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多主体互动机制不同
在乡镇卫生院的转制与回购案例中,我们看到具有不同利益倾向的主体在基于自身掌握的不同社会资源前提下,形成的一系列的博弈互动过程。比如转制阶段,当地政府与卫生行政部门的政策目标冲突,转制的政策决策与乡镇卫生院职工个人利益冲突;在回购阶段,政府机构和行政部门的回购与决策与乡镇卫生院院长的利益冲突。这些冲突决定了政策在决策和实施过程中可能会遇到多种阻碍,多部门主体的合作或者对抗关系构成了乡镇卫生院转制与回购的全过程。(https://www.daowen.com)
作为一项社会化的政策,家庭暴力干预政策显示出的政策过程存在一定的差异性。尽管家庭暴力干预政策涉及很多不同的政府部门以及社会行动者,而政策的成功实施有赖于不同部门的共同配合。从理论上来讲,对抗和冲突的互动关系越少,就越有利于政策的实施。但在实际执行中,出于各种原因,部门间在目标意识、信息与资源的交流共享等方面还有很多不足。而形成这一局面的根本原因是家庭暴力干预政策相关的社会主体并没有较强的利益驱动,动力尤显不足,因此在一个政策网络中,需要在尽量消解那些对抗冲突关系的同时,有意识地去构建一些互惠的合作关系,才有利于相关社会政策的推动。也就是说,不同的参与者还没有形成一个整合的政策体系,这也是家庭暴力干预以及其他类似政策面临的一个比较大的挑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