玛丽,你还没睡吗?”
“幸好我没睡,”她说,“不然你就被关在外面了。”
“我很抱歉,让你等我这么久。太晚了。你别生我气。”
“我一点儿也不生你的气,歌尔德蒙,我只是有点伤心。”
“别伤心呐,为什么要伤心?”
“唉,歌尔德蒙,我多希望自己健康、漂亮、强壮啊,这样你就不用大半夜跑去陌生房子里爱别的女人了。你也可以待在我身边,给我一点爱。”
她温柔的声音里既无希求,也无怨愤,只有忧伤。他站在她身旁,为她感到心酸,却窘迫得说不出什么。他小心地把手放到她脑袋上,摩挲着她的发丝,她安静地站着,在他的轻抚下感到一阵战栗,轻轻哭了出来。待平静下来,她才羞怯地说:“去睡吧,歌尔德蒙,我说了些傻里傻气的话,我太疲倦了。晚安。”
〔1〕歌尔德蒙在德语里同时还有“金嘴”的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