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武》——礼乐大曲的个案研究

第二节 《大武》——礼乐大曲的个案研究

六代乐舞是周代礼乐制度的重要内容,是礼乐大曲的典型形式,具有非常高的艺术魅力,但先秦文献对六代乐舞记载较少,多为只言片语的描述和评价,只有《大武》记载略详,故研究先秦文化者均重视《大武》。高亨说:“《大武》是古代歌舞在封建社会初年发展的一个标志,也影响了后代的歌舞,这是研究中国文化史、文学史、艺术史应该注意的一个重点。”[26]此言道出了《大武》在中国文化发展史上的重要地位。今人研究《大武》,学术成果很丰富,但多关注《大武》的创作者、创作时间及《大武》各乐章歌辞的考证。本节在借鉴前人研究的基础上,既从本体层面考察其音乐形态特征,将其与后世大曲进行比照,以说明我们将六代乐舞视为大曲的原因,以及六代乐舞在大曲动态演化中具有的重要意义;又从整体层面考察它的用乐功能和承载群体,以全面揭示礼乐大曲丰富的社会性内涵。

《大武》为“六代乐舞”武舞之一,郭茂倩《乐府诗集》卷五二《舞曲歌辞一·雅舞》题解云:“古之王者,乐有先后,以揖让得天下,则先奏文舞,以征伐得天下,则先奏武舞,各尚其德也。黄帝之《云门》,尧之《大咸》,舜之《大韶》,禹之《大夏》,文舞也。殷之《大濩》,周之《大武》,武舞也。”[27]陈旸《乐书·乐舞》曰:“《大夏》而上,文舞也;《大濩》而下,武舞也。”[28]这是一部以歌颂武王伐纣灭商,奠定周业为内容的大型乐舞,所谓“武王伐纣,以除其害,言其德能成武功”。[29]关于《大武》的创制,文献记载甚多,亦多不统一,如《左传·宣公十二年》载:“武王克商作《颂》曰:载戢干戈,载橐弓矢,我求懿德,肆于时夏,允王保之。又作《武》,其卒章曰:耆定尔功。”[30]《吕氏春秋·古乐》曰:“武王即位,以六师伐殷。六师未至,以锐兵克之于牧野。归,乃荐俘馘于京太室,乃命周公为作《大武》。”[31]《庄子·天下篇》曰:“武王、周公作《武》。”[32]文献对《大武》创制者记载不统一,正表明《大武》从武王最初的创制到周公的增修而趋于定制,经历了一个不断补充、不断完善和不断规范的过程。(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