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虽然还不会自己爬梯子,不过我知道家里的梯子放哪里。每次有什么事发生,有什么动静传到家里,听到人们走来走去的脚步声,我就明白该往哪儿去——梯子的所在。那把梯子是铁的,很坚固,有什么新鲜事发生时,四五个人可以一起站在上面往外看,还可以一边看一边品头论足。每次我拼命想挤到梯子边,都被他们拦回来,说不安全啦什么的。
后来有一次,约瑟夫可能是良心发现,居然把我举起来坐在他肩上,我就这样第一次领略了院墙之外的风光。眼前是一群跳舞的人,从纪念馆那边沿路过来,走到教堂之后,接着消失不见。约瑟夫说他们朝王宫方向去了。教堂和纪念馆我都认得,视野之中还有另一处很特别,那就是整个公馆的大门。在我看来,整个公馆里房子的外墙都连为一体,中间以门窗为间隙。坐在约瑟夫的肩上,我先找到自己紧靠着的这面墙,看到它与旁边那面融为一体,那是储藏室,里面有各种瓶瓶罐罐,有的做饭用,有的是爸爸花园里用的。继续向前是谷仓,里面放着柴火,还养着鸡。再过去,墙头凹下去一块,那里是爸爸的苗圃。再往后是卫生间和厨房。过了厨房,墙围了一个圈,那是传教员家,接着又向前伸展,一直到公馆大门那儿被截断。过了大门,墙头连起的,是女子学校,然后在转角处稍稍偏了一点,与书店正面的墙头连在一起。整个公馆,只有书店是正面朝外。
一路看去,墙头向前延展,行云流水,只不过偶有几处窗户,还有那些标志性的通风管,高高装在墙上,几乎紧靠铁皮做的屋顶。墙头上有几处被枝叶装点,有芭蕉叶、番石榴,还有一些苦叶植物,都是枝繁叶茂,其中有一株,这会儿正拂过我面庞。我突然明白,自己所住的公馆大院是一个独立的世界,公馆之外的地方,才叫作阿凯,是另一处所在。这个叫作阿凯的地方,是由锈迹斑斑的屋顶连在一起的,就像公馆由外墙连为一体。只有特别的建筑,比如教堂,或者纪念馆这样的才单独矗立,其他所有房子都相互连接,浑然一体。
在那之后,再有什么动静传来,我就不去费劲抢着上梯子了——反正叫我上也上不去。因为我已经弄清楚大门的位置,就是每次去教堂都要通过的大门,每次紧紧拽着拉宛勒的手,或者约瑟夫的手,或者妈妈的手,就是从那儿出去的。我还明白了一件事,只要走出那扇大门,外面发生的事儿,便可以看得清爽。正准备出去,没料想,门竟被闩上了,我想去打开门闩,可是够不着那条木块,这更加叫人着恼。这会儿我听到门外有人激动叫喊,看来开门出去的念头,不止我一个人想到。我用力敲打门板,终于有人给我开了门。
面前的都是陌生人,没有一张熟悉的面孔。我还想着,这些人是不是路过,也是爬梯子到门口来看热闹的。感觉他们看着我,似乎摸不清我是干啥的,可他们还是让开路,让我走到人群前面,接着我们很快就忘了对方的存在,因为大家都兴高采烈地观看警乐队的表演。这些警察身着明亮的缎带,头戴亮红色毡帽,衣带流苏,马甲上还饰以刺绣。打鼓的那个,鼓系在身前,体积大得惊人。要我看,他每走一步,似乎都有摔跤的危险,但是他一点不含糊,打鼓打得出神入化,双眼正视前方,一丝不苟。不光如此,双臂还在空中玩着各种花样,先是把鼓槌拿起来旋转一阵,再快速敲打鼓边。整个队伍带头的那位,把一根巨大的权杖在空中翻飞,扔在空中转一圈,等落下来再接住。有一次他还从身后把权杖接住了,博得人群一阵欢呼。我还看到两位乐手中间伸出一只漏斗一样的铜器,隐隐闪光,有个人脸憋得通红,正抱着这东西使劲儿吹。这铜器发出的声音,跟大鼓一样低沉,但是演奏者脸扭得那个夸张,比打鼓的可厉害多了。
