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更新于 2026年10月13日 版权声明
第十章

以前的那些味道如今消失不见,剩下的只不过各种声音。以前的阿凯,人和物的声音都那么微弱而亲切,可如今只是极度扭曲的噪音。曾几何时,从清晨到黄昏,阿凯有各种声音。到了夜晚,我们躺在垫子上,品味回想听到的都是什么声音,久久不愿睡觉。即便是最讨厌的味道,也是阿凯独有风格的延续,比如打死的臭虫,闻起来有点恶心,还夹杂着一点樟脑丸的味道——本来樟脑丸味道是驱赶臭虫的。同样,阿凯的夜晚,也离不了索拉宛可的胡言乱语——这疯女人住在芒果树那边,一睡觉就讲梦话。芒果树就种在小广场上,差不多正对教堂。一到晚上,索拉宛可就开始叫嚷,我们都听得清清楚楚,不是在那儿驱魔,就是跟尤库鲁吵得翻天。尤库鲁是她爱人,也是个疯子。“野基督”晚上大战臭虫,滚烫的针把虫子烧得嘶嘶作响,可这声音也吓不住外面的蟋蟀和蝉,它们依旧起劲儿叫唤,圣彼得教堂晚上仪式刚结束,看来这些虫子是想把唱诗活动继续下去。百虫齐鸣,颇为庄严,可却被索拉宛可不时打断,有时突然大叫一声,有时又猛拍自己瘦弱的大腿。不知不觉,钟塔上传来当当当当的十二声,已入午夜,听着听着,我已昏昏欲睡,感觉所有声音之上,飘过玉米糊发酵那股味儿,从厨房阴暗角落传过来的;有“欧吉吉”的味道,深夜有个女人在路边边炒边卖;还有棕榈酒的味道,同一个摊的,专门卖夜宵,有“艾可”和“欧吉吉”。赶上周末的话,这会儿还能听到懒洋洋的琴声,是达依斯小乐队弹吉他的,干完活儿回来,随性拨弄几下小夜曲……

以前,这里各种味道充斥,如今被各种声音取而代之。不是塔楼的钟声,不是“埃冈冈”、警乐队的乐声,也不是市场里吆五喝六之声,或者是自行车铃铛叮当叮当声。不,现在充斥耳朵的,是纷乱噪音,电声乐队声嘶力竭,卖进口货的狂摆摇铃招揽客人。以前家里后院跟教堂后墙之间,大路通天,尘土飞扬,可如今萎缩得只剩一半,靠圣彼得教堂那一半已经被各类小店铺占据,里面出售世界各地的垃圾——屎棕色披巾、梳子、镜子、发光收音机天线、铬制或橡胶做的汽车装饰、花式水瓶、插花装饰的玻璃杯、印着“曼彻斯特”字样的东方桌布、时钟、“金”首饰、里面塞着性感白人图片的相框——像什么拉奎尔·韦尔奇、玛丽莲·梦露、戴安娜·多丝、简·拉塞尔、葛丽泰·嘉宝……有时候用的是男电影明星的照片,男人味儿十足的样子,毫不含糊,可就算胡子留得再帅,总体来看,依旧是不男不女。达依斯那位弹吉他的,还在同一条路上,可已不再弹琴,而是窜来窜去,见有路人经过就一个箭步凑上去,手里举着“香港造”的门铃,一按按键,美妙乐声立刻飘荡在路人耳边。

以前在达依斯我也偶尔唱歌,但都是在晚上,有事被派去阿阿芬,去萨拉坦大爷家,或者爸妈其他的朋友那儿,要不就是去利加度阿姨家。唱歌是因为怕黑,给自己壮胆。黑夜里,说不清有什么东西在游荡,说不定有鬼,也有可能是绑孩子的。对付未知的神魔鬼怪,我自有种种咒语,其中有一套最为厉害,是三年级颁奖日,在圣彼得教堂扮魔术师学到的。再可怕的鬼怪,也不会用英语讲话,所以我大踏步走在达依斯大街上,引吭高歌,它们听到我的声音一定会退避三舍:

