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会大学的发展
(一)高等教育的萌芽
传教士办理中学的目的决不止于中等教育,而是要把它发展成为高等教育,只是由于中国当时还没有中等教育,直接发展高等教育无异于缘木求鱼,传教士们才从基础教育做起。因此,这段时间建立的中学无一例外地被称为“学院”(college),而不是“中学”(high school)。传教士们之所以热衷于发展高等教育,是因为他们认识到谁掌握了高等教育,谁就可能输送更多的人才到社会各关键部门,从而影响和领导中国发展的潮流与方向,也就可能控制中国的前途与未来。如狄考文所说:“在任何社会里,凡是受过高等教育的人,必然是具有影响的人。他们可以支配着社会的情感和意见。对传教士来说,给一个人施以完整的教育,那个人在他一生中就会发挥一个受过高等教育的人的巨大影响,其效果要比那些半打以上受过普通教育的人好得多。具有高等教育的人像一支发光的蜡烛,未受教育的人将跟着他的光走,比起大多数异教国家来,中国的情况更是如此。”[63]上海圣约翰学院校长卜舫济表述得也很清楚:“我们的学校和大学就是设在中国的西点军校……当被问到在中国的传教事业的力量来源从何处可最清楚看到时,让我们不单单指出在中国只有一小队英勇的本地的和外国的福音传道人,而且还要指出我们的教育机关正在训练着未来的领袖和司令官,他们在将来要对中国同胞施加最巨大和最有力的影响。”[64]
基于此种认识,传教士们纷纷把办得较好的中学改制为大学。这一时期改制为大学的比较著名的学校有:登州文会馆,1882年美国长老会追认其为大学,至1902年与青州广德书院合并,在山东潍县重新建校,称广文大学。上海圣约翰书院,1879年由上海培雅书院和度恩书院合并而成,1892年初次招收了3名大学生,3年后毕业,是为该校高等教育之始。广州岭南大学前身,曾于1893年由格致书院和培英书院合并,在纽约大学董事部立案。[65]北京汇文大学,1890年由北京卫理学堂改称,后华北协和神学堂、华北协和女子大学并入,仍称汇文大学。苏州东吴大学,1900年由苏州博习书院、宫巷书院和上海中西书院合并而成,1901年正式招生。
早期的教会高等教育,由于是初创,虽有教会的特许让在华传教士独立行使一定的职权,也有西方大学可作为中国教会学校的模本,但在实践过程中,由于中国教育基础的薄弱,中西文化的较大差异,专任教职人员的匮乏等,所以,早期的教会大学人数少、质量差、不系统不完善成为势所必然,在制度方面多是中学管理的延续,只有个别课目达到了大学教育程度。因而,有人对此作出深中肯綮的评价:“开始的时候,多数书院并没有超过美国的中学。每个学校也仿照美国的办法附设有预科,有时一直往下延续到小学的几个年级。有的虽起名叫做大学,但这种称号与其说是事实的描写,倒不如说是一种雄心壮志和宏伟希望的表现。”[66]
(二)高等教育体系的形成与完善
教会高等教育体系的形成在20世纪初,这与当时的社会背景和教会学校自身发展的规律极有关涉。
义和团运动是19世纪末最后一次轰轰烈烈的农民运动,其盲目排外的倾向固然表现了农民运动目光狭隘的一面,但也反映出中国传统文化中对西方文化的隔膜和拒斥,折射出中国人民团结御侮的强大力量。虽然它最终被中外反动力量联合绞杀了,却使西方列强认识到把中国变成完全的殖民地是不可能的。为有效控制中国,必须迅速培植在华统治力量,“以华人治华”是传教士向西方侵略者提供的又一侵略方案。为达此目的,发展高等教育、培养有社会影响力的中国高级信徒成为这一时期的首要目标。教会大学正是在此背景下迅速发展起来的。