我身体里有一种奇怪的感觉。每一次那只大鼓敲响,都仿佛将震动传到我的肚子里,在里面回荡,然后又回到鼓身里去。每一次鼓槌落下,“嘭”!我身上的反应都是那么真真切切,于是我再无怀疑——这就是鼓的力量!这力量让所有人为之震撼。我注意到几个小孩子屁颠屁颠跟着乐队,有的还直接跟在乐队成员后面,学着他们的样子往前踏步,还有的跟在乐队旁边,几乎要被挤到马路边去。看起来他们不比我大,所以我也凑过去一起走。没人觉得有什么特别,不像门口那些人。我跟后面几个孩子一起,但是我很注意,不学其他人大摇大摆走路的样子。这么模仿别人,似乎不太礼貌,这些警察看起来挺严肃,也许会生气的。
就这么一路走,路过书店时,我不禁大感欣慰,因为其正面正如我在约瑟夫肩上所估测一样。不过,之后的情况却让我有些惊异:书店之后,围墙延伸到另一片区域,我从未见过。没过多久,围墙大部分被房屋商店遮挡,直至最后彻底不见。我一直觉得公馆和阿凯之间密切关联,如今这种想法受到打击。本来我以为公馆的围墙无处不在。比如,此刻墙那一边应该正是学校操场,这里应该能看到小学房顶,接下来是幼儿园,学校农场的玉米地,又或者是墓地。可这一切都没有出现,目之所及,是完全不同的商店和楼房。到处都是招牌,比如“阿金照相馆——本人在伦敦学习摄影”,下面还有小字,“好不好,一试就知道”。照相馆两扇大门两边摆的都是洗出来的照片,照相的则坐在店外长凳上,跷着二郎腿,脖上系着围巾,手里拿着烟斗正吞云吐雾。我认得他,迪波出生时,家里曾请他去给迪波照相。我还以为摄影师都是上门拍照的,原来他们也有自己的店,真没想到。
随着队伍一直走,经过一家租自行车的店,老板正忙着修车胎。还有个学骑自行车的孩子,脚刚刚能碰到踏板,正努力把车骑动。旁边有个教骑自行车的,也不比骑车的大多少,但是教起来头头是道。我暗自提醒自己:记得要学骑自行车。公馆的围墙不知跑哪儿去了,不过我已经无所谓。平时因为不同机缘,在家里星星点点感受到的,或者周日做礼拜相遇时那些意味深长的点点滴滴,阿凯给我的所有零星散碎的认识,这时候开始全部充分地重新呈现在我眼前。
拉宛勒阿姨和约瑟夫大叔常常拿一大盆玉米出去,再回来时,玉米已经磨成粉,上面还浮着一层水。以前是一个星期磨一次,后来更加频繁。回家以后,接下来就是一系列的操作了,先用瓢,然后滤斗,接着用篮子,再用大坛子,最后把这些大坛子放在厨房的阴暗角落盖好。这样放置一个星期,期间时不时闻一闻,尝一下,差不多就可以拿出来备用了。吃的时候,从坛子里舀出来玉米糊,白白的,黏黏的,加入热水搅拌一阵,不咸不淡的,就是“欧基”,一种早餐食品。大家都挺爱吃这个,可我不太喜欢。跟“欧基”搭配着吃的“阿卡拉”就不一样了,这东西又叫“乔基”“莫因莫因”,又叫“莱基”,想起来我就口水直流啊。至于“欧基”,这玩意儿做起来又复杂又费事,可我就是不爱吃,自己也不知为什么。
现在我来到大墙外,亲眼看到原来制作“欧基”还有其他更麻烦的工序,于是对其更加反感,觉得这种食物实在是华而不实。我跟着人群走过一间小店,里面有台机器不停旋转,拉动一条传送带,轰隆隆的,声音之响,简直可以跟警乐队一拼。门口几个女人排队站着,手里端着盆,里面满满都是玉米,看来这就是拉宛勒和约瑟夫每周都来的地方。有一个大漏斗,底下放着一个大盆接着。突然间我看到白色的混合物流入盆内,沙粒状,跟拉宛勒每次带回家去的一样。拿回去以后,肯定也要再磨一磨,然后放一阵子。妈妈最喜欢的,是玉米糊上面一层发酵之后的液体,酸酸的,叫“奥米糠”。她说这东西治病有奇效,可我一点不觉得稀奇,药就是药,吃的就是吃的,怎么能混为一谈。
