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诊断标准

四、诊断标准

1988年,中华医学会第三次全国风湿病学术会议上,建议采用1987年美国风湿学会在第51届年会上修订的诊断标准作为我国的类风湿关节炎诊断标准。诊断标准如下:

(1)晨僵至少1 h(>6周)。

(2)3个或3个以上关节肿胀(>6周)。

(3)腕、掌指关节或近端指间关节肿胀6周。

(4)对称性关节肿胀(>6周)。(https://www.daowen.com)

(5)皮下结节。

(6)手的X线改变。

(7)类风湿因子阳性。

如具备四项以上指标即可确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