魔法师就是我

想必你们有所耳闻

走遍天下,谁人不知

我的名头大得吓人

我表演的时候

不是吹牛,那真是鸡鸭成群

我就是安东尼·彼得·扎卡里·怀特

我在哪儿,哪儿就有欢声笑语

朋友们,想见识巫师风范吗

快来快来

大家一起为我助威

孩子的戏剧表演里,为什么要说“鸡鸭成群”?这一点我始终搞不清楚。不过魔法师的法术我倒是一点不奇怪,虽说这种法术都是神神秘秘的东西。

百年堂里,经常有魔术师来表演,个个标榜曾在“印度学艺”,无一例外。表演时,都要焚香,从观众里找自愿体验者,然后把他钉在台上,要不就是把助手一切两半。有一次找观众时,遇到一个几乎跟帕阿·阿达坦一模一样的家伙,结果弄得不可开交。魔术师本来想找个观众,来示范其催眠之术,这个人主动请缨。可这个人浑身肌肉,咄咄逼人,怎么也不肯被催眠。可怜的魔术师用尽手段,烧了不知多少香,念了不知多少咒语,还当场背了一段训词,声色俱厉——旁边有人低语,说是摩西书里的。再看那位,转身面对观众,半撑起身,冷笑不已。魔术师接着取耶路撒冷之水,在座椅周遭洒了一遍,手指指了指椅子上半躺的家伙,接着手掌朝下,在他面前空中挥动,可这位顽固的埃格巴人,依然不愿睡去。到最后催眠终于奏效,他双眼渐渐呆滞,身体瘫软下来。魔术师昂然挺立,得意扬扬。可就在这时,魔术师陡然变脸,刚才一番对峙,使他在观众面前大丢面子,颇显无能,此刻他勃然大怒,咆哮当场,叫嚷说他与这名观众生死相搏,不共戴天,非要分出个你死我活不可。台下观众紧张起来。只见魔术师突然冲向对手,撕开他的衣服,果不其然,那人腰间赫然系着一条皮护身符。于是他把护身符扯掉,举起给观众看。原来他是想告诉我们,为什么这人不惧催眠术。接下来,整晚最可怕的一幕发生了。魔术师操起长刀——就是把助手一切两半的那把——高高举起,朝那位冲了过去,想干什么一目了然。观众有的拔腿就跑,有的捂住眼睛不敢看,只一个劲儿尖叫,而我吓得大张着嘴,不敢相信,本来是魔术表演之夜,最后居然会变得如此血腥。当时一片混乱,到底最后怎么收场,既看不清,也没人跟我说。

这次比拼,使我当即恍然大悟,魔术师和巫师是死对头。魔术师代表神秘的东方——印度、埃及、东方三圣人、摩西、法老,还有瘟疫等,而巫师则是我们自己这边的,身怀本土法力,要与东方邪魔外道一分高下。可这次是巫师败下阵,天知道,说不定都被东方怒汉狠狠砍为两段了。只要回想起这次交锋,就记得当时那焚香的味道,不知怎么的,总是让我产生联想,想起东方三圣人给圣婴耶稣的礼物——黄金、乳香和没药。很明显,这种焚香很邪门,有仇必报,一用上就很吓人,而且毫不留情。那首歌[1]里,声称自己是魔术师,却又自称“巫师”,确是有点矛盾,不过细想之下,倒反而贴切——只有两边都交代清楚,才既可以吓退女巫,又吓退拐小孩的。每次我大起胆子,从后墙根去教堂,那首歌都给我保驾护航。那一段路上,除了黑灯瞎火,还路过一片墓地,更不用说那棵巨大的芒果树,枝繁叶茂,里面不知道藏着多少魑魅魍魉呢!

