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历史上的自由
“自由”一词在西方语境中最早可追溯到古希腊时代。古希腊雅典的政治家伯里克利(Pericles)在执政时明确表示,在公共领域,政治生活是“自由而公开的”,在私人领域,私人生活是“自由和宽恕的”。[1]古希腊的自由强调的是政治上的自由。城邦的公民享有自由地参与公共事务发表自己意见的权力,即所谓的“民主”。“民主”的原义为“公民的统治”,古希腊人将法治、政治上的平等,以及公民轮流担任统治者和被统治者,视为实现自由的条件。共和主义的自由观和城邦政治是密切关联的,公民的个人的私人生活是要让步于政治生活的。用现代的眼光看,古希腊的共和主义的自由一方面强调了公共生活理想,另一方面轻视了公民作为个人的权利和享受的价值。在雅典城邦政治中,也发生过例如柏拉图被公民判死刑的悲剧。政治的自由也不应是绝对的。无差别的政治自由只会产生暴民政治。
随着资本主义的发展,资产阶级需要为资本主义革命寻找理论依据。于是洛克(Locke)、霍布斯(Hobbes)、卢梭(Rousseau)等人提出了他们的自由观。资本主义的自由观首先是保护了个人的财产自由,进而延伸到私人领域内的自由。资本主义的自由观不是一致的,不同的学者提出过不同的自由观念。如卢梭更加偏向于古希腊共和主义的自由,如在政治活动中的平等和公共生活的价值,而洛克更偏向于私人领域的自由,如财产自由、言论自由等。贡斯当将两者区别为“古代人的自由”和“现代人的自由”,当然这只是一种说法,并不是指现代人只有“现代人的自由”。实际上,现代公民被称为“citizen”就包含着“市民”和“公民”两个内涵,分别代表着私人领域的人和公共领域的人,也被称为“经济人”和“政治人”。这是一对矛盾又统一的概念。一方面两者都代表着自由,另一方面强调其中一个会冷落另一个。因此现代学者对自由的讨论往往围绕着人的这两个身份之间的平衡。当然,从贡斯当对自由的划分中也可以看出,现代人确实更加强调“个人自由”。
20世纪著名的学者以赛亚·伯林(Isaiah Berlin)将自由划分为“积极自由”和“消极自由”。消极自由是指一个人能够不受别人阻挠而径自行动的范围,也被称为无干涉的自由,正是古典自由主义追求的自由。相对的,积极自由是指自己做决定,而不是由别人决定,不仅要求本身不受到干涉,还要求自身有做决定的权力,并且要积极行动实现自我的追求和价值。相比消极自由,积极自由更注重人的政治性,强调参与政治活动和社群自治。在两者之外,还出现了“无支配自由”的概念,被归为共和主义的自由观。干涉与支配有着内在的区分,无干涉支配和无支配干涉都是存在的。例如资本主义社会下的底层人被资本家的资本所支配,但是资本家不会干涉他们的私人生活。无支配自由者认为,受人支配是社会的恶,是不能接受的。而无支配的干涉,从某种程度上是可以接受的,而且对于保护自由而言是必要的。(https://www.daowen.com)
现代的自由学说都设计了看似美好的社会形态,人们在这种社会中享受着他们主张的自由。但是无论他们如何美好地勾勒所谓的自由社会,都不可否认现代人的作为经济人和政治人之间的内在矛盾,这也衍生为现代社会结构的内在冲突。在这次新冠肺炎疫情中,这一矛盾冲突也明显地暴露出来。虽然理论家把资本主义自由社会描绘得无比美好,但是事实告诉我们,阶级矛盾的存在使人人平等的自由不可能达成。
哲学家也深刻讨论了自由的概念。例如康德写道:“自由的概念,一旦其实在性通过实践理性的一条无可置疑的规律而被证明了,它现在就构成了纯粹理性的、甚至思维理性的体系的整个大厦的拱顶石。”[2]另一位大哲学家黑格尔在《历史哲学》中定义自由为“精神依靠自身而存在。”[3]而康德的自由走向了形而上学,黑格尔的自由走向了唯心主义,都是为马克思主义所扬弃的。两人对自由的论述都透露出自由的必然性和先验性,这使人作为理性主体感受到自身意志的自由的同时,否定了自由本身。换句话说,自由是被规定的,就否定了自身的意义,无法达到辩证统一。这在马克思的自由观中也是不被接受的。
中国古代也出现过朴素的自由观。庄子在《逍遥游》中提到的“逍遥”的概念就接近人在自然中的自由;《陈涉世家》中“王侯将相宁有种乎”一句也透露出人民追求政治平等的诉求;孔子讲的修身治国的理论也与古希腊人对美德的自由追求有共同之处。但是在封建王朝的统治下,自由也只是皇帝和地主阶级的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