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语文与文化
《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2011年版)》在其前言中指出“语言文字是人类最重要的交际工具和信息载体,是人类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其总体目标与内容中包含“认识中华文化的丰厚博大,汲取民族文化智慧。关心当代文化生活,尊重多样文化,吸收人类优秀文化的营养,提高文化品位”。
由此我们可以看出“语文”内在地含有“文化意蕴”,语文本身就是文化的一部分,文化是语文的特质和灵魂。语文教学就是要用语文课程所特有的丰富的人文内涵对学生进行熏陶感染,拓展及深化学生的精神领域,为学生的精神成长固本厚根。因此,“文化语文”的追求,其实质就是语文教学的寻根之旅,是语文教学的精神怀乡,它直逼语文教学的本质。语文是用语言为基石和载体编制的文化。汉语文化形象丰赡,情趣盎然,神韵饱满,意义遥深,气韵生动,因此,教学中应当充分利用汉语的文化禀性,借助开拓阅读的疆域,来开拓文化视野。语文教学理应反映丰富的人文内涵,陶冶学生健康的情趣、情调、情怀和情操,使学生领略文化的丰厚博大。这种认识深刻地把握住了语文与文化的同源性。(https://www.daowen.com)
教育的目的在于使人有文化,这似乎是一个寻常的道理或原则,然而在具体的教育教学实践中,这条原则往往被淡忘,教学的目的常被降格为知识的获得、分数的获取;教育也显得急功近利,满足于学生表象的道德“臣服”。就语文教学的整体而言,指向于应试教育烦琐的分析、讲解、训练依然盛行,太过注重字词的考订、章句的拆解、知识的传授和思想的灌输,一篇文章只能分为几个预定的段落,一首诗歌只能有一个确切的主题,一个词语只能有一种正确的解释……凡此种种,语文教学缺乏应有的文化特质和精神气质。这些情况归根结底在于我们的教育教学实践缺失了文化的终极关怀。
然而“文化不是可有可无的花瓶,更不是‘吃饱了才有时间去想’的风花雪月。文化是基础国民教育,它奠定国民的品位教养。文化是生活,它决定我们眼睛所见、耳朵所听、手所触摸、心所思虑的整体环境的美丑。文化更是一个国家的心灵和大脑,它的思想有多么深厚、它的想象力有多么活泼、创意有多么灿烂奔放,它自我挑战、自我超越的企图心有多么旺盛,彻底决定一个国家的真实国力和它的未来。”我们的教育教学实践应当拥有文化的视野和高度。语文作为重要的基础课程,传承文化,对学生的作用极大,语文教学的文化眼界高低直接决定着学生素养的高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