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BL/CBL教学法的效果评价
2026年03月11日
第三节 PBL/CBL教学法的效果评价
效果评价是开展PBL/CBL教学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虽然同样要根据课程要求和具体的教学目标进行评价,但与传统教学的评价方法有着明显区别,一般从五个方面加以考察:基础知识储备(占20%)、学习态度(占10%)、能力提高(占40%)、合作情况(占20%)及专业素质(占10%)。评价方法包括书面考试、问卷调查法、访谈法、作业法、档案记录法、操作考试、书面报告等。目前多元化评价逐渐成为新趋势,有助于教师关注教学过程的评价,更能反映学生的实际能力。
开展法医临床学PBL/CBL教学实践,学生应有一定的基础知识储备,如完成了基础医学和临床医学相关课程的学习,掌握了常见损伤与疾病的致病机理和临床规律等方面的基础知识,熟悉网络检索操作及多媒体课件制作,对损伤、伤残的法医学标准有所了解。基础知识储备的评价主要通过书面考试或口头汇报进行。学生的学习态度可通过表1-1进行量化。评价学生的能力可通过表1-2进行量化。学生的合作情况可以从合作态度、任务完成情况、配合、交流、任务分工五个方面综合进行评价;专业素质主要从职业态度、恪职尽责、自主自律三个方面进行评价,具体见表1-3和表1-4。
表1-1 学习态度评价量表
表1-2 能力提高评价量表
续表
表1-3 合作情况评价量表
表1-4 专业素质评价量表
续表
(刘子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