有个白人阿姨常来我家,身上带着药糖,总是戴着头巾,身形僵硬。她肯定也住在这附近,因为我看到一面墙,石头砌的,门上醒目地刻着几个字:麦克卡特小姐妇产科诊所。这几个字弄得我有点儿乱,因为以前大家一直都以为她叫“玛珂塔”,没有任何人想到,可能她名字不是这么写的。尽管字不一样,我还是坚信,这就是“玛珂塔”的家,因为这里是“妇产科诊所”。我本想不请而入,再一想还是算了,再耽误就跟不上乐队了。
一路前行,我也有点顾虑,怕自己会不会离家太远了。可走得再远,周围环境有一点让我安心,就是房子还是连在一起的,这跟我之前的观察一样。好多房子看起来是独门独户,比如教堂,还有纪念馆,但是这些房子其实还是相连的,不是房顶相连,就是周围的篱笆相连。有时候,甚至两栋房子都直接连在一起。房子相连,这有什么可欣慰的,我也搞不清,但是随着脚步往前,只要看到房子都连在一起,我就感觉仿佛没离开家一样。
离开麦克卡特小姐家没多远,就是警察局,我本以为巡游到这儿就该结束了,可是乐队看都没看警察局一眼,一直往前走,喇叭震天响,长号在阳光下闪闪发亮。周围跟着一起走的小孩子,变个不停,一会儿一张面孔,或者一群面孔不见了,又加入一些新面孔,随着队伍前行,好像事先安排好的一样。而我呢,一直待在队伍里。我也想过,会不会是我占了别人的位置,可是也没有人提过什么意见啊。相反,每个人脸上的表情,都被音乐和游行队伍紧紧牵动,看起来除了愉快还是愉快,于是我也就只管跟大家一起前进了。
快到第一个路口时,又有一块让我思虑良久的标牌,上写“T.班加寇夫人,伦敦培训的专业缝纫师”。我还在找有没有“好不好,试了就知道”之类的字,可是没找到,只有一行字,“请入内咨询女业主——班加寇缝纫学校”。要我看,不用入内咨询了,因为这缝纫学校的水平已经一目了然。来学缝纫的女孩子们就在马路边,身上穿的蓝色校服剪裁功夫实在稀松,所以我觉得这里的学生进校之后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先给自己做件衣服。妈妈也给我们做衣服,可是这么难看没型的衣服,我从没见缇努穿过。店里的缝纫机边,坐着一位女士,估计就是那位“女业主”,不过这个词儿到底什么意思,我也是猜的。以前还没见到过这么一个新词儿,搞不懂什么意思,我暗暗记在心,回家得问问爸爸,这个词儿跟女老师有什么区别。
来学缝纫的学生还挺多。对于热火朝天的巡游,女业主丝毫不感兴趣,背朝大街坐着,她的那些女学生,知道自己也得跟老师一样不理不睬。其实我注意到,她们时不时就往大街上瞄一眼,无一例外,都很兴奋。我们跟在游行队伍后面,或者在旁边,看到我们,她们貌似恭顺的脸上,一瞬间透着一股狡黠,与我们似有默契。能跟这些可怜的缝纫机织女秘密结盟,我快活得要飞起来一般。可怜桌边那位悍妇,对眼皮底下我们的密谋一无所知。不过我觉得,她定能察觉到学生们注意力分散,因为她突然转过身来——这才意识到游行的存在——继而环视众学生,明显有所不悦,带着训斥之意。女孩子们于是归拢端坐,嘻嘻哈哈,但还是专心学习。其中有一个笑得最欢,在身后冲我们挥手。若干胆大包天的,还敢跟我们喊一声打招呼,甚至揶揄两句,表示对老师的不满,不让自己参加游行。整个乐队,对周遭发生的一切完全无视,一如既往打着鼓,敲着锣。其中有一位乐手,不幸被一堆粗管乐器围在中间,汗如雨下。这些管子或直或弯,有的管口管身一般粗,有的管口大张,只能扛在肩上。
