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所谓直观概念的研究格外引人关注。近年来杨施学派进行了针对直观思维中概念形成的专项研究。这些研究者认为直观思维中概念的形成是一种特殊的联合、结合,是把形象连接到类似我们概念的新结构中。研究是在遗觉残象中进行的,这些遗觉残象在高级阶段对于类似研究来说是有利的对象。
想提醒大家注意的是,遗觉残象是直观表象,就好像在空白屏幕上能看到的东西,类似于盯着红色方块看之后在同一个位置又能看到绿色方块一样。实验对象被要求看几个画面或图像,这些画面和图像在一些区分性标志中有一些相似点。然后研究,遗觉残象不是受一个,而是受一列相似图像影响时,被试到底看见了什么。研究表明,此时遗觉残象任何时候都不是机械构成的,不像高尔顿对待摄像胶片那样,挑出相似的,洗去不相似的。任何时候遗觉残象当中相似的、重复过几次的特征都不会被分化出来,不相似的也不会被掩盖。实验证明,遗觉残象会从一系列具体的印象中创造新的整体、新的组合和新的形象。
研究者描绘出两种基本的相似直观概念类型。第一种类型被称作变化型,即一系列独立的具体印象动态组合时形成的遗觉残象。遗觉象者在屏幕上看到一系列被展出事物中的一个,这个事物在遗觉象者眼中获得另外一种轮廓,被与其相似的物体替换,一个物体变成另一个,另一个变成下一个。有时,这个循环会被连通,这一系列物体在形象的动态变化中连接起来,并逐一表现其中每个物体的形象。比如,给实验对象展示相同大小的石竹和玫瑰。被试开始看到的是后面展示的花,然后它的轮廓和形象渐渐消失并变成模糊的有色斑点,这个斑点处在所展示的两种花之间。当给被试展示另外两种花朵时,他先看到的是由红色斑点构成的玫瑰的形象。渐渐地这个斑点带有黄色色调,最终一个形象变成了另一个形象。正如参与这个研究的学者所阐述的那样,产生的中间形象在相当程度上已接近传统逻辑学中看作是概念基础的画面。传统逻辑学认为,前面描述的类似斑点的形象事实上包含了两个单个物体的共性特征。
在这方面关注以下观点是非常有益的:假如概念是按照形式逻辑所描述的路线图运行的,那么概念形成到底归结成了什么呢?另外两个相似的花朵生成的直观形象就变成了某个模糊的、没有固定形式的、失去了个性、失去了与现实事物任何相似性的斑点,这种斑点也是形式逻辑概念。形式逻辑认为概念的功能就是丧失一系列特征,而其形象具有愉悦的忘却能力。
相对于这幅贫乏的画面,变化的形象的结合传达了丰富的真实内容。此时,和事实相比较来看,色斑表现的是特征的丧失,变化确实呈现出新的形式,即单个事物的特征连接为从未出现过的新的合成。向被试展示了几种相似的树叶后,被试能够将某一种树叶区分出来就是这种变化的例子。这种形象在变换,不断地改变形式,从一种变为另一种。(https://www.daowen.com)
直观思维中另一种新的形象结合方式就是结构型。实验对象形成新的理性的整体,它从具体事物选择的特征中按照已知的结构特点进行构建。比如,给实验对象展示达克斯狗和驴的形象,实验对象在屏幕上看到是猎犬的形象。结构型与变化型的不同点在于,结构型形象结合的形式不是运动的、变幻不定的,而是平静的、稳定的。假如给实验对象展示三幅房子的图画,他会看到一栋房子,而其中却结合所有给他展示过的房子的不同形象特点。杨施和施维海尔对直观形象所做的这些研究证明了,关于从普通融合或形象结合中产生概念的思想在多大程度上是无法立足的。杨施认为直观概念是形象的结合。概念是本义,词汇不是形象的结合,而是判断的结合,是它们为人所知的体系。二者最本质的区别在于,在概念中我们具有的是对事物的直接了解和判断,而在词汇中是间接的。
如果我们使用著名的黑格尔鉴别法,那么可以证明,在直观思维领域,我们和悟性的产物打交道,而在抽象思维领域,我们和理智的产物打交道。儿童的思维是悟性思维,而青少年的思维是理智思维。实验心理学中最复杂的问题之一就是非直观性思维问题,这一问题在这种概念观点下完全可以解决。概念是判断的集中,是解决整个综合体的关键,是它们的结构。由此得出结论,概念不具备直观特征,与单纯把表象结合不同,它通过另一种方式产生。
我们刚刚讨论过的研究最终消除了在直观思维过程中产生类似于真正概念可能性的问题。表象的结合至多可能产生的就是变化和结构。与此同时,我们应该完全赞同那些研究者们的观点,他们认为应该将直观思维看作是特殊的思维形式,这种形式对智力发展具有重大意义。根据我们的观察,直观思维的发展同概念的形成好像一起突然中断,而在幻想中得到延续,并在幻想中开始发挥重要的作用。但此时,如接下来我们即将看到的一样,它不再以原来的形式存在,仅仅是以直观思维的形式存在。在概念的影响下它经历巨大的改造,而概念又不能脱离想象活动而存在。这里又印证了上文我们说过的观点:人类脱离语言思维就意味着基本上一切还是要依靠语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