婴儿年龄阶段的基本理论
反射学理论。根据这一理论,在发展的开始,婴儿是无条件反射的生物。婴儿年龄阶段个性的全部内容和发展,包括心理方面和社会方面,只是条件反射的形成,它们的分类,它们之间的联结和结合,在初级条件反射基础上建立越来越高的超反射的过程。反射学理论试图用这种解释涵盖这一过程的全部实际复杂性。
高级神经活动的发展,特别是条件反射的形成过程,无疑是在婴儿年龄阶段发展的一个最重要方面,在这一年龄阶段初次奠定了儿童个人经验的基础。但这一过程是一个中间过程,即它本身受其他更复杂的发展过程所制约,后者表现为条件反射活动发展的前提。因此,反射学理论可以成为解释发展的一个中间方面的合适构想,但它不可避免地导致对整个发展解释的简单化和对心理发展和社会发展高级过程独立规律的忽视。按其本质而言,这一理论不适合解释发展的这些方面,因为其一方面忽视了儿童的心理发展,另一方面把儿童的社会相互关系的发展从机体和自然环境的关系规律角度来解释,如把高级规律作低级规律来处理,并机械地解释发展。机械论最明显地表现在该理论不能揭示儿童的社会发展与动物发展的原则上的差异。
三梯级理论。有关这一理论的内容我们在上面已经有叙述,这一理论和上一理论有同样的缺陷:它也试图用统一的规律涵盖动物和人的发展。本质上说,它是一种改头换面和经过补充的反射学理论,因为其一方面不限于纯客观的行为研究,而分析范围又引进了与本能和熟巧有关的内部心理活动,另一方面在驯服这一梯级之上引进了智力这第三梯级,即与形成熟巧这一梯级有本质区别的梯级。
这一理论只适用于婴儿年龄阶段反应发展的狭小范围,必要时可以把猴子的智力活动和童年期发展起来的人类思维的所有高级表现归入同一个梯级。在把婴儿年龄阶段最后一个时期称为类似黑猩猩的年龄阶段这一点上,它将人的智力和动物的智力等同起来的倾向表现得很明显。这一错误的根源在于忽视人的社会性。
我们刚才看到,婴儿有动物世界中不可能有的,黑猩猩原则上也不可能有的与情景的关系。我们在法扬斯的实验中试图尽量阐明甚至和物品的最简单的关系,在儿童身上就受情景社会内容的决定和制约。离开这一点,三梯级就不可能阐明存在于儿童的智力和黑猩猩的智力之间的最深刻的原则差异,尽管它们有外部的相似性。差异来自婴儿对情景的特殊的社会中介关系。
结构理论。我们已经看到,婴儿年龄阶段的结构理论正确地指出了婴儿发展的出发点和某些重要特点,但它在和发展这样的问题相遇时失去斗志。发展的开始因素和结束因素原来都是结构性质的。在进一步的发展进程中结构变得更复杂了,越来越多地被分解,彼此互相渗透。但是从这一角度无法解释,为什么在发展中总是会产生某种新的东西。按照结构理论的观点,发展的开头和结束因素以及所有中间环节都应该遵守结构的规律。正如一个法国谚语说的,变化得越多,最终保持不变的也越多。
结构原则本身还不能提供理解发展进程的契机。因为并不奇怪,当结构理论应用于较简单的、原始的和初始的因素时,它还是较有效的和有科学解释力的。结构理论和前两种理论一样企图用一个共同原则来解释动物和人的发展。根据这种观点,这两种发展都是结构性的。因此虽然用于婴儿年龄阶段时,它是最有效的,但一旦把它用于儿童的较高级的,为人所特有的性能发展时,它就显得站不住脚了。在婴儿年龄阶段内部,在解释人的成长这个核心问题时,这种理论是苍白无力的。这一问题在用一个统一的原则解释动物和人的发展的各个理论中根本没有解决。
把婴儿年龄阶段理解为发展的主观阶段理论。根据这种理论,新生儿是与外界隔绝的生物,完全沉浸在自己的主观性中,只能缓慢地、逐渐地与客观世界发生关系。生命第一年的发展内容归结为由完全沉浸在主观的体验向强烈的对客体的倾向性、向客观联系的第一次感知转变。这一时期的动力是从“我”向外部世界运动。根据这一理论,客观关系最初被儿童当作必然性关系,而不是称作存在的关系来理解。因此,谈到这一时期,应该说的不是对从属性的感知,而是关于事物之间的关系的确定。
这一理论中关于婴儿年龄阶段完全的主观性,关于这一时期的发展从个性的内部核心,从“我”转向外部世界的道路的基本思想,我们将在下面看到,在我们最后讨论的理论中表现得更突出。