这会儿我想起来了,我以前见过这样的“大漏斗”,家里留声机上面有张画儿,上面是一只狗,冲着这么一只“大漏斗”叫唤。下面还有一行字:大师之音。家里人跟我们说,留声机里传出来声音,是因为里面关着一条会唱歌的狗。对这个说法,我跟缇努老早就不信——从来没见过他们喂狗,那留声机里那条狗还不早就饿死啦?不过我一直也没办法打开这机器,所以一直也没解开这个谜题。
路口有个路标,上面一块路牌写着:往拉分瓦;另外一块:往依格贝恩、依巴拉。游行队伍是朝着第二块牌子的指示走的。去依巴拉的路上,要经过一个集市,本来就有好多妇女等在路边卖东西,看到游行队伍过来,各种摊位上都有人迎过来。道路右侧全都是摆摊的,一直向前延伸,看不到尽头。各色货品,有的堆在小凳上,有的放在特制的支架上。这景象又让我为之一顿:这世界上怎么可能有这么多的东西!我跑到乐队侧面,可以看得更远,结果——往前看去,根本看不到任何路口。我想着,只要不在集市里待太久,凭着声音,应该可以回到游行队伍里来,所以大睁双眼,一头转进集市里去了。首先入眼的,就是辣椒,形状不一,大小不等,数不胜数,放在木头或者搪瓷盆里。这里的腌生姜之多,相较之下,家里做饭时拿出来那一小碗一小碗的简直少得可怜。突然,一阵甘薯粉的芳香扑鼻而来,我这才注意到那么多的薯粉,高高地堆在瓢里。还有盐!那么多!我敢肯定,就算是全阿凯的人加在一起,一百年也吃不完那么多盐!可我往前走,居然一堆一堆还有那么多!再往前,又是各种各样的菜头、蔬菜、干鱼和小龙虾,接下来就是卖肉的摊贩,摊主手中的双刃肉刀又长又快,上下翻飞,切下一片片肉来,另外还能空出一只手去赶苍蝇,或者啪一声拍打旁边的小男孩,怪他打瞌睡,没注意到肉上的苍蝇。卖肉屠户的拿手好戏,简直神乎其技,跟警乐队里拿鼓槌杂耍的那位有的一比。你看他切肉时,好像随时都会切到手指,可是,那把切肉刀落下时,偏偏在两个手指之间穿过,落到案板上,将一块肉一分两半。
感觉过了好久,看到的终于不再是食物,而是各种服装、布料、玩具,还有一些书摊,上面整整齐齐摆着笔啊,橡皮啊,墨水啊,笔记本什么的。
这时候,我陡然停步后退,吃了一惊,因为眼前赫然是一个动物干瘪的脑袋,晃悠悠挂在一个小摊下面的木架上。看到木架,我才发现原来这是一整只动物,被风干保存,头和身体还连在一起呢。再接着一看,这样的整只动物还有好多。放眼望去,货摊下面的架子上居然还摆着头骨!上面一点皮肉皆无,眼睛、鼻子的地方只剩几个洞,赫然就是森森白骨!除了这些东西,我还看到有的摊位上摆着干树皮和树叶。这些摊位上的东西,在整个集市上最为奇异,有各种石头、珠子、小铁块,一堆堆的彩色粉末,树叶系起来的小包囊,还有一些玻璃瓶,里面装的液体无比奇怪,有的里面还装着树皮和树叶子。还有一些摊位上,摆着风干的蛇和老鼠。这些摊位上的妇女年龄都大得多,坐在那儿了无生气。年轻摊贩都被游行队伍和音乐声吸引,跑去大街上看热闹,可是这些老妇女们却显然无动于衷。摊位后面黑乎乎的,时不时只见一只干瘪的手伸出来,拿着苍蝇拍子绕着货摊慢慢挥一圈。看到她们干瘪的胸部,我吓了一跳。突然想起,这样盯着女性胸部看,甚是无礼,于是眼神立刻回避。
