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活动链条中的创造性

更新于 2026年10月13日 版权声明

第二节 音乐活动链条中的创造性

音乐是作曲家对所要表达对象进行的抽象表述,并非,也不可能是具象描摹。音乐对于作曲家、表演家和聆听者都是一种难以琢磨、玩味无穷、意趣盎然的艺术。声音可以指代颜色、光线、姿态甚至情绪,节奏可以指代速率、比例、运动甚至活力,力度可以指代轻重、厚薄、寂响以及状态。所有的指代都需要音乐活动的参与者发挥自己的通感联觉,启动自身的想象创造来使之成为现实。而这个现实的疆域是如此的宽阔浩瀚,无边无际。里面没有定式,没有束缚,不求一致,无需统一,只有自由的感受、独我的体验与心灵的契合。高音区的音簇可以指代宇宙的空气、太阳的白光、天堂的钟声、冰川的立面、浮动的云层,低音区的声响可以指代地狱的阴暗、魔鬼的身影、恐惧的幽灵、苍茫的大地、坚实的步履,中音区的旋律与和声可以指代广阔的原野、五彩的山谷、清澈的溪流、纯朴的风情、深情的歌唱……如此种种,这里仅只简单而少量地涉及到音区所可能带来的多元认知。如果全方位地利用所有结构元素的形态,包括它们相互之间的关系来对音乐进行审美,那我们将会被带入怎样的一种状态?又会导致产生怎样的一些结论?真是难以料及,但可以肯定一定是多姿多彩,多重多元,而这不正说明音乐的不确定性和多意多解性特征吗!

如前所述,既然对艺术形式感的把握能让各环节持有开放的结构认同,是促使艺术活动得以协调开展的前提或路径,那音乐形式及其结构构建的程序和态度就是音乐活动得以协调开展的重要环节。在这个环节中,作曲家的意象情思是否能被凝炼出结构短小、姿态鲜明、音响独特的乐旨细胞,其指代是否具有一定的普适性和说服力,能否能引起包括表演和聆听在内的其他环节的共鸣或者共识,都是作曲家需要认真而严肃地考虑的问题。那种对音乐文本能否有效地转换成真实的音乐声响以及该音乐声响是否被接受毫不关注的想法和做法实际上是很可笑的。尽管听觉声响与视觉谱式转换的环节充满着形式创造的意趣,但作曲家终极的关注还是应该锁定在最后发出的音响与最初生发于心的那个声音是否一致。由于结构的合理性是在一次性音乐演绎进程中被逐渐感知而获得的,因此,从音乐创作的第一环节开始,作曲家就应该对此有充分地谋划和安排。如何在简洁明了、充满惊异的结构创意中不乏意料内外的丰富变化,如何在这些变化中让演奏家和聆听者不失对整体结构的感知进而保持对曲思乐意好奇的兴趣是评判音乐创作观念及其技法的最好标准。

进一步,乐谱文本真实声响呈现过程的一次性特征,使音乐演绎充满了挑战——生理、心理、技术、艺术、风格与特点、个性与共性、个体与团队等诸多问题成为圆满完成音乐真实呈现的各种障碍,音乐表演因此显得格外伟大。音乐表演家不仅要具备丰富扎实的理论知识、精湛稳定的演绎技巧、临场发挥的激情智慧、协同合作的友善情怀,更要具备良好的体能、冷静的心智、过人的记忆、超强的预见、非凡的自控和敏捷的调节。所谓“台上一分钟,台下十年功”!音乐演绎中的创造性、技艺水准和风格魅力造就了无数的表演艺术大师,并毫不逊色于伟大的作曲家。实际上,在音乐活动的环链中,音乐表演充当了作曲家和聆听者之间的桥梁。在作曲家眼里,被他(她)认可的表演家就是自己音乐艺术的代言人;对聆听者而言,作品的表演似乎就是音乐,或者作曲家本身。高水准的音乐表演无疑会给任何一首音乐作品增光添彩,而低劣的音乐演出对任何一部旷世杰作都是灾难和诋毁!

音乐表演的创造性不仅来自于对音乐文本结构的认知与理解,更取决于将音乐作为人化的精神魂魄来进行的解读与诠释。如果一个音乐表演家对自己所要演绎的音乐作品之结构不清楚,不能对作品的旋律、句法、和声、织体、音响等进行逻辑并有效地梳理,那他(她)所演奏(唱)的音乐就只能是一些毫无关联的音级、音阶,孤立的和弦,没有上下文关系的织体。这样的表演既不能清晰地呈现作品的基本形式逻辑和进行脉络,也就更谈不上表达音乐作品的特质和风格,以及与形式相对应的观念和情怀了。所以,表演环节要做到真正令人信服的创造,必须首先解决对音乐结构形式的理解——包括对基本乐旨细胞的充分呈示以及对随后变体的强调,音乐的分句、气息,和弦连接或结构点间的功能关系,主要与次要、功能与装饰材料的区分,表层与隐匿、紧随与相间结构的逻辑关联,等等。只有在这样的基础上,才可能进一步对作品进行风格与人文历史方面深入的探求。音乐演绎的创造性其实综合了四个方面的内容——即清晰地展现了作品的形式结构、准确地把握了音乐的观念风格、娴熟地掌控了演绎的自然法则、信服地完成了诠释的独特方式。这样的音乐表演才与音乐创作一样,具有艺术的创造性,因而是音乐表演的最高境界。

