荀子和国家主义

第二章 荀子和国家主义

荀子的教育理想,是在于使人有礼义,而他又以为人之所以能群,国之所以成立,是因有分别差等;所以能有分别差等,就为有礼义;故荀子的教育理想,当然也是立于国家主义的见地的。

所以他在王制篇说:“水火有气而无生,草木有生而无知,禽兽有知而无义,人有气有生有知亦且有义,故最为天下贵也。力不若牛,走不若马,而牛马为用何也?曰,人能群,彼不能群也。人何以能群?曰以分。分何以能行?曰以义。故义以分则和,和则一,一则多力,多力则强,强则胜物,故宫室可得而居也。故序四时,裁万物,兼利天下,无它故焉,得之分义也。故人生不能无群,群而无分则争,争则乱,乱则离,离则弱,弱则不能胜物,故宫室不可得而居也,不可少顷舍礼义之谓也。”

又在非相篇说:“人之所以为人者何已(以)也?曰,以其有辨也。饥而欲食,寒而欲暖,劳而欲息,好利而恶害,是人之所生而有也,是无待而然者也,是禹桀之所同也;然则人之所以为人者,非特以二足而无毛也,以其有辨也,今夫狌狌形笑,亦二足而毛也,然而君子啜其羹,食其胾,故人之所以为人者,非特以其二足而无毛也,以其有辨也。夫禽兽有父子而无父子之亲,有牝牡而无男女之别,故人道莫不有辨,辨莫大于分,分莫大于礼,礼莫大于圣王。”

上举二例,是说人之所以异于禽兽而战胜他们,是因其能群,能群是因有分辨,分辨是因有礼义。

他又在礼论篇说:“礼起于何也?曰,人生而有欲,欲而不得,则不能无求;求而无度量分界,则不能不争;争则乱,乱则穷。先王恶其乱也,故制礼义以分之,以养人之欲,给人之求,使欲必不穷乎物,物必不屈于欲。两者相持而长,是礼之所以起也。……故礼者养也。君子既得其养,又好其别。曷谓别?曰,贵贱有等,长幼有差,贫富轻重皆有称者也。”

又在王制篇说:“分均则不偏,势齐则不壹,众齐则不使。有天有地而上下有差,明王始立而处国有制。夫两贵之不能相事,两贱之不能相使,是天数也。势位齐而欲恶同,物不能澹(赡)则必争,争则必乱,乱则穷矣。先王恶其乱也,故制礼义以分之,使有贫富贵贱之等,足以相兼临者,是养天下之本也。书曰,维齐非齐,此之谓也。”

上举二例是言人群中(就是一国中)没有差等,结果必乱,故圣王制礼义以分之。观此处所说“明王始立而国家有制”,“圣王制礼”。此外,他又在王制篇上说,“礼义治之始也”,可见他认礼义乃是与国并存的,无礼义便无国,人不可须臾舍礼义,也就是不可须臾离国而独立了。

由以上诸例看,可知荀子承认国家必藉礼义以为分别的理由了。以下再论他怎样分别阶级。

他在王霸篇说:“大有天下,小有一国,必自为之然后可,则劳苦耗顇莫甚焉。如是,则虽臧获不肯与天子易势业。以是县(悬)天下,一四海,何故必自为之?为之者,役夫之道也,墨子之说也。论德使能而官施之者,圣王之道也,儒之所谨守也。传曰,农分田而耕,贾分货而贩,百工分事而劝,士大夫分职而听,建国诸侯之君分土而守,三公总方而议,则天子共己而已。出若入若,天下莫不平均,百不治辨,是百王之所同也,而礼法之大分也。”

又荣辱篇说:“夫天生蒸民,有所以取之。志意致修,德行致厚,智虑致明,是天子之所以取天下也;政令法,举措时,听断公,上则能顺天子之命,下则能保百姓,是诸侯之所以取国家也;志行修,临官治,上则能顺上,下则能保其职,是士大夫之所以取田邑也;循法则,度量刑,辟图籍,不知其义,谨守其数,慎不敢损益也,父子相传以持王公,是故三代虽亡,治法犹存,是官人百吏之所以取禄秩也;孝弟原悫,軥录疾力,以敦比其事业而不敢怠傲,是庶人之所以取暖衣饱食,长生久视,以免于刑戮也。”

又在同篇说:“夫贵为天子,富有天下,是人情之所同欲也。然则从人之欲,则势不能容,物不能赡也。故先王案为之制礼义以分之,使贵贱之等,长幼之差,知贤愚能不能之分,皆使人载其事而各得其宜,然后使悫禄多少厚薄之称,是夫群居和一之道也。故仁人在上,则农以力尽田,贾以察尽财,百工以巧尽械器,士大夫以上至于公侯,莫不以仁厚知能尽官职,夫是之谓至平。故或禄天下而不自以为多,故监门御旅抱关击柝而不自以为寡。故曰,斩而齐,枉而顺,不同而一,夫是之谓人伦。”

