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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只得研究,过渡年龄阶段的思维形式得到怎样重要的改变。本质上说,回答这个问题由预感到的谈论进程已经预先解决。它包含在这个概念理论中,即我们上述曾尝试短暂发展的理论。如果我们采用预定的观点像看待一定的判断体系一样来看待概念,那么不可避免地赞同,逻辑思维是唯一的活动,即在该活动中呈现概念,并且该活动还是概念表现的本来范围。
按照我们的观点,逻辑思维不是像产生于部分因素那样产生于概念的,它不是对概念的补充,正如某一东西位于它们之前并产生于它们之后。类似的某一确定机能的表述,与活动中的器官一样,我们似乎能够像行动中的概念一样确定逻辑思维。从这个观点出发,我们站在普通的立场可以说,少年思维形式中最重要的大变革,由于概念形成与这种机能获得引起附带基本结果而产生的大变革,是逻辑思维的掌握。
只有在过渡年龄阶段逻辑思维的掌握成为实际,才可能深刻地改变上述所说的思维内容。我们有大量的研究者提供的证据,他们认为逻辑思维的发展发生在过渡年龄阶段。
例如,按照米依曼的话说,真正的这个形式上的逻辑推理,即学生采用的,只是很晚才由儿童轻易完成。只是接近德国学校年龄阶段最后年龄,即接近14岁,儿童才能够看到完成的推理之间的联系并理解它们。的确,米依曼的观点不止一次受到争议。需要指出的是,逻辑思维在性成熟期前长时间出现,而且否决米依曼观点的尝试总是在两个不同的方向上进行。
一个研究者尝试简单地降低米依曼所指出的期限,并且总体而言,其与米依曼的分歧原来是表面的。这样,在不久前欧尔米安的研究中看到,逻辑思维的掌握开始于11岁。其他的研究者,与我们往后所看到的一样,也指出是在11-12岁,也就是在第一学校年龄阶段结束时,在少年逐渐根除逻辑前思维形式时和已经开始掌握逻辑思维的边缘时期。
像我们所看到的,这个尝试简单地缩短米依曼所指出的逻辑思维表现的期限两年的观点,与米依曼所支持的立场并无分歧,因为他指的是成熟形式上逻辑思维掌握的最后时期。某些越来越细致地追踪概念发展中整个过程的研究者,指向于它的开始期。并且所有人都同意,只是在第一学校年龄阶段结束后和少年年龄阶段开始时,完成语词的个人和真正意义上的逻辑思维转向。(https://www.daowen.com)
有研究者在具体的和决定性的方法方面与该立场有分歧。依据对早期年龄阶段儿童思维的深入研究和几乎没有借助少年思维的研究,这些研究者,正如我们不止一次所指出的,倾向于否定3岁儿童与少年思维之间的所有差异。根据纯粹的外在的资料,研究者认为3岁儿童具有成熟的逻辑思维,因为他们忘记了没有概念不可能有逻辑思维,而概念出现得比较晚。
由这些心理学争论引发的意见分歧只可能在这种情况下得到消除,即如果我们能够回答,儿童在早期年龄阶段是否具有抽象思维和概念,以及逻辑思维与概念区别于早期年龄阶段儿童思维与概念的本质之处。实质上,在前面所有的表述中,我们的出发点就是努力回答这些问题。也正是因为如此,我们不局限于简单地确认,概念的形成开始于过渡年龄阶段。而是采用发生学断面的方法,并通过比较思维发展的不同水平的途径,力求揭示出伪概念与真正的概念的区别在哪里,概念中的思维与复合思维的本质的差异在哪里,同时,构成过渡年龄阶段思维发展纳入新的东西在哪里。
现在我们用以充实实验得到的论点是通过这些结果的研究,即特别关注过渡年龄阶段前儿童思维特点的其他研究者所得到的。这些完全出于其他目的的研究,似乎特别倾向于反驳认为早期阶段儿童、学前阶段儿童和学校年龄阶段儿童都已经掌握逻辑思维的观点。
由这些研究可以做出的主要结论在于发现:在思维形式之外、在类似于逻辑之外,实质上隐藏着本质上特别的思维操作。我们指的是三个与少年思维的本质特色及和对逻辑思维的原则性区别的揭示相联系的基本要素。再次分析他人研究的结果后,我们应该采用发生学断面的方法,尝试寻找概念中的思维特色,把它与其他的、更早产生的思维形式进行比较。
因此,我们应该明显地离开少年的思维,重点关注儿童的思维。但实质上我们一直不忘的就是过渡年龄阶段的思维。我们总是希望通过比较-发生学研究和与更早思维形式的对照找到认识其特点的途径。因为,正如我们已经指出的,关于概念形成是不是过渡年龄阶段的战利品的争论,实质上在现代理论中转化成这个问题:儿童是否已经掌握逻辑思维和概念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