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干部制度的改革
斯大林时期,苏共的干部制度并没有按列宁提出的“选举制、报告制和监督制”原则去做,存在许多问题,有些还相当严重。苏联多年来采用的干部委任制使干部形成了“只对上负责,不对下负责”的不良倾向。干部领导职务事实上的终身制,不仅使干部队伍老化,思想也容易僵化,并使大批有才干的中青年干部被埋没。在干部教育和干部管理方面,教条主义和形式主义的东西很多。干部特殊化严重。
干部是改革成败的决定因素。赫鲁晓夫执政后平反了30—50年代初的大量冤假错案,改变了斯大林对干部肆意怀疑、不断清洗、甚至动不动就从肉体上消灭的粗暴和残酷的作法,尽管他没有建立起一套民主、科学地选拔干部的制度,但他对干部制度的改革确是有益的尝试。
第一,精简干部。赫鲁晓夫在苏共二十大上宣布,到当时为止,行政和管理机关已经裁减了75万人。1957年工业和建筑业管理机构改组又裁减了一大批干部。据统计,苏联部长会议属下,专业部1954年为47个,1958年减为18个,1962年为15个。在机构变动中,不断有干部被精简。如1961年农业部被迁离城市。一年之内,在2200名工作人员中,有1700人接到调离通知。
第二,废除领导职务终身制。1953年以后,事实上已经打破了斯大林时期的那种终身制,干部已经不可能永远处于领导岗位上,时时有被更换的可能。在中央主席团中,1953年的10人到1957年6月被撤换6人。1957年6月的15人,到1961年10月只剩下7人。苏共十九大的125名中央委员,在二十大继续当选的只有78人。二十大的133名中央委员到二十二大只剩66人。在政府部门,1953年的部长会议主席、副主席11人,到1958年4月被撤换了9人[11]。地方党政领导和基层干部也有大批被更换。(https://www.daowen.com)
第三,干部更新制度。政治路线确定之后,干部就是决定的因素。到苏共二十二大,赫鲁晓夫正式提出干部更新制度,实行干部轮换制和两届任期制。苏共二十二大通过的新《党章》第25条规定:
在每次例行选举时,苏共中央委员会及其主席团的成员至少更换1/4。主席团委员最多只能连续当选3届,但某些党的活动家,由于他们享有公认的威信,具有高度的政治品质、组织品质和其他品质,可以在更长的时期内连续选入领导机关。在这种情况下,有关的候选人在不记名投票方式下至少须有3/4的参加投票者投票赞成方可当选。加盟共和国党中央、边疆区委会、州委会的成员在每次例行选举时至少更换1/3;党的专区委、市委、区委、基层党组织的党委会或支委会的成员至少更换一半。同时这些地方党组织领导机关的成员可以连续当选,但最多不得超过3届,基层党组织的书记也可以连续当选,但最多不得超过两届。党的全体大会、代表会议、代表大会根据政治品质和业务能力,可以更长期地将某一工作人员选人领导机关。在这种情况下,至少须有参加投票的3/4的共产党员投票赞成,方可当选。这一新制度迅速得到贯彻执行。据科兹洛夫在1962年讲,在党的州委会、边疆区委会和加盟共和国党中央的第一书记中,担任这一职务不满三年的占70.5%;党的区委会和市委会的书记工作不满三年的占78.8%。这就是说,三年前各级地方党委的书记已大部分被撤换。在赫鲁晓夫执政的最后几年中,基层党组织书记每年的更换率达60%。在1963年的改选中,各加盟共和国党中央、州委会成员更换了一半以上。市委会、市属区委会选出了75%以上的新成员。通过实行这项制度,打破了领导职务终身制,有利于防止权力过分地集中在少数人手中,有利于加强集体领导,有利于提拔年轻的新干部,也有利于干部专业知识和文化水平的提高。但是,这项制度也存在一些问题:制度贯彻不彻底,为少数领导人的连选连任留了缺口;制度规定过于死板,在执行中不顾实际情况,频繁调动和大批更换干部,造成各级领导核心缺乏继承性,干部队伍不稳。
第四,大力推进干部的知识化、专业化。为了实现干部的知识化和专业化,苏联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如在挑选、任用干部时,以文化知识水平作为一项重要条件;对文化水平不高的干部,视其实际能力,或暂时留用,或者送往学校学习,或者免除职务;大力发展知识分子入党,选拔他们担任各级领导职务或负责各项专业工作,提高知识分子的待遇和地位。在二十大至二十二大期间,新入党的干部党员中大部分是工程技术人员、农艺师、医生、教师和经济工作者。党员专家的人数超过300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