这些女人,会不会就是常听人说的“女巫”呢?我还从未见过女人的胸部这么干瘪,看起来简直不像人类。不过她们面前的盘子里摆的树皮和根类,倒是跟爸爸每次买回家的一样。这些东西拿回家以后,就装在瓶瓶罐罐里,浸泡好多天,然后当药来用。按照爸爸或妈妈的要求,有的直接拿来喝,还有一些树皮得放在大坛子里养着。还记得有一次我发烧,身上长的全是疹子,就是用坛子里泡的来洗身体。还有一些草药、根茎什么的,用篮子带回家,先煮后冷却,给我全身擦拭,还有一些坛子,里面满满装的都是刺鼻的液体,也拿给我喝。另外一种治病方法,就是吃药丸,不知道是从麦克卡特小姐还是欧凯帕迪那儿,或是其他什么地方搞来的,另外还有一些贴着标签的小瓶子,也是药,得用勺子喝。生病时,经常是两种治疗方法并用,或者一天换一种。其实有没有生病都无所谓,不管是不是真有病,总之用的不是树皮草药,就是药丸药水,只不过间隔时间长短不同而已。面前这些老妇人,看起来皱巴巴,与盘子里摆放的各种草药植物何其相似!我心下颇为不安,估计她们身体里就只剩下药了,我实在无法想象她们身上还会有鲜血流动,就算有,那颜色也不可能像我自己割破脚流出的血那么鲜红。
离我最近的一位,突然抬头盯着我,我也回望着她,然后她笑了笑。我脑子里瞬间涌上许多想问的话,要不是她这一笑,没准我就忍不住问了。面无表情的时候,这老妇人的脸看起来毫无生气,这会儿笑起来,她的脸看起来就像头上挂的那动物脑袋一样,都皱在一起。我转身撒腿就跑,一直追上乐队,才停下来,心怦怦直跳,说是跑步累的,还不如说是吓的,因为我突然想起,之前看到的那些头骨,到底是不是动物头骨,还很难说咧。说不定之前也有一些小孩子,傻乎乎的,离这些女巫的摊子太近,结果最后只剩下白骨。我本来就讨厌喝那些药汁,经过这一番见识,更加可以堂而皇之地不喝了。
队伍行进到下一个路口,路标上写的还是“拉分瓦”,我有点惊讶,因为这里是个十字路口,不像之前的三岔路口,另外两个路牌一个写着“依格贝恩”“依巴拉”“兰托洛”,另外一个指着我们来时的方向,写着“阿凯”。这会儿我们明明已经过了去拉分瓦的路,我实在看不太明白这路牌是怎么回事,还是等回家再问爸爸吧。
接着我们路过一所学校,就是“阿贝奥库塔初级中学”,拉塞姆·库提就在这里教书,他也是位校长,跟爸爸一样,所以理所应当也住在学校。我努力回想,爸爸是怎么解释中学和小学校长的不同,不过只记得一条,就是我要想上初中,就得先念完圣彼得教会小学。我沿着学校的石墙一路走,想不通为啥要等念完小学才能来这里。学校的教学主楼矗立在中央,门前一条笔直大道。这座石头建筑矗立在宽阔的拱形石柱上,爬满了九重葛,跟牧师公馆里的主教庭很像,不过就算把主教庭和德鲁莫大爷家加起来,都赶不上这栋楼的威严。我脸紧贴着学校的大铁门,幻想着现在就进去开始上中学,不过又想起,今天是礼拜六,学校不上学。到周一再说吧,反正我自己原路找到这里也不费力气。
回到游行队伍里之后,我突然似乎明白了中学校长和小学校长的区别,像我刚才所见的学校,那么大,那么威严,只有中学校长才能领导这样一所学校。我只不过是个小学校长的孩子,中学不会不让我进吧?不过呢,中学校长本人经常来我家做客,妈妈还叫他叔叔,并且让我们叫他爷爷——不过我倒是更喜欢他另外一个名字“大度”,这个名字似乎更符合他的外表,他低沉的嗓音,还有精力十足的身姿。我只见过一辆摩托车,就是“大度”骑的车,他骑车飞驰时,身边衣襟飞舞,印象很深刻。
可有一次他骑摩托摔了一跤,就在我们家旁边。要是有透视眼,都可以从墙里看到当时的情况。出事之后,大家把他送到我家来,我听别人说,好像是他的衣服袖子在随风飞舞时卷进车轮辐条里了。人们把他送进爸爸的房间,都跟进去了,而妈妈则满屋子忙得团团转,开水也烧了,绷带和麻布都准备好了,这时候来了位护士,直接进去查看,然后跟爸爸一起出来,一边说:
“得送他去医院,大腿的烫伤很严重。”