同样让我一展歌喉的,还有唱诗班排练的颂歌。颂歌的曲子很容易哼唱,不过歌词就不太清楚了,里面有英语,又有约鲁巴语,还有一些天书一般的语言,估计是那些小天使说的话,就是教堂彩色玻璃里画的那些,围绕着圣人和大天使美妙的面庞,口吐枝叶。颂歌的歌词宛如天书,有各种奇奇怪怪的诠释。有一次我正引吭高歌,刚好在教堂后门遇到琴师奥利基先生。不管什么时候,奥利基先生都穿着自己的教士服,匆匆忙忙赶路,好像还有几秒钟就要开始仪式一样。当时我正从容踱步,可他衣衫不整,幽灵般出现,我立刻停下来,慌忙中嘟哝了一句“先生晚上好”,然后拔腿就跑。之前唱的是复活节合唱曲,也不记得是哪个乱哄哄的版本了,只希望自己没脱口而出什么亵渎上帝的话,要是被他听见,次日报告“散文”,我就惨了。

我的担忧后来证实没必要,因为次日一早鸡鸣时分,奥利基先生就来了。不过他不是来打小报告的,倒是来问“散文”,能不能让我进唱诗班。接着他们谈了蛮久,我在一旁偷听——一看到奥利基先生笨拙的身影出现在门口,我就已经竖起耳朵了。“散文”觉得我还太小,可奥利基先生坚持认为我的歌喉很适合唱高音。最后事情就这么定了,我马上就要开始参加唱诗班排练,等有需要时,再专门给我定做一身袍子。(https://www.daowen.com)

埃顿家住在依巴拉帕早市的另一边,我俩同时被招进唱诗班,这事儿对我们两人来说都值得庆贺,因为从家庭的压力之中又解放了一步。以前靠上课、参加童子军,还有时不时撒个谎开溜,如今又多了一个理由,就是参加唱诗班排练。其实我家离教堂更近,不过每次去教堂还是我先去找埃顿。我得先经过教堂,走过阿凯广场和依巴拉帕市场中间的大路,穿过市场,选条路走过中间的奥格博拉,跟埃顿会合,再原路走回,来教堂参加排练。后来我们袍子做好后,就开始参加教堂的祷告活动了。

我们经常变换路线。一般来说,不用经过夜市,因为夜市在去依巴拉可多的路那一边,可是唱诗班排练的那个点儿,早市又空荡荡的,没啥意思。于是我常常跑去夜市,尽管要多走十到十五分钟。我每次都早早出发,这样时间正好够用。一到晚上,市场里的气味全出来了,引诱我们把攒了一个星期的钱都花得干干净净。这里真是应有尽有:卖“乔基”的,就是早上在墙根底下花样叫卖的那位,还有卖“阿卡拉”的,卖的炸豆包隐隐透着味儿,空气里都是那花生油的香气。我和埃顿在市场里驻足良久,盯着那些老板娘,还有她们的小徒弟,熟练地手一抄,从研钵里面舀起白色的豆糊,而且分量都刚刚好,然后倒进宽边的浅底煎锅,里面的油正嗞嗞作响。只见那团豆糊立时沉入油里,不过刚沉下去一两寸,就又翻上来,颜色已变微红,喷出一个个油泡,要是锅里水放多了,油泡还会溅出来。然后豆糊就变得外焦里嫩,外面形成一层浅棕色脆壳,里面则还是豆糊,混着青椒和红椒,还有小龙虾丁。

