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 言

前 言

中国古代医药工作者通过长达数千年的临床实践,梳理分析了药物与食物、药疗与食疗(食养)的关系,总结了辨证施治与药食协同作用的理论体系,并运用传统中医基础理论,诠释了人体病理情况下的“集群”失衡态,以天人合一的哲学观,反映慢性病、传染病、地方病、环境职业病等重大流行性疾病防治的整体观与辨证施治思想。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提出,要推进健康中国建设,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而大健康新浪潮下的药食同源,不仅能够促进中国健康产业的高质量发展,更是促进民族文化传承事业,将中医药的影响力推向世界的重要窗口。食药物质的概念则恰如其时地进入了人们的生活。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2021年11月发布的《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目录管理规定》通知规定,所谓食药物质是指传统作为食品,且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的物质。纳入食药物质目录的物质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 有传统上作为食品食用的习惯; (二) 已经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 (三) 安全性评估未发现食品安全问题; (四) 符合中药材资源保护、野生动植物保护、生态保护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并规定,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将会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制定、公布食药物质目录,并对目录实施动态管理。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结合当地情况,可以向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提出修订或增补食药物质目录的建议,实现目录的动态管理。同时也明确,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作为食品生产经营时,其标签、说明书、广告、宣传信息等不得含有虚假宣传内容,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效。

我国传统饮食文化中,有不少中药材作为食材在民间长期广泛食用,俗称“药食同源”食品。国内外大量研究证实,食品不仅可以提供必需的营养和能量,还可以预防或改善一些慢性疾病。以食药物质为原料加工制备的保健类或普通食品,兼具食品营养和中药保健功能,对有效降低人群的潜在致病风险、预防慢性病和亚健康,具有显著的临床价值。传统“药食同源”食品如果要走向世界,需符合现代食品学、营养学等理论及国际法律法规及标准要求,必须建立完善的管理措施。当前,随着我国社会经济改革发展的不断深入,进一步加快完善食药物质目录管理工作,对助力我国传统中医药学创新发展,提高人民生活质量和健康水平,和全面推进健康中国建设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客观上,食药物质的概念是由我国首次提出的,并且区别于传统医学领域的药食同源,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但目前,食药物质的概念除了相关专业领域里有所交流外,社会上其他人群的知晓度还不够高,不少科研院所、工厂企业以及农业、商业机构等也还不够熟悉,这些对于食药物质进一步开发利用和推广存在不少弊端。为了进一步扩大食药物质概念的推广宣传,提高社会认知程度,更好地服务地方经济、服务民生健康,迫切需要把散落在各个文件中的食药物质汇总起来,方便查询和利用。为此,本书编者结合国家《食品安全法》及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2021年11月颁发的《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目录管理规定》,以及《国民营养计划(2019—2030年)》关于加快“进一步完善我国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品名单”和“筛选一批具有一定使用历史和实证依据的传统食材和配伍”步伐的要求,结合实际,搜集整理了目前国家正式公开发布的食药物质目录,并将国家推进试点的一些食药物质品种也一并录入(文中已标注),对指导日常生活、健康保健、学习科研及生产消费等均具有积极意义,为我国进一步推广宣传和发展完善食药物质目录管理工作提供参考。

需要说明的是,对于当前一些已经被国家批准并公开公告作为新食品原料(新资源食品)或普通食品管理的物质,有些虽然载录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但在未被国家正式确认纳入食药物质目录的情况下,本书暂未对其收录介绍。

由于不可避免的客观原因,本书的编写必然还存在一定的局限性。今后,随着国家对食药物质目录管理工作的不断发展和深入推进,必将调整更多的食药物质,编者也将密切关注,及时更新。在此,恳请读者不吝批评指正!

本书的编写出版由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新中国成立以来重大流行性疾病防治研究”(21 JZD039)提供支持与学术支撑,在此致以衷心的感谢!

编者

2023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