上举三例,第一例是论分职的必要,第二例是主张以志行的厚薄定阶级的高低,第三例是说以性能定差等,却极公道;故人各尽力而无怨恨。但由这些例也可看出他对于阶级的分类。大概荀子的意思,一国中的阶级可分为两大类:一为统治阶级,其中含有天子、三公、士、大夫、官人、百吏;二为庶民阶级,其中包含农工商贾,——军人自然也在内。他这种分类法,和孔孟并无所异。(https://www.daowen.com)

原来儒家这种主张,并不是凭空结撰出来的。事实上,中国自三代以降,一国中的阶级,大概是这样分配的;自周初以来,更加显明固定。所以许行倡并耕说,必远溯至神农以前;孟子言必称尧舜,但谈到井田,就只能溯至三代而止。三代是否确有井田制,虽不可知,但至少可以认定农人一阶级是发生于哪个时代,不久又有工商阶级随之发生。于是历夏、商、周初以迄儒家时代,经过很长久的年岁,这农工商贾三者竟变成固定的分业,这是进化上一定的过程。不过其间也有若干学者,例如樊迟、长沮、桀溺、许行等,远慕上古,想恢复并耕的制度,所以儒家不得不在学理上替种种社会趋势找出根据来。

此外,还有一事,可乘便说明于此。原来墨子之分业的主张,实在和儒家没有什么不同,这已经在墨子的教育思潮中说过了,但荀子往往把他看作许行一派,说他“上功劳苦,与百姓均事业,齐功劳”,又说他“上功用,大俭约而僈差等”,未免有点奇怪。这大概有两种原因:一或者荀子所说墨子与百姓“均事业”、“僈差等”,乃是由其主张上功俭约诸点所得出来的结论;二或者墨子虽那样主张,但他和他的门徒,因急于为社会服务,不得不兼学许多技能,以致引起误会,也未可知。不过第一原因较有根据,试看他说“我以墨子之非乐也,则使天下乱;墨子之节用也,则使天下贫;非将堕之也,说不免焉”,这“说不免焉”一语,就是说其结果必出于此,可见他对于墨子学说的批评,往往好用推论,所以易起误会。

以下论荀子对于阶级的决定抱何种见解。由前面所举的例看,他除一种事务,叫做官人百吏的,承认他可依门阀决定外,其余各种阶级,都须依志行的厚薄,或是性能所宜决定的。但他在王制篇开端说得更为分明:

请问为政,曰,贤能,不待次而举;罢不能,不待顷而废;元恶,不待教而诛;中庸杂民,不待政而化。分未定也,则有昭穆也,虽王公士大夫之子孙也,不能属于礼义,则归之庶人;虽庶人之子孙也,积文学,正身行,能属于礼义,则归之卿相士大夫。故奸言、奸说、奸事、奸能,遁逃反侧之民,职而教之,须而待之,勉之以庆赏,惩之以刑罚;安职则畜,不安职则弃。五疾,上收而养之,材而事之,官施而衣食之,兼覆无遗;才行反时者死无赦。夫是之谓天德,王者之政也。

他所说“虽王公士大夫之子孙,不能属于礼义,则归之庶人;庶人之子孙也,积文学,正身行,能属于礼义,则归之卿相士大夫”,可见他认统治庶民两阶级,都不由门阀决定,须由礼义来决定,就是应由教育来决定了,——因为礼义是他的教育理想。再则由本例看,他于一般的道德教育外,承认国家更须对于凡不依正轨的无业游民施以职业教育,对于有废疾的人民施以特殊教育,他的卓识,确是可佩服的。

以上论荀子对于阶级决定的标准,其次再论荀子对两大阶级间应守的范围。他在大略篇说:“故天子不言多少,诸侯不言利害,大夫不言得丧,士不通货财,有国之君不息牛羊,错质之臣,不息鸡豚,冢卿不修币,大夫不为场园,从士以上皆羞利而不与民争业,乐分施而耻积藏,故民不困财,贫娄者有所窜其手。”

此外,还有两个例,可以证明荀子是赞成以教育为国家的职务的。

他在大略篇说:“不富,无以养民情;不教,无以理民性。故家五亩宅,百亩田,务其业而勿夺其时,所以富之也;立大学,设庠序,修六礼,明十教,所以道之也。诗曰,饮之、食之、教之、诲之;王事具矣。”

又在王制篇说:“顺州里,定廛宅,养六畜,闲树艺,劝教化,趋孝弟,以时顺修,使百姓顺命,安乐处乡,乡师之事也。”又说:“论礼乐,正身行,广教化,美风俗,兼覆而调一之,辟公之事也。”

前举二例,第一例是论国家应为人民设立学校;第二例是论国家立教育专官,乡师是地方教育官,辟公是中央教育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