这就是“阿卡拉”。就算没炸到十分松脆,那股子油香也足以弥漫整个市场,让人循味而来。当然还有其他味道,也好生了得:“卡萨达”,是椰丝和蛋糕在一起烘烤而成;“汀可”,是油炸瘦肉;“奥基利”,是一股坏奶酪的味儿;“基柏基利”,是烤玉米和新鲜蔬菜;还有“阿凯木”,是晚上吃的玉米糊,老板娘天天坐在那儿,一边随心所欲哼哼自己编的颂歌,一边看着旁边竹架上的大陶瓷盆子,盆子里是个大瓢,“阿凯木”就在里面盛着,有人要买时,从里面舀出来倒到碗里。这么多吃的,就算是拿半便士这样的巨款,也不够买的,可是饱饱眼福,闻闻味道,这些是不要钱的。就这样,每晚去唱诗班排练,我们都要去依巴拉帕市场逛逛,基督之外,我们每晚也感受一下各种味道的“复活”。几个月后,过了试用期,我和埃顿正式成为唱诗班成员,可是一到周日,或者有其他教堂活动时,我还是早早出门,约上埃顿,一起去早祷晚祷。周日早市是不开的,不过有位老板娘与众不同,还是守着一口炖锅,里面是小龙虾和槐豆为主的杂烩,与米饭和各种甘薯类比起来,简直超群。出于圣训,周日不应该开市做买卖,以示对上帝的尊敬,可是除了几家卖新鲜蔬菜的小摊,就只有这位老板娘,完全不理那一套。只有她一家开市,结果也可想而知。家里做的早餐并不寒酸,周日那天还特别丰盛——有甘薯、鱼汤、煎蛋、面包黄油,还必定有柠檬草茶——所以一早出门时,我倒是完全不饿。只是不从市场那儿转一圈,我就感觉好像早餐还没吃完一样。于是我撩起长袍罩衫,背在肩上,东钻西钻穿过市场,把埃顿从家里捞出来,然后我俩一起,花光身上每一个便士,从那位老板娘那儿买来热腾腾、黏糊糊的辣牛肝、牛肚儿,大快朵颐,直到传来教堂钟声,还有半小时就要去歌颂上帝,才依依不舍离开。我们这么做,实在是花上帝的钱,来补贴依巴拉帕,因为那些便士,都是要带去教堂供奉上帝的。把该敬献给上帝的钱私吞了,上帝会不会怪罪我们?对此我俩也偶有惊恐,还不止一次两次,不过我安慰说,只有来市场吃好,嗓子有劲儿,唱颂歌才能唱得更欢,单靠公馆里那点儿吃的是不够的。这么一想,我俩都坦然了许多。反正我们一直注意提防,可从没发现上帝有没有什么表达不满的指示。

我问过利加度阿姨的侄女伊比顿,利加度阿姨的汤里到底放了什么,味道如此特别。她回答:“帕斯门伽。”这个词不知什么意思,可是听起来感觉正符合她做饭的味道。我们一致认定,利加度阿姨肯定和巴西那边的远亲是一族的,在她和我们外婆之间,形成了一条“滋味轴心”。外婆是大度的姐姐,独居在依格贝恩,差不多在阿贝奥库塔的另一边。我们不怎么去她那儿,可是只要一去,不光是吃饭时候,我就会瞬间觉得惊异——怎么,自己不是在利加度阿姨家,而是在自己外婆家吗?这就是拉塞姆·库提牧师那位神秘的姐姐?家里好多亲戚关系我们并不很清楚,外婆和大度公公就是这样。“野基督”花了好多时间来给我解释,可我还是不明白。比如,欧鲁比家的,算是我们的表亲喽?是血缘关系,还是姻亲?虽然听得很仔细,可还是搞不清家里这么复杂曲折的家族史。有一些亲戚关系已经久远得找不到头绪。就我看来,依格贝恩的外婆跟她弟弟——威风凛凛的大度之间,实在没有什么相似之处。就算两人都有点严肃,也一样都很亲切,可在我眼中,倒更愿意把她想成大度老婆贝里的妈妈,一直都是这样想。至于觉得她跟利加度阿姨是姐妹,那是因为她们俩做饭都放“帕斯门伽”,家里闻起来都有一股“帕斯门伽”的味儿。她俩做的包子和“钦钦”味道都一模一样。至于在家里自己做的饭菜嘛,我只能说,就算是普通姐妹也做不出这样完全一样的味道,非得是两个一辈子一起生活的姐妹,才可以做得出。贝里呢,我倒是从来不会把她跟做饭联系起来,不过说到吃饭,那就不一样了。