产生教会大学的另一原因,是学校教育自身发展的规律导致了大学教育的产生。事物的发展总是由低级向高级运动变化发展,教会学校也是如此。教会教育从初等教育开始,随着这部分受教育人数的增多,中等教育开始发展起来,而中等教育发达到一定程度后,高等教育的产生也就成为势所必然。况且,有些教会中学的建立原本就是为大学做准备的,这些中学多成为大学的预科或附属中学。
办理高等教育不仅需要人力物力,更需要有雄厚的财力作基础和后盾。这已不是单独的某个教会的差会所能独立支撑的,必须把教会中不同差会分散的财力资源集中起来,才能办理高等教育。因此,教会大学在20世纪初的形成,除圣约翰大学外,全都是不同差会联合的结果。如:
齐鲁大学是美国长老会创办的登州文会馆和英国浸礼会在青州的广德书院合并,1904年在潍县新建校址,称广文大学,1917年广文大学与英国浸礼会办的济南医学校、神道学校合并,于济南建“山东基督教大学”,由英、美、加等十几个差会共同参与管理,后改称齐鲁大学。
金陵大学是美国基督会和长老会分别设立的基督书院和益智书院于1907年合并成宏育书院,1910年又与早在1888年美国美以美会创办的汇文书院合并,改称金陵大学堂。
其他如北京汇文大学,由美国美以美会、长老会,英国公理会、伦敦传道会等差会参与办理;杭州之江大学,由美国南北长老会共同参与办理;沪江大学,由美国南北浸礼会合办;华西协和大学,由英国圣公会、公谊会,美国浸礼会、美以美会和加拿大循道会等联合主办;金陵女子大学,最初由美国浸礼会、监理会、美以美会、长老会、基督会等5个差会组织联合兴建,以后又有其他教会加入;福建协和大学,则由美国公理会、复初会、美以美会及英国圣公会联合办理;东吴大学,则是由美国监理会办理的博习书院、宫巷书院与不属任何教派的中西书院合并而成。后来形成的燕京大学、华中大学,参与办理的教会更多,合并过程也更为复杂。以上仅是基督教会办理的部分高校。天主教也曾于1903年在上海办理了震旦大学,1923年在天津办理天津工商学院,1925年在北京办理辅仁大学。由于天主教在中国更注重传教和慈善事业,对高等教育的发展相比较而言并不太重视,因此这几所高校的规模都较小,设施也较匮乏,但其教育很有特色,教育质量也有保障,在解放前有相当高的知名度。(https://www.daowen.com)
教会高等教育体系的形成,不仅体现于这些学校的开办、合并与升格,更主要的体现在其管理体制的形成。教会学校创立之初,大都是少数,甚至是个别传教士根据差会指令,或自己感到有创立学校之必要,便向差会申请许可,由差会拨给经费即可开办。但随着教会间合作办学,尤其是真正意义的大学的设立,其经费来源渠道不一,管理重点也有差异,因此,如何对这些教会大学实施有效的管理,便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这些教会大学的管理起初完全以西方发达国家的大学管理体制为模本,但由于是教会大学,它不同于政府组织的延伸,亦没有稳定统一的拨款渠道,也没能实施宗教与教育分离,因此中国的教会大学又有自己的特征和管理方式。其管理系统为:
1.外部管理系统
外部管理是大学与外部社会联系的纽带和桥梁,也是学校经费来源的主要渠道。外部管理系统又可分为大学托事部和同学会两类机构。托事部,有的大学称之为托管会,是教会大学的创建人组织,多设在海外,是教会领导下负责学校管理的组织。它控制着教会大学主要经费拨款和学校重大事件的最后裁决权,自身也有详细的管理规程和实施细则。在托管会下又设有各种委员会,如执行委员会,财政、校产和投资委员会,教育教学委员会等,各委员会都有各自的职责范围和执行方式。