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说撼岳家军难
中国古代有五支最强大的军队,其中一支就是岳飞率领的岳家军。宋朝时期,积弱的宋政权屡屡被金国军队所败。然而,当他们打到淮河时,遇上了岳飞。岳飞并没有使用冷兵器时代对付游牧民族最好的武器——弓弩,而是针对善于骑射的金国军队,采取了更加有效的战法——砍马腿。砍马腿战法是这样的:双方交战后,士兵们一手拿砍马刀,一手拿盾牌,朝着敌人的骑兵冲过去,专砍马腿,马一倒,敌兵摔下来,紧接着补上一刀,骑兵立即气绝毙命。
然而,砍马腿战法有很大的危险。因为骑兵的机动性与冲撞力远大于步兵,稍微一疏忽就会被敌人的骑兵冲倒,被马乱踏而死。而一旦被敌军骑兵冲得阵形大乱,必败无疑。所以,这个战法最基本的要求有两个:严明的纪律与无畏的勇气。恰恰这正是岳家军的强项。
岳飞是一个非常会带兵、会用兵的高级将领。宋代名将宗泽大岳飞四十三岁,他在1128年去世那年,看到年仅二十五岁的青年军官岳飞率领的军队,不禁夸奖说:“勇智才艺,古良将不能过。”(《宋史·岳飞传》)岳飞治军有六大特点:贵精不贵多;谨训习;赏罚公正;号令严明;严肃纪律;同甘苦。这些思想都通过纪律与制度条文、训练与战斗章程固定下来,如有违反,定惩不饶。
比如,他规定军事训练要从实战出发,打仗时身上有多重的装备,训练时就必须带着多重的装备,不得有半点作假与偏差。一次,他的儿子岳云全身披挂重重的铠甲,率军在驻扎地刻苦操练,那天的训练科目是从斜坡上疾驰而下,以提高复杂地形条件下的作战能力。不料,岳云一个细小的动作不到位,骑马从斜坡上疾驰而下时,坐骑跌倒了。按纪律要求,军官动作不到位,出现偏差,必须抽二十鞭。这个场景恰恰被正在训练场指导将士训练的岳飞看到,他立即命令将岳云绑在柱子上,抽了二十鞭。
岳家军规定任何人不得拿百姓一草一木,偏偏有一个士卒拿了老百姓的一缕麻捆草,岳飞闻知后,立即下令将他斩首示众。严明的军纪,使得他的军队不敢侵扰百姓的一点利益。岳家军夜里宁可露天睡觉,也不敢进入民房休息,即便百姓主动打开房门请他们进屋,将士们谁也不敢进去。岳家军的口号是:“冻死不拆屋,饿死不掳掠。”(https://www.daowen.com)
正是有了这些,岳家军才采用了最危险的砍马腿的战法,屡屡败敌,打得金国官兵一提岳飞的名字就害怕,后来竟然在金国流传这样一句话:“撼山易,撼岳家军难!”
金国之所以对岳家军有这样的评价,原因之一在于岳家军的“保法”作用。而“保法”则与“修道”相对应,是孙子关于在战争前要做好政治准备的另外一个重要主张。
什么是保法?保法,就是指建立起有效的法律与法规,包括纪律与规章制度。
要做到与做好“保法”,就必须完备制度,这是由于“法”的预防性特点决定的。凡是与法律或纪律有关的制度或规定,都是预防某种现象的发生而预先制定的一些措施,不能等事情发生了再“临时抱佛脚”,匆忙制定法律或纪律。如果用中国的一句俗话就是:丑话说在前面。所以要说的丑话,都要说到事情发生以前,荀子说不能“不教而诛”,法律或纪律制定好了,再公布出去,让所有的人都知道什么应该干,什么不应该干。不该干的,干了一次,可能连弥补的机会都没有。别让人家说:我不知道呀!这次知道了,下不为例吧。
要做到或做好“保法”,就必须按章办事,依法而行,这是由于“法”的强制性特点决定的。凡是与法或纪律有关的制度或规定,都是硬性的,必须遵守。法律或规章制度是不是有效,不仅在于其是否完善,更重要的是在于其是否有人执行。法律或规章制度一旦公布,即铁面无私,警察抓他爹,公事公办,执法不能有弹性。大家都知道,水烧热到一百度才是开水,九十九度都不行。如果用这个借喻,九十九度是“丑话说在前面”,最后一度就是“执行”,没有最后这一度,原来那九十九度等于没用。明朝政治家张居正有句话说得好:“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不难于听言,而难于言之必效。”因此,赏罚分明是做好“保法”的重要体现。打仗最为重要的是官兵团结一致,如果能够赏罚分明,定会如同孙子所说:“犯三军之众,若使一人。”(《孙子兵法·九地篇》)孙子自己就是一个严明纪律、赏罚分明的践行者,大家都非常熟悉的“吴宫教战”的故事,就是明证。如果那两个始终拿军法当儿戏、不听指挥官号令的妃子不受到严惩,其余那一百八十个宫女还能像“若使一人”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