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理由

壹、理由

一、我国自兴学校以来,学校教科书,采取审定制,间亦由教育编辑。依现行中学法、师范学校法及国民学校法,中小学教科书,由教育部编辑或审定。现行各种教科书,其教材内容有过于繁重者,故应根据实际教学效果,重行检讨修正。

二、现行标准本教科书,高初中国文、公民、历史、地理等四种,系由教育部令国立编译馆负责编辑。其它中学、师范学校及职业学校应用之各种教科书,则由各书局编辑,送教育部审定。因其它书局之教科书,亦均系根据课程标准编辑,曾经教育部审定者,故不宜独将国立编译馆所编称为标准本,应将其改称部编教科书,与其它审定本并行。

三、现各书局对于销路较广之教科书,竞相编辑,致同一科目,有多种教本。而销路较少之教科书,如职业学校之各种专门科目,多无教本供应。故教育部应有通盘计划,使同样教科书,不必过多,浪费人力物力;而对于销路教少现在缺乏供应之教科书,应有鼓励办法,指定书局编印。

四、依法,教科书由教育部编辑或审定,但并未规定教育部有印售之权。以前抗战时期,国定本教科书,系由出版教科书各书局,组织联合供应处,负责印刷发行事宜。近年标准本教科书,由部主持发行,颇受责难。今后应加改进,一面分交曾出版同科教科书之各书局发行,酌收编辑费,一面即指定编辑销路较少现在缺乏供应之教科书,就所收编辑费,予以补助,使其乐于承受。(https://www.daowen.com)

五、国民学校教科书,现由国立编译馆编辑,台湾省教育厅印行,免费供应。依宪法第一六〇条,政府只对于贫苦儿童,免费供给书籍。因之,多有建议取消普遍供应办法,以减轻政府之负担者。惟政府现退处台湾,一切均求进步。该项免费供应办法,行之有年。对于台湾国民教育推行,贡献甚大,自仍宜照向例办理。至国民学校之音乐、体育、美术、劳作等科教材,国立编译馆未编有教本,自应由各书局依照课程标准编辑,送经教育部审定后印行,以供应用。

六、近年各书局推销教科书,往往利用人事关系,采取种种方法,造成社会上不良风气,自有注意矫正之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