当然,不同的学校托管会管理学校的方式方法及程度也各不相同,甚至同一学校的托管会在不同历史时期的管理职责与程度也不尽相同。一般说来,学校创办初期,托管会管理的事情较具体细致,而发展到后来学校事务由简而繁,托管会再过问具体的事务已无可能。尤其是中国在20世纪初正值变革的年代,社会政治经济生活千变万化、风起云涌,在此瞬息万变的社会境遇中托管会如何能因时而变显得非常重要。大体而言,托管会与在华的传教士教育工作者的沟通与理解还是比较顺畅的,大多数教会学校的海外托事部成员都能认真倾听在华传教士的报告,研究中国的新情况新问题,并在政策上作出相应的调整。如后来发生的政教分离、教会学校也不得把宗教课列为必修课、向中国政府注册等问题,托事部政策随之作出相应的调整至关重要。这对顺应潮流、化解危机起到了关键性作用。燕京大学是教会大学中最早向政府注册的学校,而上海圣约翰大学则最晚向中国政府注册立案,原因皆由于此。
同学会,亦称校友会,是教会学校办理得较好的辅助管理系统。毕业生每个学校都有,但把毕业生作为重要的社会力量参与学校管理体制却非所有学校都具备,教会大学在组织已毕业的学生参与管理方面做得比较扎实、出色。同学会的首要作用,是为母校提供经济上的资助。教会大学虽然有差会在经费方面固定的投入,但并不能保证学校的每项支出,尤其在高速发展期,教育经费更是捉襟见肘,穷于应付。因此,每所教会大学都面临经费筹集问题,已毕业的同学成为劝募的重要对象。上海圣约翰大学早在1900年就成立了同学会,向这些人募捐成为经费筹措的捷径。据统计,到新中国成立前,该校校友共募集和捐赠了30.4万两白银,5000银元,4700美元。[67]仅1902年一年,以筹划第三次建筑为名,就向同学会募捐款项折合7000美元。[68]同学会还参与学校管理。据圣约翰大学校长卜舫济记载:“本校毕业同学会之创设,实开全国学校之先……并有咨议委员会一机关,对于本校扩充计划,多所赞助焉。”[69]这些校友在学校董事会中也占有一席之地。岭南大学能争取摆脱美国董事局的控制,在中国政府尽早立案,也与同学会的积极推进有关。
2.内部管理体制
教会大学的内部管理,主要是董事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其中董事会是学校内部事务的最高决策机关。董事会并不完全由学校内部人员构成,还有许多是差会选出或任命的代理人、社会贤达。早期的校董会几乎一律是外国人,直到1926年国民政府就教会学校的名称、董事会的设立、校长的人选等方面作了明确规定:外国人校董不超过1/3,董事长及校长由中国人充任,并以此作为政府立案的条件,校董会的中外人员结构才发生重大变化。校董会的职责为:批准建立新的系科;批准学校开设的课程;选任校长和司库(会计);任命学校行政人员和教学人员;决定由教会支付工资的人员以外其他教职工的工资数目;提供合适的校舍和办公教学设备;根据学校的财政预算,决定学费的金额,并通过学校行政管理机构按预算收纳和分配学费;负责为学校提供足够的师资力量和办学经费,以及执行有利于提高学校管理效率的其他职责。[70]在教会大学的管理体系中,董事会具有最高决策权。它不仅要管理学校内部事务,还要为学校筹集资金,以改善办学条件,与社会各界打交道,以取得社会各界的理解与支持。因此,董事会人员的遴选十分重要,既要考虑社会影响、知名度,又要考虑对学校的关心与参与程度,及其与学校的利益关系。因此,名额的分派、权力间的平衡,显得至关重要。国民政府收回教育权,改组教会学校,其首要者是要改组校董会,中国人应占投票表决人数2/3以上,其缘由正出于此。