婴儿年龄阶段特有的唯我主义理论。这一理论一方面与把论点推向极端的上述理论有关,另一方面与精神分析学派(伯恩菲尔德)发展起来的婴儿年龄阶段理论有关。该理论似乎是这两种理论的综合。皮亚杰对这一理论作了最完整、最彻底的发展。他说,婴儿的意识对我们来说是一个谜。退化道路是一条能够深入到他的意识中去的道路。皮亚杰说,众所周知,把儿童的行为和思维与成年人的这类东西区分开来的最有意义的特点是自我中心主义,它随着年龄的梯级的下降而加强。18岁的人的自我中心主义和10岁的人不同,与6岁的人更不同。4岁时的自我中心主义几乎充满了儿童的全部思想。皮亚杰认为,如果在一定范围内看这一自我中心主义,则可以假设,婴儿具有的是绝对自我中心主义,它可以定义为1岁的唯我主义。
根据皮亚杰的观点,儿童的逻辑思维发展较迟。它永远包含某种社会的东西,它与言语有联系,没有词让我们可以在梦中思考--用感觉联结起来,具有模糊性,完全个人的和情感的意义的形象来思考。这种思维,与社会化的逻辑上成熟的思维不同,我们在梦中、在某些病人身上可以观察到,它通常被称作内向思维。内向思维和逻辑思维是两极:一个是纯个人性质的,一个是纯社会性质的。我们正常的成熟思维经常在这两极之间摇摆。在梦中,在患有某些精神疾病时,人失去了对客观现实的任何兴趣。他陷入本人的情感世界之中,这些情感在形象的、带情感色彩的思维中得到表现。
根据这种理论,婴儿也好像生活在梦中。弗洛伊德这样谈及儿童的自恋:他好像除了自己,对旁边什么都没有兴趣。婴儿把周围的一切都当作自己本身,就像一个唯我论者,把世界和关于世界的观念等同起来。儿童的进一步发展在于唯我主义的逐渐减少,和外部现实发生关系的儿童的思维和意识的逐步社会化。较迟年龄的儿童特有的自我中心主义是最初的唯我主义和思维逐渐社会化的折中。根据自我中心主义的程度可以测定儿童在发展道路上前进情况。皮亚杰根据这种观点来解释他在实验中观察到的,儿童在类型上接近于婴儿年龄阶段经常表现出的行为方式的反应,例如对事物的奇幻看法。
从这种简单叙述中不难看出,它是用一种与正常相反方式描述婴儿年龄阶段发展的一种尝试。这一理论与我们所引用的婴儿年龄阶段发展的观点直接对立。我们已看到,婴儿年龄阶段发展的最初因素的特点是婴儿的所有社会表现都纳入到社会方面,儿童产生了“原始-我们”的意识,意识到不可分的心理共性,不可能突出的自我构成了婴儿意识最突出的属性。而唯我主义理论却确认,儿童是完全陷入梦境思维世界之中,并受对自己本人情感兴趣所制约的社会性的生物。该理论基础的错误,以及弗洛伊德理论的错误都在于把满足需要的倾向和适应现实的倾向相对应,即快乐原则和现实原则,“我”向思维和逻辑思维。实际上,前者和后者并非绝对对立的,而是彼此紧密联系的。满足需要的倾向实际只是适应倾向的另一个方面。快乐和现实也不矛盾,它们不仅不相互排斥,而且在婴儿年龄阶段是几乎重合的。(https://www.daowen.com)
逻辑思维和“我”向思维,情感和智力同样不是相互排斥的两极,而是两种最紧密地联系在一起的,不可分开的心理机能,它们在每一个年龄阶段都表现为不可分割的整体,虽然也包含着情感机能和智力机能之间越来越新的关系。在发生学上问题可以从“我”向思维在多大程度上可以当作初级的和原始的思维这一角度解决。大家知道,弗洛伊德曾捍卫过这种观点。和他相反,布洛伊尔提出,“我”向思维是较晚发展起来的机能。他反驳了弗洛伊德的观点。他说,在发展进程中满足的机制是第一性的,儿童和外部世界隔了一层蛋壳,过着“我”向生活,幻想着自己的内部需要。布洛伊尔说,他没有看到过婴儿的幻想满足,他只看见实际进食后的满足。观察年龄较大的儿童时,他同样没有发现儿童选择想象的苹果而不是真的苹果。
新生儿在现实中本着现实实现自己的所有意图。任何地方都找不到,甚至很难想象一个有生命力的生物居然首先对现实没有反应,他的活动完全与他所处的发展阶段没有关系。
布洛伊尔指出,“我”向思维的机能需要复杂前提的成熟,即言语、概念和回忆的能力。“我”向思维并不像实际机能的简单形式那样原始。
因此,动物心理学与婴儿心理学一样,认识的只是实际机能。儿童的“我”向思维在言语发展及大步迈向概念发展之后做出了巨大的成就。因此,“我”向思维不仅不与无意识的和无语词的思维相一致,而且其本身还依赖于言语的发展。它不是本身原初的形式,而是派生的形式。“我”向思维不是思维的原始形式,它的发展只能在完全用表象回忆思维并取得对现实外部情景快速心理反应的优势之后。普通的思维-现实的思维是初级的,与符合现实的活动一样,也是为任何一个具有心理的、有生命力的人所必需的。
