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安宫廷中的音乐
二、临安宫廷中的音乐
北宋灭亡后,宋皇帝被迫南迁临安,重建政权。初期,宫廷乐器、乐章及乐人,或被金人北掳,或流落乡野民间,呈现出一派残破凋零的景象。宋高宗在绍兴十一年(1141)跟金国订立了屈辱的和约以后不久,自以为有了喘息机会,逐步恢复宫廷音乐机构。
宋代的宫廷音乐机构有太乐署、鼓吹署、云韶部、钧容直、东西班、大晟府、教坊乐等。
太乐署隶太常寺,主要掌管郊庙祭享和朝会音乐,是宋代宫廷最主要的音乐机构之一。从史料中看,宋代太常寺虽然不及唐代那样活跃和庞大,但是也在宫廷乐舞管理上起着不小的作用。高宗南渡之后,宫廷雅乐处于散失状态。经过太常寺的不断整伤,才有了一点规模。
鼓吹署亦隶属太常寺,应用范围十分广泛,皇帝出行、大驾卤簿、朝享、大庆、册封、宴会等都有应用。各类鼓吹所用乐人和乐器均有所不同,每个时代的制度亦有不同。如宋初大驾鼓吹,用一千五百三十人;法驾鼓吹,三分减一,用七百六十一人。南宋绍兴年间,鼓吹所用人数甚至多于北宋,“太常前后部振作通用一千八百五十七人”(《宋史》卷一百四十《乐十五》),至孝宗隆兴二年(1164),因兵部上言,才减少鼓吹人数,缩小其规模。
钧容直和东西班即是北宋诸班、诸直的一种,宋太宗太平兴国年间,将钧容直和东西班中晓畅音律的军人组织在一起。《宋史》卷一百八十七《兵志》云:“禁兵者,天子之卫兵也,殿前、侍卫二司总之。其最亲近危从者,号诸班直。”因钧容直和东西班归殿前司管理,其人员是宫廷禁卫军的组成部分,故把它们也看作是宫廷音乐机构。钧容直是军乐的一种,用于御楼观灯、赐酣及奉天书与四宫观等。高宗南渡之后,钧容直的机构也遭到很大破坏。绍兴年间,钧容直旧管四百人。但是到了绍兴三十年(1160),高宗就明令废止了钧容直,人员遣散。
自唐以后,宋、元、明期间传习、管理宫廷俗乐的机构,统称教坊。教坊乐是教坊管理教习演奏的音乐。教坊乐的内容因时因地而有所不同。唐代统治者重燕乐而轻雅乐。因此唐代教坊所管理教习的歌、舞和散乐与太常寺掌管的雅乐不同,与前几代(周至南北朝)宫廷中使用的俗乐也不同。宋代宫廷因袭唐代旧制,教坊主管燕乐,规模庞大。北宋教坊分立为四部:大曲部、法曲部、龟兹部、鼓笛部。各部所用乐器和擅长演奏的曲目均不相同。教坊乐有三种类型,一种是旧曲改编,一种是乐工创作,一种是皇帝自己创作。南宋时称“教坊大乐”为燕乐,以区别于号称“大乐”的俗乐。南宋教坊乐部所用的主要乐器有觱篥、龙笛或笛、笙、箫、琵琶、方响、指板、杖鼓、大鼓等。北宋教坊使用的埙、箎、箜篌、羯鼓等,南宋教坊则不用。自南宋以来,民间音乐迅速发展,宫廷演出越来越多地由民间艺人入宫供奉,教坊乐的规模已趋缩小。
南宋偏安一隅,立足稍稳的统治集团,在陆续恢复各项政治制度的同时,着意进行宫廷音乐制度的重建。在雅乐制度方面,为彰显其政权的合法性与政统的延续性,努力参酌祖宗体制,以期通过尽量规范的雅乐活动,重新振作朝仪,树立新王朝的威权。在燕乐制度方面,南宋宫廷的音乐活动大大加强了与民间音乐的联系,以此来因应经中晚唐以来二百多年的酝酿而日益成熟、丰富起来的俗乐新风格的挑战。太常寺、教坊、教乐所及钧容直等音乐机构及其乐官的设置与运行状况,如实地反映了这一历史面貌。
(一)规模递减的太常寺
北宋末期,原隶大晟府的太常寺太乐署和鼓吹署,随着大晟府的罢撤(宣和七年,1125年)也一并取消,只保留太常卿、少卿等职名。自南宋高宗以来,有关太常寺管理音乐活动的记载,再次见诸文献:绍兴十二年(1142)十一月二十一日,礼部太常寺言:“来年正月十一日,就孟春荐飨日,行朝飨之礼,……合用登歌宫架乐舞,缘见今阙少乐工,欲乞令太常寺条具申请。”[1]诏依。绍兴十有三年(1143)五月……壬戌,太常寺言:“郊祀,仗内鼔吹八百八十四人,今乐部全阙,宜下三司差拨。从之。”(原注:鼓吹用钲鼓、铙角、觱栗、管、笛等。