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篇 施教大计
第三篇
施教大计
2012年3月20日 周二
虽说心存着写一本讨论音乐教学中相关心理活动的书,一两个月来和老先生的网聊也积累了不少的思考,但始终没有静下心来把这些素材好好整理,列出个提纲什么的。前两天抽空把电脑里写的几个片段札记以及和樵叟的讨论重新看了一下,发觉我们的讨论倒是无意之中有着一条线索:前面谈的似乎都在务虚,关注教师和学生应有的心理素质、对艺术音乐的基本理解能力,以及艺术音乐教育的宗旨等等,因此后面的网聊就应该围绕务实的讨论了。
但是即便是涉及实际问题的探讨吧,以本书的研究目标而论,当然仍应围绕着心理学的基本理论展开。那么,首先出现在我们面前的课题,就是“学习心理学”了。对我们说来,也就是如何认识音乐学习心理的特殊性吧。
樵叟先生大安!
兹向您汇报一下我上个周末写的一篇微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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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音乐教学中研究心理活动的重要性
音乐教学中的心理学的运用有着极为重要的意义。
因为学习音乐本身就是一项复杂的综合的心理活动,它既涉及到学习者先天的感知觉能力与后天的智慧技能,以及动作技能习得的技巧;也涉及到人格发展中的价值观念对学习热情以及自控意志的影响。
教学工作本身就是人与人的心理沟通活动,而音乐演奏的技能教学又多以一对一的方式进行的,这就使得音乐教学中的心理活动有着更为值得重视的理由。
倘若教师在教学活动中能够把诊断、指导、示范、诠释、构思等等问题,放到心理活动的层面加以思考,这就比较容易使得许多具体问题可以从深层次的角度得到解决方案的启示。
以往教学中较多关注的是技能传授。因为智慧技能强调得少,因此动作技能得益较多。而师生在心理上的交流,无论是审美观念的,还是宇宙观、世界观和人生观方面的问题都鲜有进行,因此学生在人格形成、审美个性形成等方面,往往进展甚微,这无疑也是我们进行艺术人才培养的工程中最为值得关注的重要方面。
实际上,师生的不同个性以及年代的差距,必然会在许多观念和细节的处理上显示出不同的意见,这也是正常的磨合过程,如果能够在教学中加强心理沟通,交换意见,将会使教者和习者都能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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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寂樵叟】
这篇小文章虽然短,但是却指出了传统教学上忽视的环节,因此很有意义。像你这样致力于把教学的最基本理念说清楚的尝试,在我们艺术音乐教育领域里实在太少了。例如我们怎样给“学习”这个行为下个定义呢?
【乡音无改】
林教授,你看看,是否可以这么归纳,即:
主体为着使自己的潜能得到进步一发挥而自觉采取各种获得知识或更新经验的行为。
这样的表述强调了“学习”是一种经验的更新:因为以往经验已不能适应主体面临的新形势,因此需要扩容补充,这样的表述,也强调了“学习”的自觉性,它必须是适应主体意愿的情况下才能收效的。
【山寂樵叟】
在我们的语境下,学习的自觉性应该得到更多的强调。
严师出高徒
难道那些被父母逼着坐在钢琴前的孩子们的一脸苦相,想方设法的抵抗、怠工,我们见得还少吗?这种情况是虽然徒有外表的形式,却谈不上是真正意义上的学习,因为孩子见琴便哭。谁都知道没有自主意愿是学不到什么的。当然也可以举出许多棒打成才的例子,但是其中的一些成功者都有经高压后转为自觉的过程,而其中自身天分能竟然由此被诱发出来的,少之又少,即便其中一部分人能学到了弹奏技能什么的吧,可他们的演奏大抵都是匠艺式,而更多的挨打者并不能进入“被迫——自觉”这一转变过程,他们皮肉之苦也受得冤枉啊。
【乡音无改】
我这样的表述也说明,机械的反复并不能使得原有的知识或技能得到更新,它必须是在新的信息加入——或是引进新的观念指导、采用新的方法训练——之后,才可能使以往的经验或技能获得进一步的发展。
这样的表述也强调了一点,即音乐教师的教学,实际上只是引导——包括学习效果的鉴定诊断、解决疑难问题的方法介绍——和辅助作用而已。这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外力只能在内因下发生作用”。
【山寂樵叟】
这段简短的“学习概论”很好。首先是提出了学习的目的在于提高自身修养;其次又提出了学习行为的自主性。很多学生恐怕是从小被灌输式的教育误导,面对任何书上的文字,非要老师在课堂上读过、解释过才叫“学”过,因此你下的定义也解决了这个问题:知识的被动灌输,算不上学习,只有自己下过功夫研究的,才是真正意义上的学习。
2012年3月21日 周三