我模糊听见爸爸说,“大度”摔倒时,摩托车压在他身上,一定是被排气管烫的。护士说爸爸做得对,用凡士林涂抹伤处。等她离开后,爸妈把我们都赶到后面,关好门,接着我们就听到各种大动静,开门关门,然后一切都静下来了。再回到房里,受伤的“大度”不见了,爸爸妈妈也是。后来“大度”终于出院之后,买了一辆汽车,从那以后再也没有骑过一次摩托车。考耶是他大儿子,妈妈说我们得叫他表哥,因为他比我和缇努大得多。很快,那辆摩托车就由考耶继承了,有事或做客来我家,常常骑车来。后来我们才知道,“大度”是全城第三个买汽车的,第一辆车是国王的,第二辆是依托古那位有钱的酋长买的,第三辆就是他的。甚至英国来的行政长官也没有汽车,出门要么骑摩托,要么骑马。
随着队伍走过中学,我情绪高涨。首先,我肯定是要去那儿念书的,这事儿已经板上钉钉;其次,我很喜欢库提这么爱冒险的一家人,跟着大度念书上学,一定很刺激。一想到上学的事儿,心情就轻松愉快起来,走路时也轻松不少。其实通向依巴拉的山路很陡,走了这么长时间,终于觉得腿疼,觉得有必要坐在路边歇会儿。可就在这时候,旁边又出现一处大院,里面房子排列整齐,像帐篷一样小巧精致,但用的却是混凝土,房顶更是铁板。这时,乐队队长一声令下,全队人都转向大院,踏步进去。队伍一路向前,来到最宽的一处房子前面空地上,随着队长的口令重新列队,最后肩并肩排成两列,开始原地踏步。到空地上集合时,我隔着一定距离,这会儿还是保持一样距离。其实,队员们进门时,我就已经慢下脚步,所以这会儿我离大门并不远。接下来队长下令,随着最后一阵鼓点,最后一拨响锣,音乐声终于停止,气氛肃静下来。
直到这时我才意识到——周围只剩我一个人啦!那些破衣烂衫孩子组成的杂牌军呢?不是一直跟在乐队后面扮鬼脸,学踏步,喊口令吗?怎么都散去了?回想起来,确实有一阵子没看到其他人,也没听到热热闹闹叫喊声了。都走光了,只剩下我一个。然后,我又意识到另一个问题:自己这是在哪儿啊?
这时警察队长原地打了一个转,朝房子里一个人喊了几句,说的不知是什么语言。然后那个人走了出来,制服穿得很精神。我第一眼注意到,他有白化病——再仔细一瞧,不对,不是白化病,他就是个白人。还有一点他跟其他警察不一样,就是穿着鞋。我知道这也是一名警察,因为他穿着卡其衣服,但是除了衣服以外,相貌却跟其他警察全然不同。这个人站在办公楼的台阶上,队长又喊了一声口令,两排警察立时站得笔挺,接着第二声口令,他们才放松下来。然后队长又开始讲话,还是之前的语言,其中我听懂了几个英语词,还有几处地名。看起来他是在“汇报”什么,里面提及“奥巴的王宫”,最后“一切无误”,还说什么“继续待命”。接着那位白人说了几句,队长又下了两次口令,游行队伍就解散了。大家各走各的,只剩下队长本人留在原地,与那位白人长官一番交谈,就在这时,他注意到我在旁边。
到这个时候,我已经备觉疲惫,那位白人抬头看到我,指了指我,又跟队长说了什么,我当时就想开溜,可是只有这个念头,却实在跑不动,而且也压根儿不知往哪儿跑。队长也抬起头,转身朝我走来。要不是太累,我估计早就跑了,不过那位长官止住了队长,自己走过来,队长则紧跟其后。我本能朝大门退了一步,可是他微笑着伸出双手,走近几步,我不是很明白这个姿势什么意思。到我面前后,他弯下腰,用最不可思议的口音,问我:
“Kini o fe nibi yen?”[1]
我知道,他是在用我的母语跟我讲话,可是我真的听不懂这些词。我无助地望着旁边那位队长,用英语说:
“我听不懂,他说什么?”
那位白人长官双眼一亮,“哦,你会说英语呀。”
我点点头。
“很好,很聪门。我是问你,你来干什么?要帮门吗?”