贝里最喜欢吃“莫因莫因”——一种蒸制的美味。“野基督”做的“莫因莫因”她非常迷恋,经常派大儿子考耶或者德鲁坡从依格贝恩大老远来阿凯,就是为了这一口。有时候她还亲自来,跟爸妈同桌共餐。这时候,如果家里的女佣过于热情,把“莫因莫因”外面包着的叶子剥掉再给她,她会勃然大叫。这东西外面包着叶子,叶子外面会渗出一层,经过蒸锅,变得轻薄又亮晶晶,附在叶子表层的纹路上。对她来说,这部分是最精华的,经常随手剥下来,顺嘴唇轻轻一吸便入口中。大口吃完叶子里包的“莫因莫因”,最后再这么一吸,才算圆满。可那个倒霉的女佣,端上来的“莫因莫因”倒是热气腾腾,可是却把外面的叶子去得干干净净,赫然只剩里面的大块,贝里如何不恼。她于是坚持让女佣去把剥掉的叶子找回来,而且也很放心,因为她知道叶子肯定还没丢进垃圾桶。拿来之后,只见她拿起每片叶子,细细端详,把黏在一起的叶子一点点展平,那份专注细致,简直像个皮肤科医生。她把叶子纹路分开,悠闲地挑出里面油乎乎的碎屑,一边吃一边舔着嘴唇,无比享受,毫不掩饰。我们在一旁盯着,眼里都是无声的抗议,对此她要是心情好,就会大声说,这等珍馐,要是丢给孩子吃,那绝对是傻瓜,要不就肯定是英国人。这时,她戴着眼镜的脸上露出狡黠的表情,从大块的“莫因莫因”中间撕下一条来,放到一旁留给我们,然后冲我们眨眨眼,又接着说,自己宁愿把大块的“莫因莫因”给我们,也不愿丢掉叶子外面这银闪闪、貌不惊人的东西,这才是“野基督”的拿手味道,藏在缝隙里,要熟手才能挤得出来。

如今在阿凯,还有城里其他地方,走街串巷“莫因莫因”的叫卖声依然随处可闻,可达依斯大街上,已经开了一家店,专门售卖“莫因莫因”,只不过是放在玻璃匣子里卖的,还开着海绿色的霓虹灯。这家店旁边就是麦当劳、肯德基,还有卖热狗的,卖腊肠的。这里的“莫因莫因”都是用空奶罐和类似容器烹制的,做好后盛出来,再切成精致的几何形状,看起来像肥皂块一样。土豪们吃起来还喜欢在里面塞一堆鸡蛋,要不就是葡萄牙进口的罐头沙丁鱼、阿根廷进口的腌牛肉。“莫因莫因”好歹残存原来的味儿,“瓦拉”,还有其他一些美食,则没那么好运了。那些走街串巷卖“瓦拉”的小贩,已经被一个个铬做的大箱子给替代了,原来在一个大瓢里浮浮沉沉的奶糕,被箱子上光亮的喷头挤出来的黄色液体替代。这些黄黄的东西挤到雪糕筒里——要真是冰激凌也好啊!可惜,不是,引进这些自动售货机的黑心商人只想赚快钱,把一盆潲水倒进去混在一起,眼看着小孩儿急吼吼地舔个干净,连雪糕筒都咬下来吃掉,也不会觉得不好意思。要说这伎俩,连德鲁莫大爷主日学校里的孩子都明白,要是以前,达依斯大街上这位“冰激凌大王”,必然走下神坛,大家不会再去光顾的,只会继续拥戴那位卖瓦拉的“瓦拉西施”。

“罗薄”是一种南瓜子儿碾碎油炸的丸子,吃起来能把牙都磕掉。与之类似的还有“咕咕噜”,对于干活儿的人来说,每次发工钱之前的几天,身上没钱吃饭时,这东西就能救命。弄一把“咕咕噜”吃,喝点水,要不就来点儿棕榈酒、皮托酒[2]配着,干一天活儿都不觉得饿。到了晚上,不用愁,还有“康克粒”,这是一种豆子汤,用最深颜色的棕榈油和青椒做调料,浓得化都化不开,再拌上腌生姜,浓得简直跟混凝土一样,只比混凝土松软一点儿。卖“咕咕噜”的豪萨妇女,把玉米档次分得很细,不过我们通过多次尝试,有自己的分类:烤得生硬的“断牙散”,松软米白的“水上漂”,还有就是普通硬度的。吃的时候还就着椰丝、落花生,让味蕾的体验更加丰富。