校长是学校管理的核心,他集职、权、责于一身,有相当大的办学自主权,只对校董会负责。他首先是学校发展计划的建议者。校董会虽然在处理学校重大事件上有最终裁决权,而校长一般在校董会上只有列席权,没有投票决定权,但校董会一般不过问学校具体事务,也不能由哪个校董决定学校发展方向,真正全面掌握学校发展实际情况、深切感受到社会发展变化对学校带来的影响和学校应作何改进以适应变化发展的,只有校长自己。因此,他对学校发展计划的设计与构思是校董会决策的最重要的依据。一般而言,校董会正是通过对校长提案的审议,才产生对学校发展规划的决策。其次是执行权。校董会通过的决议的执行者是校长,校董会可以决定办理何种事务及办此事的主要原则,但校董们并不直接去执行此种决议,只能为执行提供条件,在执行过程中实施监督,在执行后进行复核审计。真正执行实施的是校长,他要把校董会上的每件议案都落实,还要处理学校日常管理工作及突发事件,甚至要处理学校环境卫生、学生是否适合在本校就读这类具体问题。[71]种种工作千头万绪,校长也分身乏术,于是制定学校内部的规章制度便势在必行,而制定这些制度规章的决策者还是校长。此外,校长还是学校形象的代表,与政府、与社会各团体的交往还须校长本人躬行,尤其在劝募方面,校长的形象与能力是决定性因素之一。因此教会大学对校长的遴选与聘用十分慎重,而一旦聘用,一般任期都比较长。如卜舫济从1896年起任圣约翰书院校长,在位长达45年之久,司徒雷登主持燕京大学校务也长达27年。这些学校之所以久负盛名,与这些校长长期任职是分不开的,这些校长广泛而稳定的社会联系,对学校发展的长期规划与建设十分有利。
教会大学管理体制的发展,主要体现在学校内部管理制度的丰富和完善方面。这些大学都制定了体系完整、门类齐全的校内管理规章制度。如上海圣约翰书院1904~1905年章程中规定了校历、投考及录取、课程及考核、日常生活管理等共34章,其中第32章“正馆生专章”又有24条款之多。[72]《金陵大学堂章程》把学生从投考入学到毕业离校都纳入法规管理范围。[73]可以说把学校生活的各个部分都囊括其中,分门别类、纵横交错地形成了规则管理网络。任何人、任何工作都有具体规章条例等文件限定,明确其职责。正是在这种严明缜密的规章制度的规范下,学校各项工作才得以平稳而有序地进行。
教会大学不完全依靠冷冰冰的规制来约束教师、职员和学生的言谈举止、衣食住行,还注意创设更富有温情意味的人际关系,如设有各种委员会。这些委员会由师生共同组成,直接参与校务管理。组织各种活动团体,如演讲会、剧社、自治会、体育会等,广泛吸引学生参与到学校日常生活管理中来,成为学校管理体系的一部分或有益的补充。正是依靠这“软”(温情脉脉的人际关系)“硬”(齐全完备的规章制度)结合,才使得教会大学在其存在不长的时间里声誉日隆,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在教学管理方面,随着大学专业、课程的增多,许多学校都仿效美国实施了主、辅修制,或选修学分制。主、辅修制是学生入学后,除主修专业外,还可以在校内相关学科选择一个辅修专业。所谓选修课学分制,是用学分作为计算学生完成学习任务的单位,修满一定学分即可毕业。学生对选课有较大的自主权,但并非完全由学生兴趣决定选课的门类与多寡,而是要求学生在人文、自然、社会科学3方面都要有比较坚实的基础知识作根基,规定了必修课程。如圣约翰大学规定:学生不论读哪个院系,头两年都必修中文、英文和体育,共48学分;文、理、工学院的学生第一年都必修6学分的数学,第二年都必修6学分的历史,此外,第一学期还必修1学分的宗教和伦理课;学生除读本院系的必修课外,可以选修其他院系的课程。[74]其他各校对选修课问题也都有严格、详细而明确的规定。