“我想回家。”
他跟队长对视一眼,接着说:“嗯,可以,这么这么。家在哪儿啊?”
这个人好像是从鼻子里往外发音,不知道为什么要这么讲话。我不是都听得懂他说什么,不过我使劲听,大概明白他问的话。我回答他,家在阿凯。(https://www.daowen.com)
“那儿有个教堂,很大,”我又加了一句,“就在我家墙外。”
“哦!教堂旁边。嗯,叫什么名字?”
我猜他是在问我的名字,于是回答:“我叫沃莱。”
“汪莱,好,你爸爸呢?”
“他叫校长。”
“叫什么?”
“我爸爸叫校长。有时候也叫‘散文’。”
不知为什么,我的回答让他笑不可遏,弄得我有点生气。为什么听到我爸爸的名字,会这么大笑,真是岂有此理。旁边的队长倒是不一样的反应,他惊讶得眼珠都快瞪出来了。我注意到,他跟我之前见过的大人都不一样,脸上有长长的疤痕,跟别人的疤痕也不一样。说话时候,他的声音很像那些豪萨族小贩。这些豪萨族人会带东西来我家,跟我们换旧衣物,还有各类新奇的小玩意儿。交换过程很奇怪,我看不太明白。他们把带来的东西摆放在我们家门口,还不让我靠近。其中有铜像、马匹、骆驼,有碟子、碗和装饰品,有人像,架在底座上转动,仅用弯曲的金属条支撑。我们不停转那些人像,那么小的底座,它们也不会掉下来。什么躺椅啊,手袋啊,拖鞋啊,枪套之类的,一打开,整个家里都是新鲜皮革的味道。有皮革包着的酒瓶,配着皮塞,还有嵌着护身符的皮带、卷轴、玻璃珠、外国名字的香水瓶——名字我还记得,一看到就忘不了,叫“苏丹少女”,上面有幅图,是一个包着头巾的战士,旁边一头骆驼跪着,一位戴面纱的少女,端着碗给他献上水果。碗里的水果跟公馆果园里的完全不同,“散文”说过,那些水果名叫“椰枣”。我可不信,“椰枣”怎么能是水果,明明是墙上日历里的日期[2],我就当他跟我开玩笑罢了。
有那么一两次,爸爸拿钱给这些小贩,可是对方显得很为难。“不,呃要换换,爱换。”其中一个说。所以我们拿出家里旧衬衫、旧裤子、不要的夹克——腋下都磨出洞了。可是那位“换换”——大家后来都这样叫他——偏偏就收这些破衣烂衫。我们换来的,则是“货真价实”的“摩洛哥革”。“先森,看看瞧,呃不会谎话,看看,摩洛哥革,真货。恁用,好看。大先森,皮包带文件。再给衬衫一件吧。”
面前这位队长,跟“换换”讲话一个味道,我看他们俩必定是兄弟无疑。听他接着讲的话,我就更加确信不疑了。他说:“要斯你爸爸斯阿凯校长,那呃就兹道地方了。那恁来啧干瞎么?”
说完两人一起看着我,我不知怎么回答。结果那位白人又问:“你是不是迷路了?”
“我跟乐队来的。”我回答。
那白人点点头,显得颇有智慧,似乎都搞清楚了。他转身让队长去取自行车来,队长敬个礼,走开了。不过白人长官好像还有点不明白,他手扶着我肩,带我去办公室。
“你多大了?”
“我四岁半了。”
他大呼一句:“什么?!”又看了看我,接着问:“你没搞错吧?”我点了点头。他走近看着我,然后说:“哦,好,当然,没错。那么你是从阿凯一路走过来的?从哪儿出发的?”
“从纪念馆那儿。跟其他孩子一起,不过他们都走了。”
我们来到办公室,他把我放在椅子上,问我:“你渴不渴?”一边问,一边拿出一瓶橙汁,桌上还有一罐水,他调了一杯饮料给我。我喝得一滴不剩。
“还想再喝一杯吗?”没等我回答,他又调了一杯递给我。我接过来,又是一滴不剩。喝完这杯,感觉好多了,环顾办公室之后,我松开双腿,开始注意到桌上的报纸,里面有份杂志,爸爸也有,每周都送来。眼前这个人愈发令我感兴趣了。
“你看的报纸跟爸爸的一样。”
他好像吓了一跳。“哪一份?”
