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讲演集(续)

社会主义讲演集(续)

煮尘


第四章 社会主义之派别

(略)

第五章 社会主义之历史

按以上二章,述社会主义之源流与派别,惟自十八、十九世纪以来,社会主义之学说,已弥蔓世界,纷纭错杂,流派繁多,非区区两星期之时日,所能详述,嗣当悉心研索,再以问世,今先出下章,然读者欲知社会主义之窾要,下章实尤急于前二章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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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社会主义与人群各学之关系

社会主义之名称之理解,既如前述,兹更以社会主义,与人群各学,比较解释之,而社会主义之真相,乃愈易明了,述之如下。

社会主义与社会学 凡普通各种之团体,皆可称为社会,如业耕者称农业社会,作工者称工业社会,经商者称商业社会,小之自二三人之集合,大之至全世界之人类,亦莫不可统称之为社会。即如国家之为物,在表面观之,似与社会,可分而为二,然国家亦由人民之集合,为政治法律所组成,亦不过社会中之一种团体,亦可名之为政治社会,或治制社会。合种种社会之经过,而研究其组成,及变迁进化之由,谓之社会学。因现社会种种之不善,凡所谓政治法律风俗道德者,皆不能满足人类之欲望,维持社会之安宁,探索人道之正义。于是近世学者,别具一种远大之眼光,从社会上根本解决之,特立一方法,以谋改造一完善之新社会,谓之社会主义。今更以浅例譬喻之,社会比之一屋,社会学者,考察此屋之原始,及造屋之方法,其所需之砖瓦几何,木材几何,人工几何,初民时代,屋之制作,如何原起,如何简单,如何粗陋,其后如何变迁,如何进化是也;社会主义者,虽亦当知此屋之构造变迁情形,而其主旨,则因是屋之未能完善,乃别出新法,从种种方面观察研究之,以改造一屋,如何宜于卫生?如何便于适用?如何易于交通?而人之居是屋者,使皆得圆满快乐之便利者也。

社会主义与经济学 经济学之与社会主义,历有密切相通之关系,且其所创道,往往有足为社会主义之先导者,如英国经济学大家,斯密亚丹氏言:“大利所存,必在两益,损人利己非也,损己利人亦非。”此语垂为千古名言,社会主义,以社会为主体,凡百主张,皆以为社会,然社会者,个人所集合也,社会利矣,而在社会中之个人,焉有不利,此即大利两益之微旨。其所谓己,即可以指个人,人即可以指社会也。此外历来经济学大家之说,有关于社会主义,可以互相发明者尤多,如社会主义,以土地归公,为第一入手办法,而备价收买土地之说,自约翰穆勒创之。盖研究经济,而欲期人类之进化者,其眼光所到。自有与社会主义家之主张,有不期然而暗合者,若夫经济学之性质与变迁,亦与社会学,同一比例。

社会主义与政治学 政治学者,以国家为前提,举社会上种种设施,悉支配于国家权力之下,时或不惜牺牲一部份人之利益生命以迁就之,其手段以明刑治兵为最要之条件,谓政治之权力,足以维持社会之安宁,然设施偶有不当,往往召纷争扰乱之惨剧。社会主义则不然,以普及教育,增进实业为要件,以满足欲望为目的,以实行共产为究竟。使社会主义而果实行,国家政府,即废弃之,亦无害于社会之安宁,而兵队与刑法,自为不必要之长物矣。此社会主义之精神,而决非政治学者,与政党政客,所能梦见者也。

社会主义与道德学 道德者,为人类交际上和平手段之一条件。然处组织未善之社会,人类之交际,往往相遇以权力,相欺以诈伪,决不能尽施之以道德。虽经道德学者之研究论议,圣贤人宗教家之诰命戒丁宁,而欲人类俱怀道德之观念,势实有所不能,于是诈伪阴险之事兴,奸焚杀掠之案出,执政者,不得不以刑法济之,此历来社会之状况也。至社会主义实行,人类之交际,乃自能悉趋于道德,而无有奸诈权力奸其间。是何也?因无所用其奸诈与权力也,因人类所用奸诈权力而所欲得之目的物,早已抉而去之。人类交际之时,非用亲爱之道德,不能得愉快之结果也。是故举世所编,所谓修身之书,伦理之学,圣贤之经传,儒释之语录,虽累千万言,汗牛充栋,临以专制君主之威权,颁之学官,重以严父明师之督责,施之家塾,而人类之不道德如故也。呜呼!不明社会主义,不行社会主义,徒曰“道德,道德”,吾未见人类之真有道德,不过反使阴险奸诈之辈,借道德二字,以欺世而盗名。究于社会何补哉?吾故曰:道德学,不根据于人类天性,不解决于社会主义,皆不揣其本而齐其末,有此伪道德,反不如无之之为愈也,研究道德学者其三索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