昼在伏(仗)内导驾,夜在警埸奏严。)[2]太常寺在诸寺中地位高于他寺,职掌为宫廷诸项典礼活动中最重要的礼仪之事。而礼乐活动在宫廷礼仪中,尤其是在南宋王朝初创、百废待兴之际,这种活动的及时开展,意味着新的朝仪秩序的正式确立。如以上两则史料所载,郊祀与行禅大礼,太常寺作为主礼机构,其属下的鼓吹乐、雅乐活动,即便是“设而不作”,其整肃纲常、加强王权威仪的传统功能亦能在一定程度上得以彰显。但由于南宋王朝立足未稳,财政拮据无力维持,并且南方士人早已掌握了官僚集团的话语权,礼乐活动的开展方式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这部分士大夫的趣味与主张。因此,既然南方士人主导的礼乐活动的审美取向已经取代了北方士人尊礼文化传统,所以,在以太常寺为首脑机关的宫廷音乐活动中,注重音乐活动的娱乐性、抒情性及实用性,成为新时期统治集团共同的用乐理念。太常寺在名义上管理宫廷礼乐活动,而实际上,太常寺礼乐活动中不单是乐工需要从其他机构借调或从民间招募,就是教习管理制度,也已经散乱不堪,无法以系统、规律的方式开展音乐活动了。在这情形下,宫廷音乐活动的开展必然是以即用即设的临时性质为主,其表演内容必然是以新兴的民间音乐为主、以传统的典礼雅乐为辅。所以,对统治集团来说,继续维持一个规模庞大、以礼乐活动为主导职能的音乐机构,已经显得很不必要了。这正是南宋太常寺规模大幅度缩减的内在原因。而与太常寺的机构缩减、地位下降的态势相对照,南宋宫廷教坊系音乐机构则扮演了更为重要的角色,逐渐在整个宫廷音乐活动的管理过程中占据了主导的位置。(https://www.daowen.com)
(二)教坊乐在宫廷音乐中占主导地位
宋代教坊在北宋时期曾先后隶属宣徽院、太常寺、大晟府三个机构管理,伴随着其所属关系的变化,教坊及北宋末的教乐所,逐步在宫廷音乐活动中发挥着越来越显著的组织、管理作用。因为时局的动荡,南宋教坊于高宗建炎初(约1127)被裁撤,但稍后又于绍兴十四年(1144)再置,最终于绍兴三十一年(1161)再次裁撤。但在绍兴十四年到绍兴三十一年的十七年间,教坊机构,仿照宋朝初创时之设置,仍然颇具规模。宋高宗时期教坊的组成人员,主要有:乐官使、副使、都色长、色长、都部头、部头、副部头七种,另有长行四百人,共计四百一十六人。乐艺色目人:二十类共计四百八十六人。应奉诸色人:其中包括嗽球军一百零八人,百戏军一百人,队舞若干等。以上合计约一千二百余人,可见,当时教坊的规模还是不小的。至于《宋史·乐志》所云“绍兴十四年复置,凡乐工四百六十人”一语,所指当为“乐艺色目人”,而并非当时教坊全体人员之数。到南宋绍兴末年以来,在宫廷音乐机构整体上缩减的背景下,教坊的规模也得到了精简,宫廷音乐活动的临时性仍在增强。在这种情形下,教乐所因为具有所属关系简单而职能灵活的优势,因而在教坊被裁撤之后,取代其职能,根据宫廷音乐活动的需要,随机从民间差派、招募旧属衙前乐人或街头艺人入宫表演。自从教乐所取代教坊职能之后,尽管教坊的机构实体已经消亡,但其名号及影响依然存在。所以,从孝宗朝开始当教坊原有的宴乐教习职能被教乐所继承后,此时的教乐所尽管已是宫廷音乐活动的主要管理部门,但有时也被冠以“教坊”的名号。这个“名实不副”的情况,反而进一步明确了教坊与教乐所的亲缘关系。所以,自从南宋教坊裁撤后,教乐所已经俨然是宫廷音乐活动的枢纽机关,这个本来曾与教坊同时执掌类似音乐事务的附庸式机构,终于一跃而成为独当一面的新的音乐活动管理机关。因此,南宋绍兴后教乐所的乐官设置,显然是模拟教坊而来。由此,周密在《武林旧事》中记载的“乾淳教坊乐部”,并非真正意义上的“教坊”,因为到乾道、淳熙时,教坊早已撤消,此处之“教坊”,实际上不过是教乐所的代称而已。
所以说,南宋宫廷音乐活动中,无论是初期短暂成立的教坊,还是绍兴末年以来作为枢纽机关长期行使音乐活动管理权限的教乐所,借助其与民间音乐的联系更为直接的优势,终于全面超越太常寺,在宫廷音乐活动中扮演了较之北宋时期更加举足轻重的角色。