最后,我们探讨一下聆听的创造性。我想这里也应该有一个基本前提:鉴于艺术功能的多样性,以下的讨论不包括消遣娱乐类音乐作品的聆听。

作曲家的创作是极富智慧的,表演家的演绎也是充满创造的,当这活力十足的“类生命”抽象声音艺术抵达接受者的面前,聆听应该如何应对?(https://www.daowen.com)

毋庸置疑,当接受者将聆听音乐作为审美时,他(她)就必须持有艺术、学术的态度,就必须积极地介入想象、创造。从这个意义上来说,聆听就是一次艺术和学术的洗礼,就是一次想象和创造的体验,就是一次对话和分享的活动。简言之,聆听是人文、历史、社会、自然、科学、艺术等领域各种信息及丰厚积淀的感受和认知激情碰撞、相互融合的体验状态。

经典音乐作品和优秀当代创作是作曲家人格品性、艺技修为的结晶,是人类声音艺术的骄傲和瑰宝。一首首音乐精品的呈现,就是一颗颗坦诚的心在吐露真情,正所谓“唯乐不可以伪”。面对这样的精神产品,聆听者必须尊重、敬畏之,否则你可以选择离开。既然决定赏音品乐,就必须有其应持的态度,这个态度就是与音乐相一致的艺术与学术的态度。只有在这样的态度中,聆听者才可能全神贯注、集中心智去感受作品的音声韵律、浓淡光色、起伏强弱、迅疾舒缓,并在万千变化的声响图景中领略音乐艺术的结构形式及章法,体悟其中的乐旨意趣和兴致,并最终感受作曲家的艺术造诣与审美追求。

音乐的不确定和多意多解性特征,一方面给音乐聆听提供了广阔的审美空间,另一方面也激发了聆听者的联觉想象,促使音乐接受环节创造力的介入和参与。聆听音乐或许不需有懂与不懂的诘问,但聆听音乐绝对是需要想象和创造的体验。作曲家的奇思妙想和万千情怀已经通过激情四射、光彩夺目的音乐表演展现出来:巴赫多重旋律的和谐对位、莫扎特收放自如的调性安排、贝多芬力量意志的宏伟交响、舒伯特天使情怀的人性放歌、肖邦苦痛乡愁的华丽乐章、柴科夫斯基忧郁哀婉的悲怆情怀、勃拉姆斯内敛克制的发展变奏、李斯特潇洒炫技的浪漫激情、瓦格纳辉煌宏伟的乐剧诗篇、德彪西慵懒迷惘的光色音画、巴托克朴实粗犷的民风歌调、瓦列兹声响聚合的晶状结构、勋伯格荒诞象征的无调序列、梅西安朝觐鸟语的天国鸣响、里盖蒂多重时空的弥漫气韵……聆听者的沉醉痴迷和无限感悟则只能通过大胆不羁的想象创造之体验而直抵音乐审美的巅峰。想象是主动进入声响世界并因此获得乐音探秘之路径,创造是积极借助音乐艺术并有效实现精神升华之方略。没有想象和创造就无法品尝音声盛宴,更无从谈及音乐审美。

当聆听者个人的情感和体验与正在呈现的音乐发生某种关联的时候,其实就实现了聆听与音乐之间的对话,这是一种很神奇的感觉,它可能是跨时空的穿越、跨文化的交融、跨种族的对话、跨年龄和性别的分享……在这场与音乐(包括作曲家与表演家)的对话中,人性得以验证,价值获得认同,观念达成共识、情感饱获分享。当音乐在接受环节达到了如此境地,才真正完成了音乐发生和存在的使命。

综上,在音乐活动过程中,创作、表演与聆听各环节对音乐结构,进而对其意义的认知和理解是存在同一性的。但这是一种开放的,具有互文性的同一性。文本结构像是一个在记谱法规范中形成的相对确定的文本(但它本身就具有相当的可变因素),这个文本在其声响实现过程中经过文本演绎和听觉感知对其的多解,以及在这种多解指引下必然对原始文本所做出的变化、扩展,甚至重组等,不仅彰显出音乐、音乐结构在其完形认知的音乐活动中多意多解、多元话语并存的关系,同时也深刻地揭示出音乐作品从形式到观念那丰富复杂的内涵。

音乐之阶段性呈现特点,决定了音乐必须面临创作、表演和聆听三个环节,尽管作为纯形式文本的作品谱式是音乐活动发起的初始主体,但视听转换的机制和模糊抽象的特质给了表演和聆听同时也可以作为音乐活动参与主体的可能。音乐活动本身就是创作、表演和聆听这三个方面的交流和对话,这种交流和对话形成了音乐活动“主体-主体”之间的相互关系,在这个关系的框架下,音乐表演和聆听就作曲家所创造的音乐文本来开展一系列的解读和分享。这是一种能动的相互作用,是一种对作品主体的映射调节和共同创造。音乐创作、表演和聆听在音乐结构认知理解的同一性中所表现出来的互文性特征,从非文本分析的另一个方面也反映出了结构认知中的多重现象,这是更为高级的层面,它表明不仅在音乐结构里,而且在所有的认知领域内都具有多重及对位的关系存在,多重及对位的观念作为一种开放的方法论必将在音乐创作和理论研究中发挥越来越大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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