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RG与DIP产生的背景与特点
2026年01月15日
二、DRG与DIP产生的背景与特点
医保支付的关键是价格,因此支付方式改革本质上是价格改革,要对医疗服务的计价单位、付费标准、支付时间和质量标准等进行改革。按病种付费是把传统的以医疗服务项目为计价单位的按项目支付转向以病种为计价单位的按病种支付。
20世纪60年代,美国经济学家肯尼斯·阿罗以随机均值定价模式积极探索病种组合(case-mix)作为风险调整方法提高医疗服务可比性、确定资源配置的标准,随后产生了诸多类型的病种组合方法,其中使用最为广泛的是“诊断相关分组(DRG)”。DRG的基本思路是把疾病诊断与治疗方式归类组合,将病情复杂程度相近、医疗服务负荷强度相当的病例纳入同一组别,并以此作为一次疾病发作并接受治疗的服务支付单元。
进入大数据时代,DIP(big data diagnosis-intervention packet)即以大数据技术改变样本推算总体的仿真、预测乃至精算模式,利用真实、全量数据客观还原病种变化的现实。通过对疾病共性特征乃至个性变化规律的发现,建立针对医疗服务的“度量衡”体系,是对传统按病种付费的理论延伸及方法创新,能在尽可能少人为干预的前提下,符合医学科学技术的精准诊断,精准治疗多样性的变量要求,更为精准地拟合成本、测算定价,形成对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的重要技术支撑。
DRG和DIP作为目前国家两种最主要的按病种付费方式,尽管其本质上都是病例组合(case-mix)的具体形式,但在核心理念、分组原则等细节上也存在诸多不同,各有优势和不足。两者的主要差异如表7-1所示。(https://www.daowen.com)
表7-1 DRG与DIP比较

续 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