“就是那份,《休闲时光》。”
“是吗?你说这个跟你爸爸的一样?”
“是的。他每星期都有一本新的。”
他急忙翻开杂志找了找。“你是说,你爸爸是这本杂志的编辑?”
这话我听不懂,所以又回答一遍:“爸爸每星期都有一本新的。”
然后这位长官笑着点头说:“知道了,知道了。”
过一会儿,我觉得很困。等队长带着自行车来时,我已经快睡着了,只觉得自己被举到车横杠上坐着,接着就开始一路颠簸。不知道怎么到的家,有人把我举起来,递给另外一个人的臂弯里。周围听到叽里呱啦的说话声,我想清醒过来回答他们,可是感觉脑袋沉沉的,重若千斤。接下来只感觉到妈妈卧室里的大床扑面向我迎来,那床真大得无边无际。妈妈的房间很容易辨认,只要一闻到那熟悉的酪脂加樟脑味儿,就知道了。我就这样昏睡过去。
醒来时,周围若明若暗,一切都模模糊糊。过了稍许,才意识到自己已经在家里,另外就是感觉肚子几乎要饿扁。于是我从床上爬下来,往厨房摸去,想看看现在该是吃什么饭的时间。结果门一打开,就听得一片人声鼎沸,几乎把我淹没——整个前厅都是人,个个都兴奋得不知说些什么。于是我循声而去,走进客厅,掀开中间隔的门帘,突然所有声音戛然而止,几乎成百双眼睛都望向我。我茫茫然不知所以,只知道肚子饿,所以在一片安静之中,大声说:
“我饿了。”
所有人都大张着嘴不说话,接着书店老板娘打破了沉寂,她猛然双手用力一拍,惊呼一声:“哎呀,听见没,他饿了!”
接着又是一阵叽里呱啦,大部分是回应她的话。我不明白,为什么大家对我饿不饿这么激动,现在怎么说也是晚上了,我可一天都没吃东西了。然后我听到爸爸的声音,他微笑着说:
“哈,也难怪他饿,从阿凯一直走到依巴拉,换了谁会不饿?”
有人接了句:“话是没错,可是瞧他说话那样儿!”然后我就被老板娘一把搂过去,紧紧抱在胸前,几乎被她丰腴的胸脯给憋死。“快!给娃娃吃!”她大声喊道,“小沃他妈,你们咋能这么饿孩子?老天都知道他饿,你们还不赶紧给他吃的?好吧好吧,我带他回去喂他。”
我还没搞清怎么回事,她已经把我甩到背上背着,把我系得紧紧的,然后又是唱又是跳。其他人也跟着唱起来,一边哈哈大笑,一边扯着嗓子叫喊,只有一个人坐在椅子上,对这一切无动于衷,就是妈妈。她坐在那儿,手撑着下巴,眼睛紧盯着我,时不时摇摇头,深深叹口气,又点点头。书店老板娘又说:
“你瞧她,瞧瞧!难道要孩子阿贝奥库塔野外流浪,她才高兴?‘HM’,把你的棍子给我,我看要让她自己尝尝家法,这样才有用。”
爸爸大笑起来,回答道:“好主意。等我拿棍子。”他从自己椅子旁边的角落里“噌”一声抽出棍子交给老板娘。说时迟那时快,妈妈已经一跃而起,蹦跳着逃出客厅。人人都兴高采烈,可是成年人在屋子里追逐打闹,就像那帮追赶乐队的顽童一样,这真是奇怪——唉,那些顽童最后都丢下我而去。到最后我也不知道什么时候准备的饭菜,因为趴在书店老板娘的背上,我就睡着了。第二天早上醒来,已经躺在她自己的床上。感觉脑袋很轻松,从未有过的神清气爽。尽管那天早晨,吃的是我有生以来最丰盛的早餐,可是意识深处我总想着,昨晚那么热闹,起因都是我。还有,从那次“长征”之后,我已经不再是以前那个小孩子,在某些方面,已经脱胎换骨了。
[1]字面意为“你想要什么?”——原注
[2]英语中“椰枣”和“日期”两个词都是date。——译者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