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理由

壹、理由

一、现行中小学校课程,施行颇久,中间虽略有修订,殊欠彻底,未足以应时代之需求。一般指摘者,多谓其过分繁重,恒使学子食而不化,寝成恶性补习主因之一。故本案建议集合大中小学校富有经验学识之教师,与教育部及教育厅人员,组成修订中小学课程委员会。经过专家起草,公开征求意见,与教学实验之三个步骤,逐步修正,然后作为定案,公布施行。惟是项工作固宜充分审慎,仍须限期完成,总计全部过程,时间约需二年。

二、在小学、初中及高中三阶段中,其课程应各有重点。小学阶段,应以能阅读写作本国简易文字,并具有国民应具之一般常识为主。至于算学,只需对整数与小数之四则,知所运用,及略知常用名数,足敷日常生活之用,实无取乎高深。其全部课程,若能较前减少繁重性,则儿童当有余暇,在适当的指导下,发展其身心,此为国民教育之主要目标。反之,若功课过分繁重,不仅有碍于正在发育中之身体,且使儿童天赋之求知欲,因不胜负荷,渐变而对于繁重之功课,感觉厌恶,转窒塞其自动研究之兴趣。

三、初中设置之目标,不外三者:一为升学准备;二为就业准备;三为延续基本教育。据统计,我国在台初中毕业生升入高中者,仅三分之一。其余三分之二,无论考入高级职业学校,或径行就业,对于外国语文,均鲜需用。即就三分之一之考升高中者而论,初中之设置外国语文科目,究有多少效用,亦值得重新估价。根据教育部三十七年颁布之修正中学课程标准,四十四年颁布之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实施方案与修正中学教学科目及每周授课时数表,并参考坊间流行之高初中英文读本,在六年间所教授之英文字汇为五六千字。其中初中三年所教授者,不及百分之三十,大率为一千六七百字。而高中三年所教授者,不下四千字。专就初中言,以三年工夫,仅读一千六七百生字,为用本不甚宏。而消费初中三年内之教学时间,至四百余小时之多。为升学计,假使初中废止外国语文科目,而于高中将原设之外国语文教学时间,增加百分之三四十,则初中所读之一千六七百生字,自不难在高中予以补授。是则对于三分之一之准备升学者,既不致有何损失。而对于三分之二之非准备升学者,却可免除四百余小时之耗费。以此节省之四百余小时,用以加重本国语文之教学,依“一时一事”之原则,则初中学生在本国语文方面,定较目前,有更多之成就。

四、美国中等学校对于外国语文,大都作为选修科目,其开始选修,大率自九年级(等于我国之初中三年级)或十年级(等于我国之高中一年级)开始。其选修时期,少则一年,最多不过三年,平均为二年。美国学生对于欧洲语文之学习,固较我国学生之修习外国语文为易。但我国如从高中一年级起,以三年时日,加强教学,且大学一年级仍以第一外国语为必修科。如此,以我之四年,并加长教学时间,未尝不可抵彼之二年与较短之教学时间。按初学一种外国语文,以能集中时力,连续不断的学习为宜。初中学习外国语文,因时间无多,且为其它主要功课所分心,其成就自不如在高中以外国语文为重点之可观。(https://www.daowen.com)

五、今世界各国,莫不重视自然科学,我国当亦不能例外。自然科学,以算学为基础。本案不主张在小学教授超过日常生活所需之算学。但对于初级中学,则认为不论为升学准备,或为职业准备,均有注重算学之必要。且初中年龄,亦较适于开始积极研究算学。因此,本案建议初中阶段之课程,以本国语文及算学、自然科学为重点。依本建议,初中外国语文一科目,既已取消,以其空出之时间,加重上述三科教学,且皆就小学业已奠定之初基,作进一步之发属,较诸新修之外国语文,自更便利。

六、初中自第三年级起,附设职业训练,对于不拟考升高中之学生,在就业方面,当有其便利。

七、由于初中不设外国语文科目,至高中阶段,以考升大学为目标,自应加强外国语文之教学,视为重点之一。此外并按学生志愿,分别以自然科学或社会科为重点。查美国各高级中学,逐年增加选修科目,随学生志愿而选修。既便升学,复广造就。本案建议从第三年级起,多设选修科目,即本此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