今天,达依斯大街上人们依然嚼得起劲,比以前我们嚼得还起劲得多——只不过,是嚼口香糖。霓虹灯和彩灯装点的店铺如梦如幻,其中居然有一台机器,自动售卖爆米花,而且出来的每一粒都一样大小。一包一包爆米花用塑料袋包得整整齐齐,这新玩意儿吸引了不少顽童,路上只要有车停下来,哪怕就一小会儿,他们也会操起一包爆米花就砸过去。整条路上汽车喇叭响个不停,混合周遭的摇滚乐、放克乐和朋克乐,还有一些来自快餐文化国度,不知道叫什么的音乐,震耳欲聋。如今街上新的居民,两眼放光,双颚机械地一张一合嚼着口香糖,随着四下店铺播放的音乐,嘴里念念叨叨,也不知哼着什么歌词。他们的胳膊上下扑腾,好像树林里受伤的鸟儿一般。单人独行,或成双成对,或三五成群,每个人看起来都一模一样,晃悠进音像店里,把最新专辑拿在手中摩挲,跟着叹一口气。街上突然出现一套三件的巨大音响,音量调到最大,声音震天响,本来道路两边的店铺就已经吵得人发疯,现在又多了一个竞争对手。

人们继续向前逛,前面是一些饰品、化妆品店。一边走,双颚一边运动,动作完美,将嘴里那一团合成的胶状物翻来覆去,发出各种怪异声音。他们路过麦当劳,停下来,把不知搁了多久的腊肠往嘴里猛塞,一通大嚼之后,咕噜咕噜用可乐灌下去。一个女孩子在几个牌子的“美白爽肤水”之间踌躇,最后终于选定一个,似乎已经看到自己的皮肤变白皙,就像店墙挂的广告画上一样光滑细腻。各种喧嚣之中,也有一些音乐,乍听起来本乡本土,可仔细一听,唉,还是外来的流行歌曲,只不过加了一些虔诚的祝词,混了几句古语和民谚的残渣而已,包装在一起,听起来极为别扭。不过乐手们倒是很会挑观众——那些暴发户。什么进口商、包工头,还有那些“集团公司”的经理们,很快就在这种虔诚中如沐春风。他们的头脑和感官,只有这样简单直接的情感表达,加上千篇一律的曲调,接受起来才毫无障碍。所以这种“新音乐”很对他们的胃口,不但爱听,而且还都自我感觉非常良好。新词层出不穷,什么“福吉乐”“福吉摇滚”,还有“阿伯拉的士高”“非洲雷鬼乐”[3]等,他们意识不到,这都是炒冷饭,把本就无趣乏味的东西重新包装,一样无趣乏味。

这些音乐新花样,有人爱听,别人也管不着。不一会儿,大街上的音乐又变成正宗外国货了。青年俊杰们——医生、律师、工程师、政府机关和教会人员——沿着达依斯大街雄赳赳、气昂昂走来,手里紧紧攥着最新的“外国”音乐磁带,在肯德基会合,交换心得。有个女孩子钻进一家美发厅,不一会儿就听到嗞嗞的声音,与周围的士高音乐混在一起,接着又闻到烫头发的味道,热乎乎的梳子在这摩登女娃的头上招呼,头是热,可是脑子里的想法还是热不起来。烫好头发,这位圣彼得地区“名媛”前后检查,看是不是跟杂志里一样润滑闪亮,这儿摸摸那儿捋捋,对自己的新造型很满意。时间差不多了,还得去“肯德基大叔”那儿跟大家会合,来一块“吮指原味鸡”呢。

熙熙攘攘的达依斯,时时热闹非凡,但也会冷酷无情。芒果成熟的季节,阿凯广场芬芳扑鼻,令人心醉。芒果长熟后,人们拿棍棒和石头打下树来,香味浓郁,招来群群蝴蝶,还有苍蝇和青蝇。吸引人的还不光是果子,这时的芒果树也异常繁茂,好大一片树荫,那些卖吃的小贩也乐意待在树下。整天都有人来树底下买东西吃,干活儿的、附近政府办公的、学生、搭车路过的旅客,吃的东西五花八门,有人蹲着,或者随便一坐,要不干脆就是站着。这里还有一景,就是索拉宛可。人们有时候会丢点吃的给她,时不时还有人给她衣服,不过大部分时候她都是大家取乐的对象,有的只是逗逗她,也偶有人偷偷扔东西砸她。

