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BL/CBL教学法在法医临床学教学中的意义
法医临床学(forensic clinical medicine)是指运用法医学和临床医学知识、技能及其他自然科学技术研究并解决法律上有关活体医学问题的一门应用型学科。活体损伤鉴定不仅涉及多个领域的临床专业知识,还需要甄别诈病、诈伤、造作病、造作伤、新鲜与陈旧损伤等特殊情况,并了解社会学、人类学及法律知识,对学生的综合能力要求较高。目前,国内大部分院校的法医临床学教学均选择统编教材,在有限的课时内仍以传统课堂教学模式为主,学生完成课程学习后遇到实际案件仍然不会独立处理。
随着PBL/CBL教学法在临床医学教学领域的推广,国内部分院校积极开展了基于活体损伤鉴定案例和问题为中心的教学尝试,发现法医临床学的专业特点可以很好地契合“以案例为导向”和“以学生为中心”的教学理念,具体表现如下。①目的性更明确。通过一个或几个独特、典型的鉴定案例,让学生在案例的阅读、思考、分析、讨论过程中,建立起一套完整的、适合自己的活体损伤鉴定的逻辑思维方式,提高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②客观真实性。教学筛选的案例所描述的伤情基本上都是真实的,更加贴近实战,学生对实际鉴定工作的需求能更真切地了解,能根据自己所学的知识,得出相应的结论,能获得更真实的鉴定体验。③综合性更强。不仅案例比一般的举例内涵丰富,对案例的分析、解决过程也较为复杂。学生不仅需要具备基本的理论知识,而且应具有权衡不同标准条款、确认选择条款的能力。④启发性深刻。案例教学时学生得出的鉴定意见无论是否正确,均能启发学生独立自主地去思考、探索,注重培养学生独立思考、解决问题的能力。⑤实践性突出。学生在小组学习时接触到的大量的活体损伤鉴定的实际问题,能够凸显鉴定各环节可能存在的问题及应对方法,促进教材中的理论知识向鉴定实践的转化。⑥能更好地发挥学生的主体性。学生在教师的指导下,变换角色,学生模拟为未来的鉴定人,能更好地体验参与活体损伤鉴定的意义,强化责任意识。⑦提高教学的互动性。在教学过程中教师与学生、学生与学生之间密切的互动交往,有利于学生相互合作和借鉴,针对自己在活体损伤鉴定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加以完善。(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