曾有人试图把唯我主义理论限用于新生儿时期。这一观点的支持者解释说,婴儿的唯我主义阶段延续不长,在第二个月就逐渐失去其绝对性质。第一个缺口出现在儿童用普通的活跃或应答性微笑来回应成年人的说话声或微笑的时候。总的来说,根据已知的婴儿年龄阶段社会性的资料,很难同意唯我主义关于两个月以上儿童的观点。根据我们的定义,只有对智力严重滞后的儿童或白痴,这种观点才是完全有用的。
皮亚杰关于婴儿“我”向思维的第二个论点主要适用于先天痴呆者,而不是正常儿童。实际上,这一折中的观点不是推翻,而是肯定了皮亚杰的观点,因为其加强了他的“我”向思维第一性的思想。可是又不得不同意布洛伊尔的意见,布洛伊尔认为,正是在发展的原始阶段排除了任何非现实思维的任何可能性。在一定的发展阶段,“我”向思维机能最初与初始的现实机能结合并从此和它一起发展。布洛伊尔说,伊姆别齐尔是一个真正的现实政治家。他的“我”向思维和现实思维都简单化了。近来勒温指出,想象是“我”向思维最明显的表现之一,但在智力落后儿童身上,它远未完全发育。从正常儿童的发展中可知,这一机能只是在学前年龄阶段才有一定明显的发展。
因此我们认为,对唯我主义理论不是简单地加以限制,而是要用对立的理论予以代替,因为所有用来为它辩护的事实只有根据对立的观点才能获得真正的解释。
例如,彼得斯指出,儿童的自我中心言语和自我中心思维的基础不是“我”向思维,也不是与交往有意地隔离,而是在心理结构上与此相对立的某种东西。按彼得斯的观点,皮亚杰强调儿童自我中心主义,而且把它作为解释儿童心理特殊性的基石,这样一来他无论如何都应该确定,儿童相互说话时一个听不见另一个。当然他们从外部好像没有计较这另外一个人,但实际上正是他们仍在某种程度上保留在他们当时的意识上占主导地位的特点的直接共性的痕迹。
我们只想表明,皮亚杰所举的事实只是根据上述婴儿年龄阶段的基本新构造物的学说才能获得真正的解释。皮亚杰在分析婴儿的逻辑思维活动时已经预见到他的理论会引起异议。他写道,可以设想,儿童采取任何活动只是为了取得任何结果,因为儿童只是认为,父母会实现其愿望。根据这种假设,儿童为了作用于物质而采用的方式构成了某种他和他亲近的人交往中使用的语言。这不是魔法,而是请求。例如,我们可以认定,1岁半到2岁的儿童有什么需要时会转向父母,说一声“请”,他不在乎是否讲清了他要什么,因为他确信,父母知道他的意愿。但如果这个假设对已经开始说话的儿童是可能的,则在此前这个假设是站不住脚的。皮亚杰认为,反对这一假设的基本理由之一是,“原始行为不是社会性的,1岁行为不可能算作社会性的”,最好证明是下列情况,儿童还不能把人和物区分开来。皮亚杰认为,在这一年龄阶段可以确定的只有唯我主义的行为,无论如何也不是社会性的行为。
但是我们已经看到,在第二个月儿童身上表现出后来逐步发展和越来越复杂化的社会性质的特殊反应(包括对人的说话声音,脸部表情),主动寻找和其他人的接触,这是一些无疑能表明在婴儿年龄阶段儿童能够区分人和物的征兆。
我们从法扬斯的实验中看到,儿童对物品的关系完全决定于这一物品所在的情景的社会内容。那么能不能说明这些实验中的儿童的行为,说他不能区分人和物?正确的只是皮亚杰的下列思想,对婴儿来说,情景的社会内容和事物内容尚未分化。婴儿不同于已掌握言语的2岁儿童,他还不能区分向成年人求助的请求和对物品的直接影响。我们在移开物品的实验中看到,一旦有人在目标旁边出现,婴儿又会被引向难以达到的目标,重新再现自己的试探。不错,此时儿童不是向实验者求助,而是继续直接去取他想要的物品,这就形成了奇异行为。但是实验明确无误地表明,这些外表上奇异的行为之所以在儿童身上产生只是受下列情况的影响:在难以取得物品的情景中,平时儿童的通过别人(帮助)的道路突然成为可行的了。儿童还没有意识到这条道路,也不会有意地去利用它,但只有在这种道路存在的条件下,这种奇异行为才会出现。如果对皮亚杰的实验作仔细分析,也会表明,儿童奇异的行为不是对已经消失物品的情景,而是对经过和其他人的关系通向物品的道路构成其中心的情景的反应。因此,婴儿唯我主义的行为实际上是婴儿的“原始-我们”的意识所特有社会性行为。
[1]郑发祥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