就学习的性质分类,可以分为“能力”的学习和“价值”的学习。前者又可分为“知识”和“技能”两大领域,在自觉意识的层面获得,在非自觉意识[1] 的层面上运用;后者则是“态度”和“情感”的两大领域,这主要是通过非自觉意识层面上渗透和领悟获得的。(https://www.daowen.com)
以下是学习的性质和获得途径的简单示意图:
【山寂樵叟】
但是自从有了院校式的音乐教育之后,“知识”和“技能”的学习就被截然分开了,这样的分类无疑是有着重要意义的,因为通过知性所作的分类教学,可以使各种技术的要领得到系统的抽象总结,也利于学科的发展。上世纪五十年代以来,因为强调学以致用,于是教学改革就把和声、复调、配器、曲式等学科全部砍去,代之以综合教学。而这种改革的结果,混淆了作曲技巧与写作技术的区别,其结果并不如人意,学生一开始就面对着空白的五线纸要写作,简直不知所措,无从下手。
师徒制
然而,分门别类教学的缺点也是毋庸置疑的,学生往往误解为把四大件的每一门都学好,就会作曲了。实际上知性抽象得到的只是表象组合的规律而已,与意象的创作并无关系。学生在四大件中学会的只是技能,而且是智慧技能含量并不高的、某种意义说来更多的是属于知识领域的和动作技能性质的——假如这些声部运行、线条结合之类的技术放到键盘上进行,相信读者就很容易理解了。
可见,艺术作为复杂的精神活动,既需要有学科分门知识得到独立性、系统性的娴熟训练,又需要有各种技术综合运用的训练,诸如怎样安排曲趣、怎样表现情感等等。因此,一个优秀的教育机构应当考虑如何使院校式的音乐教育既能发挥分类学习的长处,又能克服它的短处。
【乡音无改】
对表演系科说来情况可能好些,因为一对一的教学,本身就带有师徒制的性质,知识技能的传授有着综合性的优点。但是问题也是存在的,因为诠释活动往往涉及到许多理论知识,而很多游离在院校之外的教师,在这方面对学生的讲解显得薄弱,而且本身的知识很少得到更新。
【山寂樵叟】
这张图表下方“价值”那一栏,指的是对价值观念的学习。这种学习方式不同于上一栏“能力”,不是通过传授灌输,而是潜移默化中的接受。例如新生看到高班同学抢琴房练琴的风气,看到图书馆里的雅雀无声,就学得了要奋发学习的态度;反之,铺天盖地的大字报卷来,揭发“高贵者最愚蠢”,出尽了教授的洋相,于是学术神圣立刻化为乌有,整整一代学子以为知识无用了。
价值的学习也将在很大程度上起着支配学习中得到的知识、技能的运用,组织知识和技能从事解决难题的探索,以及通过反思,调节自己的行为和改变自己的学习方向。例如和自己导师的接触,学得了该如何检索利用资源,如何整合思考,如何调查分析的治学方法,等等,更重要的是导师为学术发展而投入毕生精力和情感的敬业精神,而这是无法在课堂里学到的。
【乡音无改】
我们以往对“价值”、对“态度”的学习,强调得太少了。
【山寂樵叟】
我想你的这番思考,恐怕就是“音乐学习理念”和我们将要进行的“施教策略”的主要精神了。对学生而言,“学习”强调的是自主性,对教师而言,“教学”强调的是策略性。两者的相互配合,才可很好地完成音乐教学这一复杂的综合工程。
2012年3月22日 周四
关于学习,做教师的任务在于引导,但是面对能力参差不齐的学生,纵有引导智慧——就像你在第一章里提到的那样——也难做啊。
【山寂樵叟】
我说什么来着?哦,我在第一章里指出,一对一的教学就是面对这种情形的最实际的办法。但是我还没有谈到教师在施教方面应有的方针。记不起哪个伟人说过的话了:“没有重点,一事无成。”
【乡音无改】
关于“重点”的说法,如果我是学生,听上去就不会很愉快,“怎么,你们教师就这样把人分成三六九等啊?!”但重点和一般的差异,事实上也确实存在。这是个很令人纠结的事。哪个教师不希望自己手里的学生个个成才呢?但是学生并不是个个能够教出名堂来的啊。
【山寂樵叟】
学生的水平不外两种:
一是具有敏感的听觉能力、远远超过普通人的天才。他们有着自己成长的路。用涅高兹的话来说,教一个有学问的人无疑是在糟蹋他。[2] 因此我们的任务只能是替他打好基础,介绍许多杰作开阔他的视野,他自会从中得到许多不可言传的精神启示,诱发出音乐天性的显露。此外,积极地引荐给大师培养,也是我们可以做的事。
涅高兹
一是根本不知道自己怎会莫名其妙地进入音乐学院来学琴的人。这样的学生是根本不可能教会的。一个听知觉毫无识辨能力的人、一个情感漠然无动于衷的人,我们是不可能让他无中生有的。对这样的学生,恐怕主要的任务是做好音乐常识的普及工作,有朝一日他不得不离开学琴道路的话,至少对于音乐欣赏之道还能略懂一二吧。
【乡音无改】
我明白你的意思了,我们面对的,绝大部分是中等才能的学生。虽然不会是天才,但绝大多数是有潜力的、有可能成为人才的。正因为如此,我们在教学上的努力才有意义。前面已经提到很多可以做的事:着手提高他们的音乐修养,加强理论水平,训练感觉综合协调,在这个基础上,传授智慧技能和动作技能,注意审美个性的塑造。
这样的学生能够取得成功,就是我们执教者的骄傲了。
注释
[1].自觉意识是指主体能分清主观客观、现实与幻想、偶然与必然,并且有了抽象思维的能力,又称为现实意识或成人意识;非自觉意识是指主体尚不能分清上述各种关系和能力,最根本的是不知道自己是谁,没有自我意识,又可称为原始意识或儿童意识。
[2].涅高兹《论钢琴表演艺术》,汪启璋、吴佩华译,人民音乐出版社,第20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