(三)钧容直与东西班职能的短暂扩张
钧容直与东西班同为宋代重要的禁军音乐机构,但自北宋元丰改制(1080-1082)以来,东西班作为卤簿鼓吹机构,在文献中再未见音乐活动的记载。或许是因为钧容直既有卤簿音乐功能,又有宴乐功能,宫廷出于音乐制度上的简化,遂将钧容直与东西班的卤簿音乐职能合并于钧容直一处。此外,南宋时,民间音乐更趋丰富发达,宫廷对于民间俗乐的兴趣与需求也更胜以往,但教乐所职掌的音乐种类,主要是从民间临时取用,因此,钧容直既是禁军组织又是音乐机构的双重身份,或许正是其能够在南宋宫廷音乐活动中继续发挥作用的重要原因。如《宋会要辑稿》所载:绍兴十三年(1143),郊祀大礼应奉人数止用乐正四人,登歌乐工四十八人,宫架乐工一百八十二人,共用二百三十四人。将见管岁中常祀乐正并登歌、宫架乐工、二舞及守阙乐工一百七十三人拨见应奉。如有阙少人数,乞从本寺拘收曾经应奉乐工充,若或不足,乞行召募。一将本寺额管二舞并拨充宫架乐工祗应外,见阙文郎六十四人,武郎六十四人,管押色长二人,引舞四人,共用一百三十四人,更不招置。欲乞依祖宗旧制下教坊借差诸部乐人充揖。由此可见,在绍兴十三年教坊尚未复置时,宫廷所用郊祀典礼雅乐,尚从另外的机构调拨。其中所载“教坊”,当系指临安府衙前乐营。因为宋代各州府均有称为“衙前乐”的机构,其功能与宫廷教坊颇有类似,因而,此处称临安府衙前乐为“教坊”,亦极有可能。值得注意的是,上述史料中载有当宫廷郊祀典礼雅乐乐工人数不足时,居然也从钧容直差调乐人应奉。因此,南宋初之钧容直,又具有参与雅乐演奏活动的职能当无疑义。只是,当宫廷对礼乐活动的需求逐渐让位于娱乐性质的民间俗乐表演活动时,钧容直这一“准礼乐机构”的职能扩张,不过是宫廷偶尔为之的礼乐活动管理的权宜之计,注定只能是暂时性质。
在宫廷音乐机构普遍减缩的情况下,南宋初钧容直较之北宋时期四百人的规模,已大大缩小,仅有不到百人而已:(绍兴九年三月乙亥,即1139年)诏增补殿前司钧容直乐工,以二百人为额。旧钧容直四百人,至是存者七十余人。既而上闻其召募扰民,第命据见管人数存留而已。钧容直在南宋初宫廷音乐活动的管理中,曾经具有与教坊、教乐所同等重要的作用。唯一的区别是,钧容直代为行使的太常寺那部分职能,随着太常寺地位的下降而逐渐淡化,而教坊及教乐所先后行使的职能,却能代表一种新型的、兼备礼乐、军乐、燕乐表演性质的音乐活动管理方式。这使得钧容直的旧有职能可以被完全取代,从而使这一机构变得多余起来。在宫廷音乐机构普遍缩减的情况下,钧容直的撤销成为必然。
综上,南宋以来,宫廷音乐机构发生了重大的转变,大致归纳起来,表现为:其一、宫廷音乐机构全面缩减;其二、从事雅乐、燕乐表演的乐人,往往在钧容直、教坊等数种机构中互相调派,临时取用;其三、北宋已有之教乐所,至南宋时,逐步、完全取代了教坊既有的职能,随时从民间差派或招募乐人入宫培训、表演,从而使宫廷音乐活动空前地加强了与民间音乐的联系;其四、由于与禁军机关的特殊关系,钧容直的多种音乐职能无法悉数与民间音乐发生联系,终于被教坊及教乐所淡化并取代,成为南宋初期绍兴年间完全裁撤的音乐机构。在上述这些过程中,我们既看到了统治集团精简机构,应对时局变动的主观意图,也发现了民间音乐活动的勃兴对宫廷音乐活动管理制度的极大冲击。在这两种主客观因素的作用下,南宋宫廷音乐日益成为一种“走下神坛、融入民间”的新的音乐活动类型,最终促成了南宋时期宫廷与民间音乐文化的全面流动。
注 释
[1].[清]徐松:《宋会要辑稿》职官二二之二六(第三册),中华书局,1957:2873。
[2].[宋]李心传:《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巻一百四十九(第九册),商务印书馆,1937:23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