索拉宛可自己搭了个小破屋住,就在芒果树边上,几片薄薄的铁皮、几块硬纸板、一些破布、几根棍子,就这么搭起来的一个棚子。她男人尤库鲁,没有固定的住处,整天在阿贝奥库塔到处转悠,城里到处都可能见到他。有一次我们看到他跟索拉宛可一起吃饭,后来就来得越来越勤,最后大家发现,索拉宛可每天晾的衣服里面,有几件明显是男人衣服。从那以后尤库鲁也越来越少出去晃悠了,大部分时间都在芒果树附近待着,别人给索拉宛可吃的东西,他也来分一杯羹。

常在芒果树那边混迹的人,知道这事儿以后颇为惊讶。一个我们认识的圣彼得学校学生,每天都来描述这对露水鸳鸯的情况,还有小贩和食客们的反应。一开始倒并不是很明显,后来树越长越茂盛,也越来越阴凉,可树底下聚集的人却越来越少了。还去做生意的小贩,也不怎么紧靠着树干,而是往教堂方向挪,一直挪到树荫边上。于是索拉宛可两口子的瓶瓶罐罐、破烂篮子开始往树根那儿堆,衣服也往树枝上晾。没过多久这两人干脆也来树根底下待着,正午时经常看到他俩背靠大树打盹。两人的炉灶也搬来了,就架在两根裸露的树根中间,锅里炖的杂烩,那股味儿几乎盖住周遭卖的炸肉、甘薯粥、“莱基”等五花八门的味儿。对此也有人抱怨过,可是这块宝地这样重新分配,大家也都基本默认了。

没过多久,索拉宛可的肚子大了起来。肚子越来越大,她也越来越安静,连夜里也不叫嚷了。她坐在树根之间,越来越往阴影里缩。她再也不像以前那样冲着老天胡言乱语。尤库鲁跑出去周游世界、不知所踪的时候,她就一个人老实待着,嘴里叽里咕噜念叨什么咒语,也没人听得懂。后来,她男人终于再也没回来。那以后索拉宛可更加不理别人,总是垂下头自言自语,看起来似乎是在跟自己的肚子讲话。有一天早晨,我们突然听到大喊大叫的声音,还有什么东西砸在铁皮上。我奔去爬上梯子看,只见几个同学正朝索拉宛可扔石头、丢棍子,旁边卖小吃的也跟着一起扔,几个上班的路人看到这一幕,停住脚步,可是并没有阻止,而是哧哧笑起来,喊她“巫婆”。之前几天,索拉宛可曾经消失过一阵子,最多几个小时,可回来发现自己住的棚子被人烧了,树根底下的东西也被划拉开,丢得到处都是。从那以后她就一直坐在树根底下,念念叨叨,几乎不再吃东西——不过她也没东西吃,也没钱买,估计之前消失,就是去找吃的去了。现在又有人拿石头、棍棒砸她。树根间的锅上,煮着仅剩的一个锡罐,一根棍子扔过来,准确无误将罐子打翻,里面什么吃的都没有,只有水。我看到她太阳穴那儿在流血,她举起一只手在面前挥挡,动作似乎在赶苍蝇,可面前飞过来的不是苍蝇,而是坚硬的石头,还有棍棒。这时索拉宛可突然扶着树干颤巍巍站了起来,孩子们冲上前去,把火堆搅灭,将剩下的破布和纸盒扔到草丛里,草丛里原来的小棚子已经烧光。最后卖小吃的来收尾,把地面弄干净,回到自己开始摆摊的位置。从那以后,只不过一个星期,整个阿凯已经忘记了索拉宛可——那个怀了孕的疯女人。

[1]指上文提到的歌。——译者注

[2]皮托酒(pito),一种啤酒。——译者注

[3]雷鬼乐(Reggae),一种起源于牙买加的流行音乐。——译者注

✍AI写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