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毕业生就业质量现状
(一)大学毕业生就业质量研究现状
就业质量水平评价研究成果,国外研究人员已经形成三个重大结论[32],分别是:在工作层面建立了就业质量评价体系;在国家层面形成了就业质量整体评估框架;在行业层面开发了工作岗位质量评价指标——“就业质量指数”(见表3-1)。
表3-1 国外就业质量水平评价研究层次分析

以“大学生就业质量”为主题,在CNKI上共检索到1449篇文献,时间跨度为2004年至2019年。在国内学者提出的文献中,涉及的就业质量水平评价体系更倾向于选择客观指标和微观指标,针对劳动者主观感受的评价不足,从国家、地区或行业的角度评价也不足。这些研究存在弊端,不利于全方位地探索和把握我国劳动者的就业质量总体水平,片面的研究结论不能转化为推动我国就业质量提升的宏观经济政策和措施。对高质量就业水平的评价,要面向高质量就业群体,在考虑劳动者主观感受的同时,又要利用政策工具加以改善,那么至少包括三个维度(见表3-2)。
表3-2 国内大学生就业质量评价研究的三个维度

通过概括总结发现,对于大学生就业质量的定义目前没有定论,对其概念和内涵的界定不统一,涵盖的评价要素在不同的视角有不同的认识,研究方向不一致;对大学生就业质量的研究偏重于理论探讨,实证研究的文章较少;对于劳动者本人的职场适应能力及就业质量的相关要素研究不足,对就业质量产生环境的评价较多,对大学毕业生就业情况及能力提升的关注不够深入,宏观研究多,微观研究少,对就业质量的研究不够细致。多从微观视角出发,关注大学毕业生群体,深入研究大学生的生理和心理特点,对构建合理的劳动力市场,建立和谐的劳动关系,引导学生进行职业生涯规划教育,建立健全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体系,加强就业创业政策的实施和创业者群体的指导都有重要的现实意义[33]。
(二)大学毕业生就业质量现状
大学生就业质量受到政府、社会、高校和个体状况的制约,就业质量的提升不仅关系个人的发展,而且为政府政策出台、社会劳资关系和谐和高校人才培养提供参考,是毕业生就业活动全员努力实现的目标。首次入职的职场活动和体验以及对工作岗位的理解更加透彻,就业质量的提升和选择也就更加理智。本书中,大学生就业质量选取了就业机会、劳动保障、薪酬水平和就业满度、就业发展等五个方面重点考虑。
1.从就业机会看,就业率保持高增长
就业率主要以高校毕业生就业率和供需比例作为主要衡量指标。国家重视,党和国家把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始终放在重要位置,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水平稳定增长。2014年以来,我国就业创业工作全面展开,国家层面把对创业工作的要求提到新的高度,就业创业人数呈现出“双增长”的良好态势,毕业生初次就业率超过70%。数据显示,高校大学生毕业工作半年后的就业率分别为:2018届为92.6%,2017届为92.3%,2016届为91.6%,2015届为91.7%,2014届为92.1%。大学毕业生就业区域和产业分布趋于理性,逐渐合理。毕业后半年内,大学生从事生产岗位的人员比例最小,第一产业就业人员较少,随着新经济、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第三产业内部结构持续改善,可以容纳更多高校毕业生就业,毕业生求职过程中面临更多选择,获得的就业机会更多(见表3-3)。(https://www.daowen.com)
表3-3 毕业生获得就业机会数量统计表

资料来源:2018年,麦可思研究院发布《中国大学生就业报告(就业蓝皮书)》
2.从劳动保障看,劳动者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劳动合同制度逐步规范
国家法规及企业制度为大学毕业生提供劳动保障,包括三个方面的主要内容:权益保障到位、劳资关系和谐、就业创业政策渠道明晰。《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的出台对劳动者合法权益有效保障起到积极作用,与就业质量的提升正相关。从劳动关系看,建立健全企业单位的组织机构,成立工会、党支部等党群组织,促进企业用工规范。社会工作环境更加制度化、人性化,劳动保障体系建立健全,劳动保障监督机制执行到位,妇女、儿童等弱势群体有专门的立法保护,减少就业歧视,劳动市场环境更加和谐。党和国家更加重视和关注大学毕业生高质量就业情况,出台的一系列就业创业优惠政策,为大学生就业创业提供有力支撑和发展平台,促进了大学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顺利开展,提升了就业质量。
3.从就业满意度看,多次就业的比例较大,就业稳定性不高
就业满意度包括毕业生个人满意度和单位工作满意度[34]。毕业生个人满意度是指毕业生对所从事工作的总体满意程度。用人单位满意度是指单位对所招聘的大学毕业生在实际工作中的表现的满意程度。受人职匹配、待遇要求、就业预期等诸多因素影响,初次就业学生对所属工作的满意度偏低。毕业生对就业现状不满意的主要原因是“收入低”(64%)、“发展空间不够”(54%)。2018届大学毕业生工作与职业期待的吻合度为49%,在本科院校中,“双一流”院校2017届毕业生工作与职业期待的吻合度为48%,非“双一流”本科院校2018届毕业生工作与职业期待的吻合度为53%。本科和高职高专院校2018届毕业生毕业半年内的离职率分别为23%和42%。在本科院校中,“双一流”院校2018届毕业生毕业半年内的离职率为13%,非“双一流”本科院校2018届毕业生毕业半年内的离职率为25%。2018届大学毕业生的就业满意度为67%。
4.从薪酬水平来看,初次就业的起薪呈隐性下降
我国薪酬总体水平逐年提高,2018届大学生的初始月薪平均在4317元,比2017届的3988元增长了329元。其中,本科院校2018届毕业生的月收入为4774元,高职高专院校2018届毕业生的月收入为3860元。毕业半年后,在本科院校中,“双一流”院校毕业生月收入达到5691元,非“双一流”本科院校毕业生的月收入为4590元,薪酬水平呈现连续上升趋势。月薪绝对值有了较大提升,但是从总体来看,把大学生的薪酬水平放到经济大环境下进行对比发现,受到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和不断上涨的物价水平等因素的影响,大学毕业生起步薪酬水平实际上有所滑坡。
5.从就业发展来看,就业的地域、城乡、行业分布不平衡,专业对口率较低
大学毕业生的首选城市仍然集中在北京、上海、广州、深圳,其次为江苏、浙江两省。大学毕业生在初次就业选择时,由于主体思想准备不足,同时受到招聘市场的猛烈冲击,存在先入为主的就业选择偏差。在择业时,不考虑专业对口情况及岗位的适配度,凭第一印象和较为强烈的个人爱好进行盲目选择。还有部分大学生在就业过程中,不同程度地存在焦虑、盲目的情况,有从众心理,受到先就业再择业的思想影响,频频择业,却难以长远。还存在“慢就业”现象。2019年报名参加研究生考试的人数达到290万,比2018年报考人数增长近20%,对其考研动机进行调查显示,就业压力大排在首位,一旦就业形势趋紧,大部分学生会选择保守的慢就业或是稳定的体制内就业,不考虑个性化的发展需求,存在就业质量提升的隐患[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